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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產權產證】  【歸檔】16年11月14日

土地使用權出讓程式誰能講講?哪位網友曉得?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程式如下:1.主持人點算競買人;2.主持人介紹拍賣宗地的位置、面積、用途、使用年限、規劃要求和其他有關事項;3.主持人宣佈起叫價和增價規則及增價幅度。沒有底價的,應當明確提示;4.主持人報出起叫價;5.競買人舉牌應價或者報價;6.主持人確認該報價後繼續競價;7.主持人連續三次宣佈同一應價而沒有再應價的,主持人落槌表示拍賣成交;8.主持人宣佈最高應價者為競得人。
2016年11月14日 00:00

一、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 (一)單位用地轉讓 1、交易雙方提出轉讓、受讓申請交易當事人申請辦理轉讓手續同時,還應提供轉讓協議、土地使用證、宗地界址點圖、建築物產權證明、法人資格證明,委託書、身份證明等資料。 2、審查 接到申請後,承辦人應對資料及宗地情況進行詳細審查瞭解,凡未按出讓合同規定的期限和條件投資開發、利用土地的,抵押、查封、出租而未通知承祖人知道的,權屬不清、四鄰有糾紛的等不予辦理轉讓手續,並在15日內通知轉讓當事人。 如改變土地用途須有規劃部門意見。轉讓時需分割建築物的應有房產主管部門意見。 3、現場勘察 現場勘察應與有關資料對照核實。如需分割轉讓,應考慮土地利用率、出路及他項權利等因素,並製圖確定四至、面積,必要時需經四鄰簽章認可。 4、地價評估,並提供報告書 審核評估報告與轉讓協議,轉讓價明顯低於市價的,建議市府優先購買;價格過高的,可建議採取必要調控措施。 5、填寫轉讓審批表 認真核對原批准文件、評估報告、規劃意見等資料,用途、價額、年期等內容填寫要完整、準確、字跡工整。 6、審批 審批內容包括費用表及轉讓審批表。費用表須經所長簽字後,經辦人攜完整轉讓檔案與轉讓審批表等報中心及局領導審查批准。 7、交納有關稅費 8、登記編號 審批後,也可在審批前到產權科對補簽出讓合同及審批表編號。轉讓檔案、留產權科統一保存,按年度繳檔案室。 9、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 經辦人依據補簽出讓合同、轉讓審批表、付款票據等,填寫變更登記審批表進行變更登記。變更登記審批表,可隨轉讓審批表同時報批

2016年11月14日 00:00

(1)確立房地產開發用地控制指標。房地產開發用地控制指標是指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以及房地產業發展對土地的需求,在保證土地供需平衡基礎上提出的房地產開發用地計畫控制指標。一般包括國家級控制指標和省級控制指標兩個層次,又分為長期、中期和年度控制指標三種。 (2)制定年度出讓土地使用權總面積方案。年度出讓土地使用權總面積方案是指市、縣人民政府根據省級人民政府下達的房地產開發用地控制指標,結合當地的房地產開發對土地需求的實際情況,分年度擬訂的出讓土地使用權總面積方案。一般包括出讓專案的名稱、投資開發建設規模。投資總額、開發用途、出讓地塊的幅數、總面積數量及出讓土地的種類等等。年度出讓土地使用權總面積方案須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審批。 (3)擬定具體出讓方案。市、縣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會同城市規劃和建設部門、房地產管理部門等,共同擬定出讓地塊具體方案,編制出《土地使用條件》、《土地使用出讓合同》(草本)等。如採用招標或拍賣方式,還須擬定相應的法律檔。如擬出讓的土地屬集體所有,還要擬定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屬舊城改造用地,還要擬定拆遷安置補償方案。 (4)正式報批。上述出讓方案經市、縣人民政府審批後,向上一級人民政府正式報批。年月日國務院下發了《關於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批准許可權的通知》,根據該通知的規定,政府對土地使用權出讓的批准許可權與土地使用權劃撥的批准許可權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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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請資料全部提交後,公積金中心會根據申請人的身份、購房交易、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還款能力、個人信用、購房狀況和價格或價值、擔保能力等情況進行審核,提出具體貸款額度、期限、利率的審批意見,並與申請人履行面談程式。貸款審批一般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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