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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交易流程】  【歸檔】16年03月22日

拆遷安置房屋買賣是可行的嗎?關鍵是什麼?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拆遷房屋買賣要注意的關鍵就是個房產證!拆遷安置房都是有房產證的,只不過下來的時間晚點,或者當地有政策限制幾年後才能賣。如果是這樣的情況,跟賣家把協議簽好然後公正,別的沒什麼了!
2016年03月22日 00:00

有證的拆遷安置房當然可以買賣,交易也與普通房屋沒有差別;

2016年03月22日 00:00

、、您好,如果是拆遷安置房是可以買賣的。現在也有很多人直接購置拆遷安置房,相對來說會價格便宜不少。但是對方短期內是拿不到房產證的,所以風險還是存在的。建議您的房屋買賣協議上要寫明毀約或者臨時加價的條件和賠償。

 相關用戶問答
  • 現行關於房屋買賣的所有法律、法規和規章都只適用於城市,專門關於農村房屋買賣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一個也沒有。涉及農村房屋買賣的法律性檔只有最高人民法院的一個批復。在這個批復裡,最高人民法院的觀點是:如果農村房屋的買賣雙方已經實際交付了房屋和全部價款,買賣關係有效,人民法院應予保護農村土地屬於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原則上不許買賣,但是在村民之間買賣行為近年來逐漸增多,但是一般就是村委會認可不辦手續。如果是城裡人購買農村住房是不允許的,你買了沒人管就是了,你辦不了手續。當然上述農村是指真農村,如果是城中村等在城鎮規劃區內的另當別論。農村房屋買賣:雙方首先要協議好買賣價格,並以書面形式體現買賣價格;接著到建設局辦理房產證的過戶;如果農村房屋沒辦房產證的話,那麼你就可以直接到當地的國土資源局辦理過戶手續。過戶應繳納的項目為10%的土地收益,0.6%的土地使用交易服務費,每宗55元的證費。如果你沒有辦理房產證,那麼你在國土資源局還應繳納3%的契稅費。手續辦理完整後,大約一個月左右你就可以到國土資源局領取自己的土地使用權證並給本證貼上一張五元錢的印花稅即可啦!辦理農村房屋買賣的手續就以上我所寫的,其他有你不懂之處的,你可到當地國土資源局諮詢,希望可以幫助到你

  • 第一條本解釋所稱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以下統稱為出賣人)將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會銷售並轉移房屋所有權於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第二條出賣人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與買受人訂立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應當認定無效,但是在起訴前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可以認定有效。 第三條商品房的銷售廣告和宣傳資料為要約邀請,但是出賣人就商品房開發規劃範圍內的房屋及相關設施所作的說明和允諾具體確定,並對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訂立以及房屋價格的確定有重大影響的,應當視為要約。該說明和允諾即使未載入商品房買賣合同,亦應當視為合同內容,當事人違反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第四條出賣人通過認購、訂購、預訂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受定金作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擔保的,如果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按照法律關於定金的規定處理;因不可歸責于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人應當將定金返還買受人。 第五條商品房的認購、訂購、預訂等協議具備《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並且出賣人已經按照約定收受購房款的,該協議應當認定為商品房買賣合同。 第六條 當事人以商品房預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為由,請求確認合同無效的,不予支持。 當事人約定以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為商品房預售合同生效條件的,從其約定,但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除外。 第七條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按照所有權調換形式訂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明確約定拆遷人以位置、用途特定的房屋對被拆遷人予以補償安置,如果拆遷人將該補償安置房屋另行出賣給第三人,被拆遷人請求優先取得補償安置房屋的,應予支持。 被拆遷人請求解除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按照本解釋第八條的規定處理。 第八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無法取得房屋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並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 (一)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後,出賣人未告知買受人又將該房屋抵押給第三人; (二)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後,出賣人又將該房屋出賣給第三人。 第九條出賣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並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 (一)故意隱瞞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事實或者提供虛假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 (二)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抵押的事實; (三)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出賣給第三人或者為拆遷補償安置房屋的事實。 第十條買受人以出賣人與第三人惡意串通,另行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並將房屋交付使用,導致其無法取得房屋為由,請求確認出賣人與第三人訂立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無效的,應予支持。

  • 不是終身,都有一定的產權年限。房產證上會注明年限的(包括最後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了如果房子還在.只用補交地稅就可以了。因為土地年限到了。但房子還是屬於你的。

  • 你好,根據相關規定,申請辦理房屋買賣合同公證,當事人應當提交以下證明材料: 1、申請人的居民身份證件及影本;委託代理人代辦的,代理人應提交身份證件和授權委託書; 2、賣方要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書及影本; 3、出賣共有房屋,賣方應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賣的書面意見; 4、房屋買賣合同文本;當事人可以請公證機關代為草擬; 5、單位購買私房的,買方應當提交房屋管理部門批准買房的批准檔; 6、公證機關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如房屋藍圖、房屋管理部門對房屋的估價報告等。 以上便是關於房屋買賣合同需要公證嗎,以及公證需要提交哪些材料等問題的相關介紹。從上述闡述我們可以知道,房屋買賣合同並不必然需要公證,但是如果公證了則其證據效力更強。此外,房屋買賣合同公證時需要提供相應地一些材料,這些要求可能會隨著各地公證機構的不同規定有所不同。所以,在辦理時建議諮詢當地公證機構或者當地律師,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 1、申請人的居民身份證件及影本;委託代理人代辦的,代理人應提交身份證件和授權委託書;2、賣方要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書及影本;3、出賣共有房屋,賣方應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賣的書面意見;4、房屋買賣合同文本;當事人可以請公證機關代為草擬;5、單位購買私房的,買方應當提交房屋管理部門批准買房的批准檔;6、公證機關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如房屋藍圖、房屋管理部門對房屋的估價報告等。以上便是關於房屋買賣合同需要公證嗎,以及公證需要提交哪些材料等問題的相關介紹。從上述闡述我們可以知道,房屋買賣合同並不必然需要公證,但是如果公證了則其證據效力更強。此外,房屋買賣合同公證時需要提供相應地一些材料,這些要求可能會隨著各地公證機構的不同規定有所不同。所以,在辦理時建議諮詢當地公證機構或者當地律師,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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