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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民房土地】  【歸檔】16年12月01日

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有什麼區別?誰曉得?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房產稅是以房屋為徵稅物件,按照房屋的計稅餘值或租金收入,向產權所有人徵收的一種財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是以城鎮土地為徵稅物件,對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徵收的一種稅。 個人所有非營業用的房產免征房產稅;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稅務局確定的土地使用稅減免稅專案中規定,個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
2016年12月01日 00:00

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辦法:1、房產稅的計算:出租的房產稅稅額=應稅房屋租金收入×12%,自用的房產稅稅額=應稅房產原值×[1-(10%~30%)]×1.2%。其中10%~30%的幅度按地區不同有所區分。2、土地使用稅的計算:土地使用稅=計稅土地面積×適用稅額。

2016年12月01日 00:00

1、貴公司兩種情況均無需繳納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2、因稅法規定城鎮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的徵稅範圍為城市、縣城(縣人民政府所在地)、建制鎮(鎮人民政府所在地)和工礦區內的房產和土地,貴公司情況屬於農村,故不徵收城鎮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

 相關用戶問答
  • 土地使用證和房產證是不同的兩證,沒有房產證的話購買存在較大風險

  • 房屋產權有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房屋所有權的期限為永久,而土地使用權依照有關法規為40、50年或70年不等,到期後可重新繳納土地出讓金獲得土地使用權。

  • 實際取得租金之日起發生房產稅納稅義務;出借的,自出借之次月起由使用人代繳納房產稅。房地產開發企業自用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對此,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政策法規的通知》(國稅發〔2003〕89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28號)均有相關規定。

  • 土地使用稅的計算方法 一、土地使用稅應納稅額的計算方法 土地使用稅按納稅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依照規定的稅額計算徵收。其計算公式為: 年應納土地使用稅稅額=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單位適用稅額 月應納土地使用稅稅額=年應納土地使用稅稅額÷12 同一土地的土地使用權由幾方共有的,由共有各方按照各自實際使用的土地面積的比例,分別計算其應繳納的城鎮土地使用稅。 二、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納稅期限和納稅地點 按照規定,土地使用稅按年計算,分期繳納。具體繳納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機關根據當地情況,一般確定按月、季或半年等期限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 土地使用稅的納稅地點為土地所在地,由土地所在地稅務機關徵收。 企業使用的土地不屬於同一省(自治區、直轄市)管轄範圍的,應由納稅人分別向土地所在地稅務機關繳納土地使用稅。 在同一省(自治區、直轄市)管轄範圍內,納稅人跨地區使用的土地,如何確定納稅地點,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局確定。 新徵用的土地,依照下列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稅: (1)徵用的耕地,自批准徵用之日起滿一年開始繳納土地使用稅; (2)徵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徵用次月起繳納土地使用稅。 以上為土地使用稅的計算方法內容,希望對你有用。

  • 土地稅以土地為課稅對象,按照土地面積、等級、價格、收益或增值等計征的貨幣或實物。簡稱“地稅”。包括對農村土地和城市土地的課稅。土地稅在各種稅中歷史最久,並為各國普遍採用。最初的土地稅,以土地大小定稅額多少,繼而以產量(產值)或土壤肥瘠的程度定稅率的等級,也有的以土地價格為徵稅標準。西方發達國家通行的是地價稅,即根據土地價格向土地所有者課征地稅。 土地使用稅是指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範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以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依照規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稅務機關徵收的一種稅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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