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搜索 分類
您的位置:首頁 » 裝修知識 » 土地證年限是多久?怎麼續期,要多少費用?
問題 【產權產證】  【歸檔】16年02月26日

土地證年限是多久?怎麼續期,要多少費用?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國有土地證:土地所有權人為國家,由政府代表國家行使所有者的權利,一般為劃撥使用,無出讓費,無使用年限。以下單位可以有國有土地證:政府機關、學校、公益事業單位、軍隊駐地等。
2016年02月26日 00:00

商品房買賣中最重要的是兩張證,土地證和房產證。房屋建築產權的歸屬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築,商用建築,工業用建築。按建築用類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築權屬年限為70年,商用房屋建築權屬年限為40年。

2016年02月26日 00:00

你要先看土地證是不是國有出讓用地,出讓年限是多少年,出讓用途是商業用地嗎,而且這時的土地證應該是開發商初期購地所得土地證,所有權應該是開發商

 相關用戶問答
  • 無論是別墅還是普通房產,使用年限主要是看建房所用土地性質。通常情況下都是70年,別墅都是有房產證和土地證的,可以查看下你的土地證,上面會有說明。

  • 商品房住宅產權年限是70年(自開發商取得土地證開始計算),別墅產權年限是50年。

  • 國務院55號令《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三章中規定: 土地使用權轉讓是指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再轉移的行為,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 未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期限和條件投資開發、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權不得轉讓。 土地使用權轉讓應當簽訂轉讓合同。 土地使用權轉讓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和登記文件中所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 土地使用者通過轉讓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其使用年限為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後的剩餘年限。 土地使用權轉讓時,其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隨之轉讓。 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的所有人或者共有人,享有該建築物、附著物使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 土地使用者轉讓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時,其使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之轉讓,但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作為動產轉讓的除外。 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轉讓,應當依照規定辦理過戶登記。 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分割轉讓的,應當經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和房產管理部門批准,並依照規定辦理過戶登記。 土地使用權轉讓價格明顯低於市場價格的,市、縣人民政府有優先購買權。 土地使用權轉讓的市場價格不合理上漲時,市、縣人民政府可以採取必要的措施。 土地使用權轉讓後,需要改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的,依照《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八條的規定辦理。

  • 房產按揭抵押怎麼辦理: 貸款著帶著貸款人夫妻雙方的身份證明、戶口本、結婚證、房權證、土地證(或影本)、工商執照、稅務登記證、收入證明、銀行的資金流水、房屋的評估報告到銀行申請,批准後到房管部門辦理抵押登記,之後到銀行支取貸款。

  • 房產產權到期如果房屋使用權性質是居住,按照法律規定自動續期,這個就不用煩神了。 如果房屋使用權性質不是居住,就要看當初土地轉讓合同是怎樣約定的,有三種可能:1.可以續期,需補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2.不可續期,土地使用權收回,對土地上建築物、構築物予以補償;3.不可續期,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地圖 隱私 臉書 聯繫
搜索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