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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民房土地】  【歸檔】16年06月20日

永川南大街金盆4社的土地徵用了嗎?有什麼特徵?

問題描述 永川南大街金盆4社的土地徵用了嗎?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征地補償協定範本 甲方:XX鎮房地產開發公司、 乙方:XX鎮村民委員會(第三經濟合作社)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就徵用乙方位於XX村,面積為414.87畝的土地事宜,達成如下征地補償協議: 一、徵用土地面積,該土地面積為414.087畝。 二、征地補償標準及付款方式: 1、征地補償標準按21000元\畝的征地補償標準計算,共計征地補償款870.67827萬元. 2、付款方式: 甲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10天內,先付435萬元給乙方。在2005年12月30日前,甲方將餘下征地補償款435.827萬元付清給乙方。 3、五十年後該用地按國家國土政策處理。 4、在三年內徵用磨刀用地如有征地補償上升,按上升價格補償。 三、簽訂合同後,乙方應全力配合甲方開發使用該用地。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簽字日起生效,如有不足之處,由雙方協商後再作補充。 甲方:XX鎮房地產開發公司 代表人:XXX(蓋章) 乙方:XX鎮村民委員會(蓋章)(第三經濟合作社)社長簽名。 請問1、此份協議書最後乙方由本社長簽名,蓋的是村民委員會的章是否有效。本社也有公章啊。 2、現在土地升到39000元\畝.但本協議書第4點注明三年內徵用本社土地才有補償.但在這三年內到沒有徵用本社的土地.我們是否有權要求按現在土地價格進行補償. 3、土地已徵用了快三年了,但還未開發,還是現象,我們可不可按《土地管理》要求退回耕地。
2016年06月20日 00:00

土地徵用作為一種行政行為,在法律關係上具有以下幾個特徵:1、土地徵用法律關係主體雙方是特定的,徵用方只能是國家,被徵用方只能是所征土地的所有者,即農民集體;2、徵用土地具有強制性;3、徵用土地具有補償性;4、徵用土地將發生土地所有權轉移。 國家集體土地徵用應遵循的原則包括: 1、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實保護耕地的原則。 2、保證國家建設用地的原則。 3、妥善安置被征地單位和農民的原則。 4、誰使用土地誰補償的原則。

2016年06月07日 00:00

土地徵用是指國家為了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據法律規定的程式和批准許可權批准,並依法給予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農民補償後,將農民集體所有土地變為國有土地的行政行為。 土地徵用作為一種行政行為,在人員上具有以下幾個特徵:1、土地徵用法律關係主體雙方是特定的,徵用方只能是國家,被徵用方只能是所征土地的所有者,即農民集體;2、徵用土地具有強制性;3、徵用土地具有補償性;4、徵用土地將發生土地所有權轉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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