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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購房稅費】  【歸檔】16年02月29日

土地增值稅去哪裡繳費?土地增值稅繳納時間是什麼?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土地增值稅清算,是指納稅人在符合土地增值稅清算條件後,依照稅收法律、法規及土地增值稅有關政策規定,計算房地產開發專案應繳納的土地增值稅稅額,並填寫《土地增值稅清算申報表》,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供有關資料,辦理土地增值稅清算手續,結清該房地產專案應繳納土地增值稅稅款的行為。 ??納稅人應當如實申報應繳納的土地增值稅稅額,保證清算申報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
2016年02月29日 00:00

你好,地增值稅的土地增值額小於扣除額,就不用交土地增值稅。對非房地產企業出售購置房屋取得收入應按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增值額和規定的稅率計算繳納土地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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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普通住宅與非普通住宅分開核算是有其政策目的的,一是可以對普通住宅給予適當優惠,鼓勵普通住宅建設;二是對非普通住宅更好地發揮稅收調節作用,以免不分開核算影響土地增值稅的調節力度。此外,納稅人在向規劃、建設、稅務部門報送報建專案時,並不能預計普通住宅的增值率為負數,如果允許混算,將加大納稅人稅收籌畫空間。 2. 土地增值稅以國家有關部門核發的“建設工程規劃(臨時)許可證”確認的房地產開發專案為單位進行清算。二、關於同一清算單位的房地產專案中包含不同類型房地產應如何計算土地增值稅的問題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地增值稅清算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6]187號)第一條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土地增值稅清算管理規程〉的通知》(國稅發[2009]91號)第十七條的規定,對同一清算單位的房地產專案中同時包含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的,應該分別計算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的增值額、增值率,徵收土地增值稅。納稅人在申報土地增值稅清算時,未分別計算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增值額、增值率的,稅務機關審核時,應分別計算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的增值額、增值率,徵收土地增值稅。普通住房的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百分之二十的,免征土地增值稅。

  • 《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六條、第(一)、(三)項規定的扣除項目的金額,可按發票所載金額並從購買年度起至轉讓年度止每年加計5%的計算。對納稅人購房時繳納的契稅,凡能提供契稅完稅憑證的,准予作為“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予以扣除,但不得作為加計5%的基數。即轉讓舊房不能提供評估價格但能提供購房發票的扣除專案金額也包括三項:一是購房發票所載金額(實際上包含了《條例》中第六條的“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以及“舊房及建築物的評估價格”兩部分):二是加計扣除金額(加計扣除金額=購房發票所載金額×5%×購買年度起至轉讓年度止的年數):三是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包括轉讓舊房時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印花稅、契稅以及教育費附加,上述四稅及附加均必須提供相應的完稅憑證)。(三)轉讓舊房既沒有評估價格又不能提供購房發票的。二、轉讓舊房應納土地增值稅的計算方法轉讓舊房應納土地增值稅的計算,可按下列方法進行:(一)確定轉讓舊房的應稅收入;(二)確定轉讓舊房准予扣除的項目金額;(三)計算轉讓舊房的土地增值額;(四)計算轉讓舊房的土地增值額與扣除項目金額之比,確定適用稅率及速算扣除係數;(五)計算應納土地增值稅(應納土地增值稅=土地增值額×適用稅率-扣除項目金額×速算扣除係數、)

  • 購房契稅什麼時候交,這個問題總的來說比較難解答,前段時間正好去辦地這,所以比較懂的,這邊就給說說看:《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第八條規定:”契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簽定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的當天,或者納稅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權屬合同性質憑證的當天“. 第九條規定:”納稅人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10日內,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稅徵收機關辦理納稅申報,並在契稅徵收機關核定的期限內交納稅款“. 可見,契稅應該在簽定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的當天交納。但實踐中,由於國實行國家登記確定不動產所有權轉移的制度,所以往往是買賣雙方到房管部門立契的當天,才被視為房屋權屬合同確定日。也就是說,房屋買賣雙方辦理房屋登記過戶手續的時候,才是交納契稅的義務發生之日。 謝謝

  • 融資租賃不要繳交土地增值稅 如果是有形動產融資租賃要繳納增值稅。其他的租賃繳納營業稅。

  • (1)個人建造普通標準住宅出售,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免納土地增值稅。普通住宅的具體標準由各省級人民政府確定; (2)因國家建設需要依法徵用、收回的房地產,免納土地增值稅; (3)個人之間互換自有居住用房,免納土地增值稅; (4)個人以房地產作價入股轉讓到所投資企業中的,暫免繳納土地增值稅。個人轉讓自有普通住宅的,暫免繳納土地增值稅。個人因工作調動或改善居住條件而轉讓非普通標準住房,經稅務部門核准,凡居住滿5年或5年以上的,免納土地增值稅;居住滿3年未滿5年的,減半繳納土地增值稅;居住未滿3年的,按規定計算繳納土地增值稅。 (5)居民個人擁有的普通住宅,在其轉讓時暫免徵收土地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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