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搜索 分類
您的位置:首頁 » 裝修知識 » 誰有正規文本房屋買賣合同?商品房買賣合同跟購房合同是一樣的嗎?
問題 【交易流程】  【歸檔】16年10月11日

誰有正規文本房屋買賣合同?商品房買賣合同跟購房合同是一樣的嗎?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商品房買賣合同跟購房合同是一樣的,房屋買賣合同是一個正規的合同,由房管局監製印發的,全稱《房屋買賣合同》有黃皮或白皮的,這是正式的購房合同,在買期房時一般和開發商先簽個簡易合同,名叫購房協議書,公積金貸款一般也承認。
2016年10月11日 00:00

房屋買賣合同是一方轉移房屋所有權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價款的合同。轉移所有權的一方為出賣人或賣方,支付價款而取得所有權的一方為買受人或者買方。編輯本段二、房屋買賣合同的形式房屋買賣合同標的額較大且系比較重要之合同,故法律規定應當採取書面形式訂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40條規定:“房地產轉讓,應當簽訂書面轉讓合同……”。《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28規定:“商品房銷售,當事人雙方應當簽訂書面合同。……”上述規定是認定房屋買賣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的法律依據。根據法律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房屋買賣合同書面形式應包括如下類型:(一)正式房屋買賣合同正式房屋買賣合同是房屋買賣合同書面形式的基本類型,內容一般包括房屋買賣合同的基本條款,如房屋位置、結構、建築面積、價款及其支付期限、交房期限、品質標準、產權轉移登記等條款。儘管法律法規並未規定買賣雙方必須採用統一的房屋買賣合同文本,但在辦理產權轉移登記時,房屋產權登記機關往往要求使用建設主管部門統一制訂的規範的合同文本,否則,不予辦理備案、登記。但是,並不因為不使用統一合同文本而影響書面房屋買賣合同的成立和效力。實踐中,商品房買賣時,要求必須使用建設主管部門統一製作的格式文本。但在正式合同文本簽訂之前,多由開發商提供認購書、預訂協定等預約合同文本要求買受人簽署,其中有的預約合同已經具備本約性質,相當於房屋買賣合同。二手房買賣的合同形式未作統一要求,買賣雙方一般會根據協商一致的意見共同起草一份房屋買賣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並據此履行,在產權登記機關填寫的制式合同只作為登記檔使用。

2016年10月11日 00:00

房屋買賣合同標的額較大且系比較重要之合同,故法律規定應當採取書面形式訂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40條規定:“房地產轉讓,應當簽訂書面轉讓合同……”。《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28規定:“商品房銷售,當事人雙方應當簽訂書面合同。……”上述規定是認定房屋買賣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的法律依據。根據法律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房屋買賣合同書面形式應包括如下類型:(一)正式房屋買賣合同正式房屋買賣合同是房屋買賣合同書面形式的基本類型,內容一般包括房屋買賣合同的基本條款,如房屋位置、結構、建築面積、價款及其支付期限、交房期限、品質標準、產權轉移登記等條款。儘管法律法規並未規定買賣雙方必須採用統一的房屋買賣合同文本,但在辦理產權轉移登記時,房屋產權登記機關往往要求使用建設主管部門統一制訂的規範的合同文本,否則,不予辦理備案、登記。但是,並不因為不使用統一合同文本而影響書面房屋買賣合同的成立和效力。實踐中,商品房買賣時,要求必須使用建設主管部門統一製作的格式文本。但在正式合同文本簽訂之前,多由開發商提供認購書、預訂協定等預約合同文本要求買受人簽署,其中有的預約合同已經具備本約性質,相當於房屋買賣合同。二手房買賣的合同形式未作統一要求,買賣雙方一般會根據協商一致的意見共同起草一份房屋買賣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並據此履行,在產權登記機關填寫的制式合同只作為登記檔使用。(二)具備特定條件的預約合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下稱商品房買賣司法解釋)第五條規定:“商品房的認購、訂購、預訂等協議具備第16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並且出賣人已經按照約定收受購房款的,該協議應當認定為商品房買賣合同。”根據最高法院民一庭的觀點,商品房認購、訂購、預訂等協議是在開發商取得立項、規劃、報建審批手續至取得商品房銷售許可證之前簽訂的預約性質的合同(事實上預約合同的簽訂並不限於這個期間)。為保障交易安全,保護業主權益,促進簽約,規定具備合同實際履行條件的預約合同,應當認定為本約合同。筆者認為,司法解釋的本條規定,用意雖好,但效果一般,極易造成誤導。首先,《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多達13項,而認購書等預約合同均為開發商擬定的格式合同,同時具備該13項內容的可能性很少,買受人依據該條規定維護自身權益的機會並不多見。其次,認定合同性質的依據為合同內容,而非合同名稱。預約合同如果具備了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理應認定為商品房買賣合同,不再具有預約性質。第三,“出賣人已經按照約定收受購房款”,表明買賣合同已經實際履行。即使預約合同未完全具備《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只要標的物明確、價款確定,完全可以依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認定雙方房屋買賣合同成立。如果機械適用該條司法解釋的規定,就會導致依據合同法應當認定房屋買賣合同成立,而依據該條司法解釋則不能認定合同成立。(三)房屋買賣合同的其他書面形式。《合同法》第11條規定:“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和資料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資料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根據《電子簽名法》第3條第3款的規定,“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動產權益轉讓的”的文書,不適用“電子簽名、資料電文”。無疑排除了以“資料電文”為表現形式的房屋買賣合同。記載雙方房屋買賣意思表示的、以有形方式表現的信函等雙方往來資料,應當認定為其他書面形式的房屋買賣合同。有些情況下,沒有書面合同,也無法認定口頭合同存在,買受人以其持有的購房款收據或發票主張房屋買賣合同成立。此時,買受人持有的購房款收據或發票,既是書面合同形式,也是合同實際履行證據,如果收據或發票載明的房屋位置具體、房屋價款明確,應當認定雙方之間的房屋買賣合同成立。筆者認為,認定其他書面形式的房屋買賣合同成立,已有書面證據必須能夠證明三項事實:房屋買賣的意思表示、房屋具體位置和價款。

