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搜索 分類
您的位置:首頁 » 裝修知識 » 夫妻買房房產證名字應該怎麼寫?有什麼好的方法?去哪裡辦理合適的呢?
問題 【商品房】  【歸檔】16年03月15日

夫妻買房房產證名字應該怎麼寫?有什麼好的方法?去哪裡辦理合適的呢?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在婚姻存續期間添加配偶姓名可以直接添加。如果在婚姻存續期間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就算是房產證上只寫一個人的名字也算是兩人的共同財產。因此在婚姻期間,這類情況如需辦理房產證增名手續,只需攜帶結婚證、房屋兩證、身份證原件及影本到房產交易中心“變更登記”視窗辦理即可。非婚姻存續期間:非婚期間房產證更名,不能直接添加配偶名字,只能以贈與的方式更名。
2016年03月15日 00:00

如果是你買房貸款,是需要有收入證明的,看你有沒有能力還款,貸款的額度也是和收入證明有關,所以你要待多,就要儘量在房產證上多寫名字,有名字的都開個收入證明,加在一起應該就能算出貸款的額度。

2016年03月15日 00:00

現在婚後共同買房的話,房產證名字一般是登記夫妻共同名字

 相關用戶問答
  • 遺囑人為處分房產而設立的遺囑,應當辦理公證。遺囑人死亡後,遺囑受益人須持公證機關出具的“遺囑公證書”和“遺囑繼承權公證書”或“接受遺贈公證書”,以及房產所有權證、契證到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房產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2、法律法規規定:《司法部、建設部關於房產登記管理中加強公證的聯合通知》第二條;

  • 房產證是證明購房者取得房屋的所有、使用、收益及處分的合法憑證。只有有了房產證才能證明購房者與房屋之間的所有權關係,由此可見房產證的重要性。那麼房產證不慎丟失了該怎麼辦呢?(1)、房產證遺失後補證登記需要提交以下資料:1、房屋權屬登記申請書(非轉移類); 2、房屋分層分戶平面圖; 3、申請補辦報告; 4、申請人身份證件影本(查驗原件); 5、遺失啟示(整張報紙); 6、檔案館出具的掛失證明; 7、委託書(申請人不能親自辦理時出具,須經過公證); 8、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法人資格證書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影本(查驗原件)

  • 個人辦理按揭貸款需要哪些手續?個人住房按揭貸款,是指銀行向借款人發放的用於購買自用新建住房的貸款,即通常所說的“個人住房按揭貸款”。下面由六行萬通金融顧問為您詳細解答: 個人辦理按揭貸款需要哪些手續?個人按揭貸款手續如下: 首先,請到銀行瞭解相關情況。並辦理相關帶齊以上的資料申請個人住房貸款。 然後接受銀行對您的審查,並確定貸款額度。 接下來就可以辦理借款合同,且由銀行代辦保險。辦理產權抵押登記和公證。 最後剩下的就是銀行發放貸款,借貸人每月還款和還清本息後的註銷登記。 個人辦理按揭貸款需要哪些手續?貸款額度 銀行發放的個人住房按揭貸款數額,不高於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的擬購買住房的價值或實際購房費用總額的70%(以二者低者為准)。 個人辦理按揭貸款需要哪些手續?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0年。通常,貸款最終到期日借款人年齡不超過65周歲,如有共同借款人的,可以年齡較小者為基準計算貸款期限。 個人辦理按揭貸款需要哪些手續?六行萬通多樣的業務品種、便捷的辦理手續、優秀的服務能力,致力於建立業務精湛的專業化服務團隊、嚴謹的風險防控體系,以謙和的態度服務客戶,以誠信的作風感召客戶,以睿智的才識説明客戶,以快捷的服務滿足客戶。

  • 一般情況下,房子如果只有購房合同是不可以辦理抵押貸款。要用房子辦理房產抵押貸款,要求房子有房產證才可以辦理房產抵押貸款,如果沒有房產證,一般不可以辦理房產抵押貸款。 不過,既然房子是按揭房,沒有房產證的情況下,可以到銀行申請按揭二次抵押貸款。不過辦理這種貸款,要求辦理房屋按揭貸款的銀行有這項業務,同時要求申請人的房屋按揭貸款已經按時還款滿兩年以上,房子有一定的抵押價值才可以辦理。

  • 一、按照新婚姻法規定,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雙方婚後共同出資(包括貸款)取得的房屋產權,均為共同財產。 二、新婚姻法對於婚後房產權屬問題的其他幾種情況: 1、夫妻雙方婚後出資(包括貸款)取得房屋產權,離婚後房屋的分割 首先,明確產權,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均為共同財產。其次,明確產值,即房屋價值,按市場價計算,不按當初購房合同金額計算。再次,分清權益部分和債務部分。如果涉及貸款,先要將貸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說,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給未得房一方房屋價值的一半,得房方單獨償還剩餘的本金及利息。 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並取得了房產證,離婚時房屋的分割 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的規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並取得了房產證,那麼該房屋是婚前財產。因此,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 3、夫妻一方婚前通過按揭貸款購房,取得了房產證,婚後夫妻共同還貸的房屋,離婚後房屋的分割 雖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購得,但婚後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償還貸款的部分,除夫妻雙方另有約定外,應當視為共同財產。需要說明的是,共同還貸部分,不論是由一方用個人工資還貸,還是用雙方工資還貸,均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當然,如果一方確能證實,其還貸資金來源於個人婚前財產,那麼該部分不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

地圖 隱私 臉書 聯繫
搜索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