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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經適保障房】  【歸檔】16年11月12日

經濟適用房怎麼變成商品房?麻煩說說。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你好,需要確認經適房是否滿五年,不是買房日期,是契稅發票上的日期,或者房產證發放日期。一般契稅的時間會比房產證日期早1年左右,所以只要看契稅日期滿五年就可以了。經適房是一定要滿五年才能交易的,否則連預約的資格都沒有。經轉商,其實就是房屋過戶,二手房交易,要交稅。要想經轉商就只能換名過戶,換句話說,就是進行二手房交易,要交稅和土地出讓金。希望回答對你有幫助哦。
2016年11月12日 00:00

1.經濟適用房轉商品房的《通知》規定,經濟適用住房購房人在取得完全產權以前,只能用於自住,不得出售、出租、閒置、出借,也不得擅自改變住房用途。除非將經適房轉變為商品房,條件是先住滿5年,再進行更名交易,補交契稅和土地出讓款。2.所謂“經轉商”,即經濟適用房轉商品房,這個詞彙的出現主要是圍繞著“經濟適用房上市交易”的問題出現的。國家嚴格限制經濟適用房上市交易,因其屬於政策性住房,購房人擁有“有限產權”。3.國家規定,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不滿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購房人因各種原因確需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價格並考慮折舊和物價水準等因素進行回購。4.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滿5年,購房人可轉讓經濟適用住房,但應按照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與經濟適用住房差價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價款,具體交納比例由城市人民政府確定,政府可優先回購;購房人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價款後,也可以取得完全產權。5.經濟適用房和商品房最大的區別在於購房者是否對房屋擁有完全產權。擁有了完全產權也就意味著你的經濟適用房成為了商品房,就可以像商品房一樣上市交易。自從4月26號住建部的《通知》公佈後,經適房已經住滿五年的購房者紛紛辦理相關手續,向國家交納一定價款,以獲得經適房的完全產權,完全產權的獲得也就意味著經適房轉為了商品房。這就是“經濟適用房轉商品房”的來歷。6.購得經濟適用住房不滿5年的,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購房人因特殊原因確需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由市房改辦住建辦回購或安排取得經濟適用住房購房資格的家庭購買,回購或購買的價格按原購房價格每年扣減1%計算,回購或購買後原經濟適用住房性質不變;購得經濟適用住房不滿5年,因贈與、離婚析產等原因需要轉移房屋產權的,擬接受住房的家庭應當符合經濟適用住房申請購買條件,持市房改辦住建辦出具的有關證明,經房地產管理部門核准後,辦理變更登記手續;變更登記後,原經濟適用住房性質不變。如果購得經濟適用住房滿5年的,購房人可轉讓經濟適用住房,市房改辦住建辦可優先回購。希望可以幫到你哦!

2016年11月12日 00:00

住建部《關於已購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明確了2008年4月11日之後簽訂購房合同的經適房,可以在補交土地收益款後,不變更房主姓名就轉為商品房。2008年4月11日之前簽約的經適房,仍然只能採用過戶的方式“轉商”。 各地有各地自己的經轉商政策,請諮詢當地住建委或房屋仲介公司。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希望能幫到你!望採納!謝謝!)

 相關用戶問答
  • 一類經濟適用房:是兩限房房本。應該滿五年以後才可以交易,交易需補交10%的綜合地下款。交易一次以後房本性質變更為商品房.二類經濟適用房:指的是回遷房、單位集資建房等。房本未滿五年也可以交易,交易是需要補交土地出讓金合同價的3%交易一次以後,房本性質變更為商品房。期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助你,題主覺得我回答得好就採納吧。