2016年10月11日 00:00

正式房屋買賣合同是房屋買賣合同書面形式的基本類型,內容一般包括房屋買賣合同的基本條款,如房屋位置、結構、建築面積、價款及其支付期限、交房期限、品質標準、產權轉移登記等條款。儘管法律法規並未規定買賣雙方必須採用統一的房屋買賣合同文本,但在辦理產權轉移登記時,房屋產權登記機關往往要求使用建設主管部門統一制訂的規範的合同文本,否則,不予辦理備案、登記。但是,並不因為不使用統一合同文本而影響書面房屋買賣合同的成立和效力。實踐中,商品房買賣時,要求必須使用建設主管部門統一製作的格式文本。但在正式合同文本簽訂之前,多由開發商提供認購書、預訂協定等預約合同文本要求買受人簽署,其中有的預約合同已經具備本約性質,相當於房屋買賣合同。二手房買賣的合同形式未作統一要求,買賣雙方一般會根據協商一致的意見共同起草一份房屋買賣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並據此履行,在產權登記機關填寫的制式合同只作為登記檔使用。

 相關用戶問答
  • 農民安置房買賣合同範本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一、為房屋買賣有關事宜,經雙方協商,訂合同如下:甲方自願下列房屋賣給乙方所有:1.房屋狀況:(請按《房屋所有權證》填寫)房屋座落:。二、甲乙雙方商定成交價格為人民幣_,(大寫)元整。乙方在合同簽訂後5日內,支付甲方首批房款元。【最新標準安置房買賣合同範本】最新標準安置房買賣合同範本。甲方同時將房屋產權證等手續移交給乙方。餘款于甲方交房前5日內付清。三、甲方在年月日前將上述房屋交付給乙方。房#from本文來自高考資源網http://www.gkstk.comend#屋內的裝修、傢俱、電氣隨同房屋一併轉讓,該房屋佔用範圍內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最新標準安置房買賣合同範本】文章最新標準安置房買賣合同範本出自http://www.gkstk.com/article/1426646427693.html,轉載請保留此連結!。四、出賣的房屋如存在產權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五、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後生效,並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應嚴格履行。如有違約,違約方願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損失,支付違約費用。【最新標準安置房買賣合同範本】合同範本http://www.gkstk.com/article/hetongfanben.htm。六、未盡事宜,雙方願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八、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甲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房屋買賣合同要簽4份:房屋買賣合同一般為一式四份。合同一式四份,賣方、買方、銀行、國土局各持一份.合同簽訂30日內到由發展商拿到國土局備案,備案後一次性付款的,付清全款後兩份給買房人,貸款的兩份給銀行。

  •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二手房買賣合同怎樣寫等相關問題。如何寫好二手房買賣合同,確實是一門大學問。既然是合同,它就應當具備合同最基本的要件,同時作為具備特殊性的二手房合同,應該注意在其本身特點上下功夫。一般來講,二手房買賣合同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1、當事人的姓名、住所,有助於搞清當事人的具體情況、聯繫辦法,以免受騙。2、標的。即雙方要進行交易的二手房,這是合同的關鍵。要寫明房屋位置、性質、面積、結構、格局、裝修、設備設施等情況;寫明房屋產權歸屬,是否共有財產;原售房單位是否允許轉賣;是否存在房屋所有權糾紛;是否有私搭亂建部分;房屋的物業管理費及其他費用交費狀況;房屋相關文字資料的移交過程。3、價款。寫明總價款、付款方式、付款條件、如何申請貸款、定金及尾款。4、履行期限、地點、方式。寫明交房時間、條件、辦理相關手續的過程;如何尋求仲介公司、律師、評估機構等服務;各種稅費、其他費用如何分攤;遇有價格上漲、下跌時如何處理。5、違約責任說明。違約責任及如何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的計算與給付;在什麼情況下可免責;擔保的形式等。6、解決爭議的方式。寫明是採取仲裁方式還是訴訟方式,若採取仲裁方式解決爭議,應按《仲裁法》的有關規定寫明條款。7、合同生效條款。合同生效時間;生效或失效條件;生效或失效期限;致使合同無效的情況;無效的免責條款;當事人要求變更或撤銷合同的條件;合同無效或被撤銷後,財產如何進行返還。8、合同中止、終止或解除條款。

  • 房屋買賣合同的解除主要分為:法定解除和約定解除、協商解除。法定解除,是指房屋買賣合同符合法律規定的解除條件時可以解除;約定解除,是指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成就時可以解除;協商解除,指房屋買賣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出現需要解除的情形時,雙方達成一致可以解除。法定解除和約定解除權的行使,需通過訴訟或仲裁的形式得以實現。以上僅供參考。

  • 制式購房合同即最標準的房屋買賣合同。最標準的房屋買賣合同就是建委版的“存量房屋買賣合同”,分經紀成交版和自行成交版,辦理購房貸款及過戶手續均使用本合同。各地的版本略有差異。

地圖 隱私 臉書 聯繫
搜索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