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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完工驗收】  【歸檔】16年08月03日

商品房交付驗收如何辦理?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商品房交房條件一般來說,商品房交付給業主時通常要符合以下條件:已取得建設工程規劃驗收合格證和房屋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證明材料;已取得用於房屋權屬登記的房屋測繪成果;商品房上存在的權利瑕疵已消滅;商品房為住宅的,開發商還應當提供...
2016年08月03日 00:00

依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特別是《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7條的規定,商品房現售一般應具備以下幾項條件:①現售商品房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具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②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檔;③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④已通過竣工驗收;⑤拆遷安置已經落實;⑥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通訊等配套基礎設施具備交付使用條件,其他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具備交付使用條件或者已確定施工進度和交付日期;⑦物業管理方案已經落實。 此外,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現售前將房地產開發專案手冊及符合商品房現售條件的有關證明文件報送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備案。並且經測繪機構對房屋和土地使用權面積進行測定。屬於住宅商品房的,需經過住宅建設管理部門審核,取得《住宅交付使用許可證》。出售房產應到房地產登記部門辦理新建商品房初始登記,取得《房地產權證》。

2016年08月03日 00:00

個人住房的房產稅繳納:原有房產用於生產經營的,則從生產經營之月開始繳納房產稅;自建房屋的,則從建成次月起;納稅人委託施工企業建設的房屋,從辦理驗收手續的次月起;購置商品房的,則從屋交付使用次月起;購置存量房的,自辦理房屋權屬轉移、變更登記手續,房地產權屬登記機關簽發房屋權屬證書之次月起,開始繳納房產稅。 2 出租房的房產稅繳納:出租、出借房產,自交付出租、出借房產的第二月開始;房地產開發企業自用、出租、出借自建商品房的,則從房屋使用或交付的第二月起,繳納房產稅。 END 房產稅如何徵收之房產稅的稅率 1 按房產餘值徵收的,年稅率為1.2% 2 按房產出租租金徵收的,稅率為12%,對於個人按市場價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於居住的,則可暫減按4%的稅率徵收房產稅。 END 房產稅如何徵收之房產稅的徵收計算 1 從價計征的房產稅:應納稅額=應稅房產原值×(1-扣除比例)×年稅率1.2% 2 從租計征的房產稅:應納稅額=租金收入×12% 3 個人出租住房的房產稅:應納稅額=房產租金收入×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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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題主好,房屋買賣驗收方法:是商品房買賣合同中開發商的主要義務,同時也是房屋毀損、滅失風險由開發商轉移至購房人的標誌。,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一定要對交房條件、交房期限等作出詳細的約定。《商品房買賣合同示範文本》第八條對於交房條件有五種備選項:1.該商品房經驗收合格;2.該商品房經綜合驗收合格;3.該商品房經分期綜合驗收合格;4.該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檔。期望對您有用。

  • 其實誰都不喜歡延遲交房的,包括開發商、物業和業主在內,沒有任何一方會希望延期交房的。但是如果真的遇到這種情況,業主們也要採取相關的維權措施的。首先,遇到延遲交房,應仔細查看您與開發商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看合同中對延遲交房是否有相關規定。如果合同中對延遲交房有規定,則需要按照合同中約定的條款執行。如果合同中對延遲交房沒有明確規定,購房者考慮清楚後是可以退房的。其次,應瞭解延期交房的認定及賠償標準,除特殊情況外,出賣人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將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他是要承擔違約責任的。賠償中開發商索賠天數為實際交房日與合同約定交房日的差,一般雙方協商的違約金賠償金額為已交房款的萬分之一,如果協商解除合同,出賣人應在三十天內向買受人退還全部付款,並支付1%的違約金,如果協商繼續履行合同,一般雙方協商的違約金賠償金額為已交房款的萬分之一。

  • 在驗房過程中必須要經過的四個步驟:1、驗房前,據實瞭解並確認收房的準確時間、地點及相關注意事項,並作出相應準備。2、據實交接並驗收有關文件、手續的書面性材料,並確認其完整性和一致性。3、據實交接並驗收商品房實物並確認其是否達到交付條件或收房標準。4、據實填寫驗房交接表,遞送《房屋品質查驗報告》及整改建議書,並付清房款或一定時長的物業服務費等。。

  • 首先我個人覺得吧,不能光靠自己驗房和收房,這樣是不行的。所以我們必須去找一家比較專業的驗房公司哦!~這樣出的驗房報告才會有效呢!我們來看下商品房交房注意事項都有哪些吧! 1、按照開發商通知的時間辦理商品房交接手續 若商品房已經符合合同約定的交付條件,開發商應當在合同確定交付房屋的日期前書面通知買房人辦理交接手續。若開發商的通知書中已經明確了辦理交接手續的時間、地點以及應當攜帶的證件,買房人應當按時辦理交接手續。 2、辦理交接時應當要求開發商出示相關的證明檔 商品房交付時通常要符合下列條件:已取得建設工程規劃驗收合格證和房屋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證明材料;已取得用於房屋權屬登記的房屋測繪成果;商品房上存在的權利瑕疵已消滅;商品房為住宅的,開發商還應當提供住宅品質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兩書”)。 3、不要輕易接受房屋 有些買房人在辦理交接時,明知開發商沒有相應的證明檔,因為急於裝修入住,仍然接受房屋,此種行為在法律上被視為交付。此後,若買房人再以開發商長時間沒有出示相應證明檔要求解除合同,法院將不接受。 4、及時書面催告開發商交付房屋 法律規定,如果開發商遲延交房,買房人主張解除購房合同必須先催告,催告後經過3個月開發商仍然不交房的,方可以退房。所以在辦理交接時,一旦開發商拒不出示相應的證明文件,買房人應當及時書面催告開發商交付房屋。 新房驗收不是小事情呢,其他還有很多地方需要注意的,我這裡暫時能想到的就是這麼多了。

  • 現房是指竣工驗收合格取得房地產權證的商品房。現房是指竣工驗收合格取得房地產權證的商品房。期房是指未經竣工驗收取得房地產權證的商品房。換句話說,商品房未初始登記領取房地產權證(俗稱“大產證”)前,均為期房;已經領取“大產證”的商品房才屬現房。是否已經取得“大產證”,是區分兩者的關鍵。而建設部2001年6月1日實施的《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三條卻將商品房現售和商品房預售規定為:商品房現售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將竣工驗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給買受人,並由買受人支付房價款的行為;商品房預售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將正在建設中的商品房預先出售給買受人,並由買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價款的行為。根據這一規定,只要竣工驗收合格的商品房都可以現售,也就屬於現房;區分現房和期房的關鍵在於商品房是否竣工驗收合格。期房是指未經竣工驗收取得房地產權證的商品房。換句話說,商品房未初始登記領取房地產權證(俗稱“大產證”)前,均為期房;已經領取“大產證”的商品房才屬現房。是否已經取得“大產證”,是區分兩者的關鍵。而建設部2001年6月1日實施的《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三條卻將商品房現售和商品房預售規定為:商品房現售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將竣工驗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給買受人,並由買受人支付房價款的行為;商品房預售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將正在建設中的商品房預先出售給買受人,並由買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價款的行為。根據這一規定,只要竣工驗收合格的商品房都可以現售,也就屬於現房;區分現房和期房的關鍵在於商品房是否竣工驗收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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