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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衣帽間】  【歸檔】14年12月01日

客廳中如何分割衣帽間

問題描述 客廳中如何分割衣帽間?怎麼設計?佈置格局?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可以在臥室的附近面積隔一個房間出來做衣帽間,或者直接在臥室裡設計。通常而言,合理的儲衣安排和寬敞的更衣空間,是衣帽間的總體設計原則。衣帽間可由傢俱商全套配置,也可以在裝修時與房總體設計製作。為節省空間,其大門多設計為推拉式,裡面的衣櫥一般不用做門,或用透明玻璃做道防塵門,這樣方便在選衣時一目了然。 衣帽間一般來說,衣帽間的面積應在4平方米以上。方可保證給主人充裕活動的空間。衣帽間內部還需再根據衣物的品類分區,一般分掛放區、疊放區、內衣區、鞋襪區和被褥區。 需注意的是,對於獨立的衣帽間而言,設計時,要合理安排燈光、色調等元素,使之既融入室內整體風格,又保持自己獨特的情調。目前,不少人家的衣帽間多由利用率低的房間改造而成,這就更需要設計師的專業意見。專業人士建議,最好在家裝之前,就將衣帽間作為一個特定的空間來考慮,再根據整體的燈光、色調和材質等搭配進行設計。 衣帽間內布放的傢俱除了一些基本櫃子,還可引入一些轉衣架、領帶架以及下掛式掛杆、內置傾斜式鞋架等新型五金件,其中旋轉式掛衣架是近幾年在國內比較流行的,它不僅節省空間,而且存掛量大,是傳統衣櫃的2至3倍。
2014年12月01日 00:00

面積較大的居室,主臥室與衛浴室之間以衣帽間相連,較佳,可以讓衣帽間功能性極大釋放。而有著寬敞衛浴間的家居,則可利用其入口做一排衣櫃,再相應設置大面積穿衣鏡以延伸視覺,使日常生活更方便快捷。如果居室恰好擁有夾層佈局,則可利用夾層以走廊梯位做一個簡單的衣帽間。設計巧妙的間隔,使空間每個角落都得到充分利用。

 相關用戶問答
  • 在夫妻結婚登記前,公房使用權已在一方名下,離婚時,如何分割 1)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關係存續5年以上的,離婚時,另一方有權要求分割公房權益。注意,這裡一方取得的時間是在婚前,如果一方是在婚後取得的,不論時間長短,另一方均有權要求分割公房權益。 (2)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單位公房,離婚時,雙方均為本單位職工的,也就是說,雖然夫妻雙方結婚不到五年,但調到同一個單位的,另一方也可以要求分割公房權益。 (3)一方婚前借錢投資建房並取得公房承租權,婚後夫妻共同償還借款的,雖然公房所購時間為婚前,但由於婚後雙方共同還款,另一方也有權要求分割公房權益。當然,這裡還有不清楚的地方,如婚後共同償還了多少錢,另一方才有權提出該要求,是一部分還是全部,司法解釋沒有規定,實踐中由法院根據案情酌情處理。 (4)婚後一方或雙方取得公房承租權的,無論誰是承租人,另一方均有權分割公房權益。 (5)婚前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後因該承租房屋被拆遷而重新取得房屋承租權的,雖然房子是婚前一方承租的,但只要婚後遇到拆遷又換了公房,新公房的使用權益就是兩個人共有的。 (6)夫妻雙方單位投資聯建或聯合購置的共有房屋。 (7)夫妻一方將其承租的本單位公房,交回本單位或交給另一方單位後,另一方單位另給調換公房的,也就是說,婚後調換的公房,使用權也是雙方共有的。 (8)婚前雙方均租有公房,婚後合併調換公房的。 (9)其他應當認定為夫妻雙方均可承租的情形。這是個彈性條款,法院有自由裁量權,當法院認為將公房承租權僅判給一方顯失公平,或有其他嚴重不妥的後果時,就可以根據該條酌情處理。

  • 可以買小型的手動切割機自己加工咯,但是很麻煩,成品地磚切出來最後能用的也就剩下八九成的材料了

  • 如果你家客廳比較大,可以切割一部分地方用來做衣帽間,用板材或一些夾板木材隔斷.1.首先你得考慮房間的牆能否拆除,這是關鍵.2.其次書房也要考慮採光問題.3.如果以上都成立,那麼你的想法就很好,至少各功能區都相對獨立.4.衣帽間有隔斷與層架,書房需要書櫃,因此二者之間的牆可以共用,在用板材做分隔時應予以考慮.其他的牆可以用玻璃或輕鋼龍骨石膏板或木質玻璃隔斷,到底用啥取決於佈局位置和裝修風格.

  • 如果是婚後購買的,對方可以要求分割的。

  • 1、對於夫妻離婚對於房產的分割問題,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關於審理離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問題的解答》的有關規定符合以下情況下的房產,雙方均是可以主張承租權的: (1)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關係存續5年以上的; (2)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單位的房屋,離婚時,雙方均為本單位職工的; (3)一方婚前借款投資建房取得的公房承租權,婚後夫妻共同償還借款的; (4)婚後一方或雙方申請取得公房承租權的; (5)婚前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後因該承租房屋拆遷而取得房屋承租權的; (6)夫妻雙方單位投資聯建或聯合購置的共有房屋的; (7)一方將其承租的本單位的房屋,交回本單位或交給另一方單位後,另一方單位另給調換房屋的; (8)雙方均租有公房,婚後合併調換房屋的; (9)應當認定為夫妻雙方均可承租的情形。” 2、對於夫妻雙方均可承租的公房,應依照下列原則予以處理: (1)照顧撫養子女的一方; (2)男女雙方在同等條件下,照顧女方; (3)照顧殘疾或生活困難的一方; (4)照顧無過錯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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