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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購房稅費】  【歸檔】16年03月31日

請問有人知道合作建房營業稅怎麼繳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合作建房是用雙方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的相互交換,因此是需要徵稅的。建房稅收(一)房屋建成後如果雙方採取風險共擔,利潤共用的分配方式,按照營業稅“以無形資產投資入股,參與接受投資方的利潤分配,共同承擔投資風險的行為,不征營業稅“的規定,對甲方向合營企業提供的土地使用權,視為投資入股,對其不征營業稅;只對合營企業銷售房屋取得的收入按銷售不動產徵稅;對雙方分得的利潤不征營業稅。建房稅收(二)房屋建成後甲方如果採取按銷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提成的方式參與分配,或提取固定利潤,則不屬營業稅所稱的投資入股不征營業稅的行為,而屬於甲方將土地使用權轉讓給合營企業的行為,那麼,對甲方取得的固定利潤或從銷售收入按比例提取的收入按“轉讓無形資產“徵稅;對合營企業按全部房屋的銷售收入依“銷售不動產“稅目徵收營業稅。建房稅收(三)如果房屋建成後雙方按一定比例分配房屋,則此種經營行為,也未構成營業稅所稱的以無形資產投資入股,共同承擔風險的不征營業稅的行為。因此,首先對甲方向合營企業轉讓的土地,按“轉讓無形資產“徵稅,其營業額按實施細則第十五條的規定核定。因此,對合營企業的房屋,在分配給甲乙方後,如果各自銷售,則再按“銷售不動產“徵稅。
2016年03月31日 00:00

按稅法的規定,出租房產需繳房產稅,營業稅及附加 公司出租房產按12%繳房產稅,5%繳營業稅,還有附加稅等.個人出租房產,如用於居住的話,按4%繳房產稅,如用於經營企業,按12%繳房產稅;如按廉租房價格出租暫免營業稅,按市場價按3%繳營業稅,還有附加稅.個人所得稅按4000元以下扣完800後20%繳\4000以上按16%繳.

2016年03月31日 00:00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國稅函發[1995]156號文規定,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權,另一方提供資金合作建房,由於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相互交換,雙方都收得了擁有部分房屋的所有權。在這一合作過程中,一方以轉讓部分土地使用權為代價,換取部分房屋的所有權,發生了轉讓土地使用權的行為;另一方則以轉讓部分房屋的所有權為代價,換取了部分土地使用權,發生了銷售不動產的行為。因此,應分別按照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稅目交納營業稅。同時,按照繳納營業稅稅額分別計繳,城市維護建設稅7%和教育費附加3%。

 相關用戶問答
  • 劃撥土地房產原值可以併入房產稅,一個納稅年度內月平均實際安置殘疾人就業人數占單位在職職工總數的比例高於25%(含25%)且實際安置殘疾人人數高於10人(含10人)的單位,可減征或免征該年度城鎮土地使用稅。具體減免稅比例及管理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財稅主管部門確定。

  • 從稅法規定來看,單位自建房銷售給內、外部人員的行為,與房地產開發商開發、銷售行為相比並無本質區別,同屬有償轉讓不動產所有權的應稅行為,應依法繳納銷售不動產營業稅等。集資建房是房改初期為解決各單位住房緊張問題的一項臨時性措施,現在住宅業已全面走向市場,企業、行政、事業單位集資建房住房制度改革已經結束,也就不存在集資建房的稅收優惠。《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單位或個人自己新建(自建)建築物後銷售,其自建行為視同提供應稅勞務。轉讓不動產有限產權或永久使用權,以及單位將不動產無償贈與他人,視同銷售不動產。單位和個人自己新建建築物後銷售,其自建行為視為提供應稅勞務,應繳納建築業營業稅。單位集資建房銷售給職工,應按銷售不動產徵收營業稅。但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的,暫免徵收營業稅。1、集資者為未參加房改的職工;2、建房用地的使用權為集資者所在單位所有或以集資者名義購買;3、發生的建房費由集資者全額負擔,所集資金必須全部用於建房支出;4、持有房管部門或房改辦集資建房的批文。

  • 房改房首次交易絕對是不需要繳納營業稅的;只需要繳納1%國有土地出讓金以及0.05%印花稅。

  • 要看你轉讓的是什麼性質的房子,購買了多少年了: 普通住房:滿2年的,免收營業稅, 非普通住房:滿2年的,收取房產增值部分5.6%的營業稅 未滿2年的,不論是商鋪、住房都是要收取總房款的5.6%的營業稅的!

  • 那要看你怎麼做,用什麼材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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