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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民房土地】  【歸檔】16年06月20日

錢東鎮農村5o年土地可以蓋屋子嗎,有什麼準則?

問題描述 錢東鎮農村5o年土地可以蓋屋子嗎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集體建設用地的流轉形式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1)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直接轉讓、出租土地使用權; (2)農村房屋產權人轉讓、出租房產時,連帶轉讓、出租土地使用權; (3)鄉村企業的兼併、改制過程中涉及集體土地轉讓、出租; (4)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以土地使用權作價入股、聯營等形式新辦企業; (5)村集體經濟組織以土使用權合作的方式開發專案; (6)經徵用、補辦為國有土地並輸轉讓、出租; (7)由於企業破產清算或債權債務因素,經司法裁定發生流轉。推行集體建設用地流轉,有利於農村經濟改革的深化,有利於農村土地法律制度的完善。 集體建設用地是指鄉(鎮)村建設用地,鄉(鎮)村建設用地是指鄉(鎮)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村個人投資或集資,進行各項非農業建設所使用的土地。主要包括:鄉(鎮)村公益事業用地和公共設施用地,以及農村居民住宅用地。 集體建設用地流轉,簡單的說,就是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可以在市場上像商品一樣買賣,但不能用於商品房開發——天誠國土。
2016年06月20日 00:00

農村宅基地申請報批時應分為原地翻建和異地新建兩種情況分別報送相關材料。 1、屬於原地翻建的,應報送;(1)農村村民用地申請書;(2)農村村民建設用地審批表;(3)戶口名簿影本(與原件核對);(4)原集體土地使用證書。 2、屬於異地新建的,應報送:(1)農村村民用地申請書;(2)農村村民建設用地審批表;(3)戶口名簿影本(與原件核對);(4)屬於建新交舊的,提交原集體土地使用證,申請人與村委會簽定歸還舊宅基地合同;(5)城鎮規劃區內的農村村民在農民新村內建住宅的,應有縣人民政府農民新村批復並提交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選址意見書及規劃許可證。 那個證應該叫“宅基地使用證”,簡稱“宅基證”。本來新建房屋的話,是需要交納一筆錢的,現在是否也要交納,等等。另外,農村一般是沒有“房產證”的,30年來基本都是如此,只有一個“宅基證”——對於農民來說,只要有它也就可以了,如果遇到拆遷什麼的,不會影響到賠償的。

2016年06月20日 00:00

買之前先弄清楚幾個最簡單的問題:這是合法建築嗎?它們可以買賣嗎?手續齊全嗎? 如果私人建蓋的房屋那叫自建房,自建房在城市裡少之又少,關鍵原因是私人建蓋自建房難以取得土地使用權,因為城市裡的土地不是行政劃拔就是轉讓給財大氣粗的房地產企業...自建房一般情況下只出現在土地使用權屬于農民集體所有制的農村地區。 你想買的私人建房,我估計是屬於後一種情況,即土地使用權農村集體所有制的用地建蓋的農民自建房。如果這種情況,房屋的買賣是不受到法律保護的,雖然也有人購買此種自建房,但毫無法律保障,一旦發生糾紛,法院是不會受理你的訴訟並保護你的權利的。 但如果情況是前一種,即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城市個人自建房(當然這種情況少之又少),如果這種情況,你可以放心大膽地購買。識別是否是合法和城市私人自建房很簡單,看它的土地證(並非一套一戶的土地證,而是整個建築用地的土地證)和房屋所有權證(俗稱大房產證,即該套地塊上所有建房都有同一個房屋所有權證),如果個人購買時辦理時從大房產證上將該套購買房屋分割辦理個個人名下即可。 如果不是上述兩種情況,那樓主購買時得小心謹慎,畢竟咱老百姓掙兩個錢並不容易對不對?

2016年05月04日 00:00

農村土地承包法全文約7000字,共有5章、65條,分為總則、家庭承包、其他方式的承包、爭議的解決和法律責任、附則。這部法律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 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農村土地承包採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採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可以採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 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承包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發包的農村土地。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剝奪和非法限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承包土地的權利。農村土地承包後,土地的所有權性質不變。承包地不得買賣。 農村土地承包法用法律的形式對土地承包中涉及的重要問題作出規定,必將進一步穩定黨在農村的土地承包政策,對於保障億萬農民的根本權益,促進農業發展,保持農村穩定,具有深遠意義。

 相關用戶問答
  • 要交 契稅的徵稅對象是境內轉移的土地、房屋權屬。具體包括以下五項內容: 1、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出讓,由承受方交。 是指土地使用者向國家交付土地使用權出讓費用,國家將國有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讓與土地使用者的行為。 2、土地使用權的轉讓,除了考慮土地增值稅,另由承受方交契稅。 是指土地使用者以出售、贈與、交換或者其他方式將土地使用權轉移給其他單位和個人的行為。土地使用權的轉讓不包括農村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移。 3、房屋買賣: 即以貨幣為媒介,出賣者向購買者過渡房產所有權的交易行為。 以下幾種特殊情況,視同買賣房屋: ⑴以房產抵債或實物交換房屋,應由產權承受人,按房屋現值繳納契稅。 ⑵以房產作投資或股權轉讓,以自有房產作股投入本人獨資經營的企業,免納契稅。 ⑶買房拆料或翻建新房,應照章納稅。 房屋贈與贈與方不納土地增值稅,但承受方應納契稅。 房屋交換在契稅的計算中,注意過戶與否是一個關鍵點。 承受國有土地使用權支付的土地出讓金 對承受國有土地使用權所應支付的土地出讓金,要計征契稅。不得因減免土地出讓金而減免契稅。

  • 農村自建房的房產證需到高坪區建設局建管科去辦理(建設局在和平橋那裡)。辦理需要的資料有: 1、自建房的准建證。 2、自建房的土地證。 3、本人身份證和戶口名簿。 4、還要繳納契稅和印花稅。

  •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是指農村土地承包人對其依法承包的土地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一定處分的權利。2002年8月29日通過《農村土地承包法》使之趨於完善並增強可操作性。承包的原則:農村土地承包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正確處理國家、集體、個人三者的利益關係。農村土地的範圍:農村集體所有和國家所有依法由農民使用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於農業的土地。2、家庭承包經營。(1)發包方權利:發包的權利、監督的權力、處理的權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2)發包方的義務:維護承包方的土地經營權、尊重承包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為承包方提供必要的服務、組織農業基礎設施建設(3)承包方的權利:土地承包經營、土地承包經營的流轉、承包地被徵用、佔有時依法獲得補償的權利、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4)承包方的義務: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 房屋的產權是終身的,所謂的年限是土地使用權,一般純住宅的土地使用權是70年,商用的是50年。但是現在社區一般都是商住兩用的土地,所以都是50年,現在70年的土地使用權很少。 到期以後會交一些錢,續簽土地使用權。

  • 因乙方所購房屋為農村集體土地上建築。該房屋買賣過程中所發生的交易或過戶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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