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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收費諮詢】  【歸檔】15年06月05日

裝修定金可以退嗎?

問題描述 裝修的定金可以退嗎?不能退怎麼辦?誰幫下我?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一般來說是可以的。要清晰工作的緣由,兩邊的態度不一樣,任何工作老是要講個“理”的。看哪邊有“理”,假如是消費者認為報價不滿意,你能夠挑選不施工,但假如規劃現已認可了,現已幫你做了規劃,能夠買規劃的。裝飾公司付出了勞作,付出了技能,幫你做了規劃,理應是要收取部份勞務費的。假如規劃不滿意,能夠需求改,改至滿意停止,對規劃師不滿意能夠需求從頭換個規劃師做的。我想裝飾公司應當能滿意這個效勞。“訂金”和“定金”雖為一字之差,只是在法律面前才有不一樣的含義,但不一定每個人都是懂法的。生意自願,應當不可能有強行出售的目的,我覺得咱們更應通“理”
2015年06月05日 00:00

既然是定金,就適用定金罰則。收據應當是裝修公司出具的(既然是在裝修公司交的錢)。你們沒有訂立裝修合同,但是交錢表明了事實履行。

2015年06月05日 00:00

這就要看你們的的定金協議了,因為定金協議是有法律效益的,看是誰的錯,如果是乙方的錯而又實在談不攏的話,以3.15消費者權益日為由威脅他們一下。

 相關用戶問答
  • 這個要注意定金與訂金的區別,定金是確定的意思,是不給退的,但是訂金是可以退的,所以在填寫訂金與定金的合同時一定的注意

  • 定金和訂金雖然讀音一樣,但卻有本質區別。“定金”還是“訂金”,哪個退哪個不退,確實困擾了不少人。具體來說,“定金”是法律上的概念,是履行合同的保證金,定金具有雙重擔保性,即同時擔保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債權。就是說,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會喪失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則應雙倍返還定金。 而“訂金”可視為“預付款”或“誠意金”,給付訂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有權要求返還。 也就是定金不可退,訂金是可以退還的。

  • 定金,可以認定是在合同訂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作為擔保的擔保方式。 如果你交了定金,簽訂了購協定,之後因為資金問題無法購買,你不屬於違約行為,定金是不可以退的。 你可以和開發商協商轉讓給別人,這是可以的,定金由你和承讓方收取。 法律依據:《擔保法》第 89 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務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雙倍返還定金。

  • 對於目前在房地產買賣合同交易過程當中開發商或仲介公司要求買房人先交定金再簽訂正式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做法導致的眾多買房人定金不能退回的問題,引起眾多已購房者的憤怒,也引發了準備購房者的擔心與疑慮。那麼對於購房定金問題,購房人是如何理解的,遇到購房定金問題又是如何做的,對購房定金問題法律又是如何規定的,購房定金什麼情況下能退,什麼情況下不能退,如果定金能退,那麼用什麼方式退?怎麼樣將不能退的定金退回? 定金能不能退。 目前開發商在與買受人簽正式商品房買賣合同之前一般都通過認購、訂購、預定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受定金。如果買受人不來與開發商簽合同或雙方對合同的條款達不成一致意見,大多數開發商定金是不退的。這種定金或訂金的約定,對買受人極為不利,使買受人在簽約時處於受制於人的境地,買受人往往在定金不退的壓力下,違心地接受開發商的不平等條款,自己的真實意思也不能體現在合同中,有失合同公平、公正的原則。好多購房人認為,購房定金與其它商品交易一樣,就像平常買東西一樣,交了定金就是這個東西給我留著,我準備要了,如果東西我不要了,定金就算我給你的賠償,以此類推到房子上,認為一旦簽訂了商品房認購書,無論什麼原因房子最終沒有買成,定金就一定不能返還了,有些人甚至自動放棄了取回定金,這其實是一種誤解。其實定金是可以退的。那麼在什麼條件下定金可以退,什麼條件下定金不能退? 定金的法律規定。 到目前為止,涉及到定金的法律規定有下:《合同法》、《擔保法》、《擔保法司法解釋》、《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司法解釋》。部門規章有:《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條對定金問題規定如下: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八十九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司法解釋》第六部分第一百一十五條規定:當事人約定以交付定金作為訂立主合同擔保的,給付定金的一方拒絕訂立主合同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絕訂立合同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規定:出賣人通過認購、訂購、預訂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受定金作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擔保的,如果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按照法律關於定金的規定處理;因不可歸責于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人應當將定金返還買受人。另外,建設部的《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規定:“符合商品房銷售條件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在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之前,向買受人收取預訂款性質費用的,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所收費用應當抵作房價款,當事人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向買受人返還所收費用”。 如何退定金才能成功。通過以上的分析,我們知道退定金是有一定條件的,即因合同條款達不成一致意見可以退,另外,必須是在認購書約定的期限內來簽合同,要想退定金必須要證明這一點。購房人可以通合同條件談判時雙方修改的記錄來證明,也可以通過雙方談話的錄音來證明。有些購房者本身不想要此房,屬於違約行為,但也通過增加補充協定的方式達到了退定金的目的。另外,對於內部認購等無銷售許可證或產權證的項目,因本身不具備銷售條件,因此任何情況下定金都可退,無需做大量的取證工作,直接起

  • 定金,是指合同的當事人為了確保合同的履行,依據法律的規定或者雙方當事人的約定,由一方當事人按照合同標的額的一定比例,預先給付對方當事人的金錢。正常來說是無法退的,您可以看看合同中是否有提到違約後能返回多少金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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