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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房產政策】  【歸檔】16年03月05日

請問我婚前買房,婚後有老公的份的嗎?是不是要加他的名字才有

問題描述 請問我婚前買房,婚後有老公的份的嗎?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婚前買房:房子的產權不屬於夫妻雙方,屬婚前購房者,根據婚姻法關於婚前一方父母全款給子女購買房子,屬婚前個人財產。有最初的出資發票或者合同可以證明,即使婚後,父母出資買房的,登記在一方名下的,默認是贈予自己的子女一方個人所有,所以,交易合同和出資是證據,而房子特別是期房一般是延後一兩年交付的,辦證時間在婚後,也不受影響。所以,婚後辦證,寫你個人的,仍屬於個人私有財產,但是如果寫兩個人名字,默認你將其中一半產權贈予對方,就變成共同財產了。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2016年03月05日 00:00

婚前買房婚後加上配偶的名字,該房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房屋屬於不動產,不動產所有權以房屋房產證登記為准,婚前的個人財產在婚後加上配偶的名字,屬於行為人對自己財產的處分,贈與給了配偶。所以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016年03月05日 00:00

婚前老公貸款按揭買房,婚後雙方是可以共同還貸的,房子不可以為雙方共同財產。 婚姻法有規定: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購買房屋,並按揭貸款,產權登記在自己名下的,該房屋仍為其個人財產,按揭貸款為其個人債務。婚後配偶一方參與清償貸款,並不改變該房屋為個人財產的性質。在離婚分割財產時,該房屋為個人財產,剩餘未歸還的債務,為個人債務。對已歸還的貸款中屬於配偶一方清償的部分,應當予以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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