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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貸款類型】  【歸檔】16年09月22日

請問結婚後我個人貸款買的房屬於雙方財產嗎?

問題描述 結婚後我個人貸款買的房屬於雙方財產嗎?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之前的法律對於離婚時的房屋產權問題是這麼來規定的。1,結婚前買房,且房款全部付清的,算個人婚前財產,離婚時不參與夫妻共同財產分割。2,結婚前付了首付,餘下辦理按揭,房產權證上為一方名字(或加上自己父母)的,則房產本身為個人婚前財產,但是領證後支付的按揭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可以要求進行分割。3,結婚後買房的,無論房產證上是誰的名字,誰出了首付,誰支付的更多,房子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以上的規定看似公平,但是在真正執行起來的時候,遇到了極大的麻煩,很多男人想不明白的是,自己全家供起來的房子,為什麼離婚的時候就要分給女方一半?現在房子是一戶人家的主要財產,如果要一分為二,那麼唯一辦法就是把房子賣了,但是賣了房子你就永遠買不起了。正是因為類似的爭端太多,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釋對此進行了調整,下面是相關條款。1,不管婚前婚後,如果由父母出資買的房,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則認定為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2,婚前買的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屬於個人財產,離婚時不進行分配。3,婚前買的房子,婚後房子的升值部分與配偶無關。4,婚前買的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雙方共同還貸,離婚時應考慮對方還貸部分進行補償。5,男方婚前買了房,婚後他擅自將房子賣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該房屋,法院不予支持。6,婚後夫妻以共同財產參與購買一方父母房改房時,離婚後該房子屬於一方個人財產,不參與財產分割。現在的婚姻法司法解釋就看誰出錢多,就支持誰。如果男方出錢買了房,那麼房子就是男方個人的財產,離婚時不參與共同財產分割,房子未來的升值部分同女方也無關,有人說老婆也參與還貸了,那麼你就來證明你出了多少錢,你出多少錢就補給你多少錢,你能拿到的僅此而已,不會再多了。
2016年09月22日 00:00

新婚姻法規定,婚前買的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雙方共同還貸,離婚時應考慮對方還貸部分進行補償。也就是房子的升值部分也跟你無關,只能得到自己還貸款的一部分和還貸部分的補償。新婚姻法出臺了,具體涉及房產的規定如下:一、婚前買的房子,婚後房子的升值部分與配偶無關。二、婚前買的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屬於個人財產,離婚時不進行分配。三、不管婚前婚後,如果由父母出資買的房,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則認定為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四、男方婚前買了房,婚後他擅自將房子賣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該房屋,法院不予支持。五、婚前買的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雙方共同還貸,離婚時應考慮對方還貸部分進行補償。六、婚後夫妻以共同財產參與購買一方父母房改房時,離婚後該房子屬於一方個人財產,不參與財產分割。

2016年09月22日 00:00

你好,婚前貸款買的房子,婚後需要先還清貸款登出抵押、之後到房管部門申請添加名字,如下:還清貸款註銷抵押後夫妻雙方帶著身份證明、房權證、戶口本、結婚證、過戶確權審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門申請辦理,該過戶屬於共有財產變更,只要工本費,不需要交稅。希望能幫到你!

2016年09月22日 00:00

婚姻法規定,婚前財產屬於個人財產.即婚前家裡給你買的房子,且房產證上寫你的名字.即使是按揭房,婚後一起還房貸,也屬於是你的個人財產.根據婚姻法,如果婚後房產證上又加上了配偶的名字,則屬於約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將來如果離婚的話,原則上是雙方均分.

 相關用戶問答
  • 一、無論婚前婚後,假如由父母出資買的房,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則認定為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二、婚前買的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屬於個人財產,離婚時不進行分配。三、婚前買的房子,婚後房子的升值部分與配偶無關。四、婚前買的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假如夫妻雙方共同還貸,離婚時應考量對方還貸部分進行補償。五、男方婚前買了房,婚後他擅自將房子賣掉,假如他的妻子想追回該房屋,法院不予支持。六、婚後夫妻以共同財產參與購買一方父母房改房時,離婚後該房子屬於一方個人財產,不參與財產分割。

  • 1、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購買房屋並按揭貸款,婚前辦理了夫妻一方個人為所有權人的房產證,婚後雙方共同還貸的2、該情形下的房屋為一方個人財產,在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但對參與共同還貸的配偶一方,有權要求對方對其清償的部分予以返還。3、在此需要明確的是,共同還貸不論是用一方的個人工資還是雙方的工資,都應認定為共同還貸。因此,有貸款的房屋在離婚時,共同還貸的一方可以請求對方返還還貸的房款。對於房屋升值的部分,也可以請求補償。4、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購買房屋並按揭貸款,婚後雙方共同還貸,婚後取得房產證的5、此情形下的按揭房為一方的婚前個人財產,在離婚時不予分割。因為在婚前一方以個人財產購買並按揭買房,婚後取得的產權證是對婚前買房的確認,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6、如果僅僅因為產權證婚後取得而認定是夫妻共同財產,就將出現一方完全沒有出資卻僅僅因為結婚而成為房屋共有人的現象。這一結果有違公平原則。7、夫妻雙方婚前以共有財產購買房屋並按揭貸款,婚後共同還貸,婚前取得房產證且房產證登記在一方名下的8、由於一般情況下,我們在認定房產歸誰時的依據就是房產證上的名字。因此,此時極容易被認定為登記方財產。9、所以此時,未登記方主張該房屋為共同財產時,一要證明自己在婚前為購買房屋履行了出資義務;二要證明自己婚前是基於雙方均認可所購房屋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資的。如果不能提供相應的證據,則房產就會認定為與一方財產,在分割時不予分割。10、婚前夫妻一方父母參與出資購買,婚後取得房產證的根據法律的規定,夫妻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11、因此,婚前父母出資買房,婚後共同還貸也不影響房子的歸屬。此時,在離婚按揭房分割時,不參與分割,只歸一方所有。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到您

  • 房子是婚前個人財產,還是婚後共同財產,主要有以下幾種情形:1、婚前一方全款購買的房子,屬於該方婚前個人財產;2、婚後共同出資全款或者按揭屬於婚後共同財產;3、婚前一方全款購買的房子,婚後增加另一方名字的,視為共同財產;4、婚後一方父母出資全款並登記于該方名下的,屬於其個人財產;5、婚後一方父母出資全款並登記于夫妻雙方名下的,屬於夫妻共同財產;6、婚前一方出資按揭購房,婚後共同還貸的,共同還貸部分房產份額屬於共同財產;7、婚後一方父母出全款並登記于另一方名下的,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 婚後買房屬於共同財產。除非一方自願放棄屬於他的一部分。

  • 屬於共同財產的:1、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房產證上只寫其中一個人的名字,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2、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買的房子屬夫妻共有,離婚時,有一方想擁有房屋所用權的,評估單位進行評估,然後對另一方進行分配;如果雙方都想擁有房屋所有權的,雙方進行競價;如果雙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進行拍賣,然後進行分配。希望對你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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