  • 二手經濟適用房出售方可依照市場價格出售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淡也只需按房屋成交額的10%補交綜合地價款。補交的綜合地價款的計算方式:例如有一套經濟適用房,面積80平方米,原購價4000元/平米,按市場價4600元/平米出售,補交的綜合地價款為4600×80×10%=36800元。按市場價出售經濟適用房買賣政策後不能再次購買經濟適用房和其他保障性質的住房。經適房政策2、出售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政策法規不允許按市場價格出售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只能以不高於購買時的單價出售,且只能出售給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買條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關部門收購。以原購價出售已購經濟適用房的,出售方需提供原住房買賣合同、住房轉讓合同等證件。此類二手經濟適用房的購買者應該符合經濟適用房的購買條件方可購買。出售方以原價出售給有購買資格的人後,仍符合經濟適用房購房條件的,還可以再次購買他處經濟適用房買賣政策。二、如何購買二手經濟適用房1、購買已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購買此類經濟適用房不需要符合購買經濟適用房的特殊條件。購買此類二手經濟適用房除正常繳納房屋成交價1.5%的契稅、5元印花稅外,不需要繳納土地出讓金。2、購買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可按不高於原購房價格來購買此類二手經濟適用房買賣政策,淡須滿足經濟適用房的購買條件,並辦理經濟適用住房購買資格審核手續。所購置的二手經濟適用房超過核定的最高購房總價標準以外部分,需補交10%的綜合地價款,所購房屋仍按照經濟適用住房產權管理。

  • 您好,經濟適用房不是商品房,經濟適用房和商品房的區別在於土地供應方式不同,兩種建設方式不同、兩種房子定價格方式不同。

  • 經濟適用房轉商品房的《通知》規定,經濟適用住房購房人在取得完全產權以前,只能用於自住,不得出售、出租、閒置、出借,也不得擅自改變住房用途。除非將經適房轉變為商品房,條件是先住滿5年,再進行更名交易,補交契稅和土地出讓款。所謂“經轉商”,即經濟適用房轉商品房,這個詞彙的出現主要是圍繞著“經濟適用房上市交易”的問題出現的。國家嚴格限制經濟適用房上市交易,因其屬於政策性住房,購房人擁有“有限產權”。國家規定,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不滿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購房人因各種原因確需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價格並考慮折舊和物價水準等因素進行回購。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滿5年,購房人可轉讓經濟適用住房,但應按照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與經濟適用住房差價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價款,具體交納比例由城市人民政府確定,政府可優先回購;購房人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價款後,也可以取得完全產權。經濟適用房和商品房最大的區別在於購房者是否對房屋擁有完全產權。擁有了完全產權也就意味著你的經濟適用房成為了商品房,就可以像商品房一樣上市交易。自從4月26號住建部的《通知》公佈後,經適房已經住滿五年的購房者紛紛辦理相關手續,向國家交納一定價款,以獲得經適房的完全產權,完全產權的獲得也就意味著經適房轉為了商品房。這就是“經濟適用房轉商品房”的來歷。購得經濟適用住房不滿5年的,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購房人因特殊原因確需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由市房改辦住建辦回購或安排取得經濟適用住房購房資格的家庭購買,回購或購買的價格按原購房價格每年扣減1%計算,回購或購買後原經濟適用住房性質不變;購得經濟適用住房不滿5年,因贈與、離婚析產等原因需要轉移房屋產權的,擬接受住房的家庭應當符合經濟適用住房申請購買條件,持市房改辦住建辦出具的有關證明,經房地產管理部門核准後,辦理變更登記手續;變更登記後,原經濟適用住房性質不變。如果購得經濟適用住房滿5年的,購房人可轉讓經濟適用住房,市房改辦住建辦可優先回購。

  • 已有一套經濟適用房不可以再以自己的名字購買商品房,如果以自己名字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房就要收回,只要是以自己的經濟適用房戶口單位上的任意一人的名義購買商品房就要收回經濟適用房,如果自己父母戶口不在自己們的戶口本上,可以以父親名義購買商品房,不過不能過戶到自己的名下,只要過戶到自己名下,經濟適用房也要收回。 總之,一旦擁有了經濟適用房就不可以有以自己名字出現的第二套房,不管這個第二套房是什麼性質的。不過可以先以父親名義把那個商品房買下來,然後等經濟適用房可以自由上市交易的時候賣掉,那個商品房就可以是自己的名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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