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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合同協議】  【歸檔】16年06月09日

房屋租賃合同備份怎麼辦理?需要準備什麼資料?請問白雲區的房管局在哪?

問題描述 請問白雲區的房管局在哪?房屋租賃合同備份怎麼辦理?需要準備什麼資料?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二手房過戶新政策是什麼?我購買了一套二手房,當時由於兩證不全沒能及時過戶,現在手續都辦全了也能過戶了,可原房主不配合辦理二手房過戶,這可怎麼辦?怎麼辦理二手房過戶?針對這個我問題我諮詢了相關的律師,這是我諮詢的結果,大概是關於二手房過戶新政策的解讀!律師專家稱,有關二手房過戶新政策和二手房買賣的相關問題最近引發的糾紛不斷。首先,原房主是理應配合買房者辦理過戶手續的,您可以具體跟原房主協商,協商不成的您可通過法院訴訟要求其辦理過戶。辦理二手房過戶時,您需要攜帶房屋產權證、房屋所有人身份證件、房屋買賣合同、交納契稅憑證等,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辦理過戶手續即可。另外,在二手房過戶新政策中規定,辦理二手房過戶前,購房人要瞭解房屋產權的真實情況,除向賣房人索要產權文件外,還應到房屋管理部門查詢有關房產的產權記錄。
2016年06月09日 00:00

在辦理房屋轉租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 房屋轉租時,必須訂立轉租合同,而且轉租合同必須經原出租人書面同意,也要辦理登記備案手續;2、轉租合同的終止日期不得超過原租賃合同規定的終止日期,但出租人與轉租雙方協商約定的除外; 3、 轉租期間,原租賃合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轉租合同也隨之相應的變更、

2016年06月09日 00:00

你好,房屋租賃合同首先要有抬頭“房屋租賃合同”接著就是租戶和房東的個人資訊,合同的主要內容寫上租金是多少,水電費怎麼收,租期是多久,違約要怎麼處理,最後就是租戶和房東簽名蓋章寫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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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產按揭抵押怎麼辦理:貸款著帶著貸款人夫妻雙方的身份證明、戶口本、結婚證、房權證、土地證(或影本)、工商執照、稅務登記證、收入證明、銀行的資金流水、房屋的評估報告到銀行申請,批准後到房管部門辦理抵押登記,之後到銀行支取貸款。

  • 買新房需要準備以下材料:簽定金協議,簽買賣合同付首付,簽貸款合同、抵押合同,辦產證身份證、結婚證(或單身證明)、戶口本、有小孩的話要小孩出生證明、公積金帳號。買新房需要確認:確認符合買房的條件嗎,是首套還是二套(還要確認以前的銀行資信好不好,也影響首套或二套的認定),貸款方式是公積金貸款還是商業貸款或者是組合貸款。公積金貸款需注意:公積金帳戶滿半年才能貸最高額30萬,有補充公積金的才能貸40萬,公積金是以家庭為單位的,夫妻雙方可以一起貸的,最高貸80萬,公積金貸款利率低很多。看手中現金和首付情況再買房。以上有關金額來自網路,僅供參考。

  • 一、撤銷抵押登記手續 房貸還清後,銀行會給您開具貸款結清證明,您將攜帶該證明、本人有效身份證以及房屋產權證,到房管局辦理解除房屋抵押手續。 二、撤銷擔保手續 如果您申請貸款時曾到擔保公司辦理過擔保手續,那麼還清房貸後,在辦理解除抵押手續前,需到擔保公司辦理撤銷擔保手續,同時要回擔保時所繳納的擔保押金。

  • 房屋買賣合同標的額較大且系比較重要之合同,故法律規定應當採取書面形式訂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40條規定:“房地產轉讓,應當簽訂書面轉讓合同……”。《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28規定:“商品房銷售,當事人雙方應當簽訂書面合同。……”上述規定是認定房屋買賣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的法律依據。根據法律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房屋買賣合同書面形式應包括如下類型: (一)正式房屋買賣合同 正式房屋買賣合同是房屋買賣合同書面形式的基本類型,內容一般包括房屋買賣合同的基本條款,如房屋位置、結構、建築面積、價款及其支付期限、交房期限、品質標準、產權轉移登記等條款。儘管法律法規並未規定買賣雙方必須採用統一的房屋買賣合同文本,但在辦理產權轉移登記時,房屋產權登記機關往往要求使用建設主管部門統一制訂的規範的合同文本,否則,不予辦理備案、登記。但是,並不因為不使用統一合同文本而影響書面房屋買賣合同的成立和效力。實踐中,商品房買賣時,要求必須使用建設主管部門統一製作的格式文本。但在正式合同文本簽訂之前,多由開發商提供認購書、預訂協定等預約合同文本要求買受人簽署,其中有的預約合同已經具備本約性質,相當於房屋買賣合同。二手房買賣的合同形式未作統一要求,買賣雙方一般會根據協商一致的意見共同起草一份房屋買賣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並據此履行,在產權登記機關填寫的制式合同只作為登記檔使用。 (二)具備特定條件的預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下稱商品房買賣司法解釋)第五條規定:“商品房的認購、訂購、預訂等協議具備第16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並且出賣人已經按照約定收受購房款的,該協議應當認定為商品房買賣合同。”根據最高法院民一庭的觀點,商品房認購、訂購、預訂等協議是在開發商取得立項、規劃、報建審批手續至取得商品房銷售許可證之前簽訂的預約性質的合同(事實上預約合同的簽訂並不限於這個期間)。為保障交易安全,保護業主權益,促進簽約,規定具備合同實際履行條件的預約合同,應當認定為本約合同。筆者認為,司法解釋的本條規定,用意雖好,但效果一般,極易造成誤導。首先,《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多達13項,而認購書等預約合同均為開發商擬定的格式合同,同時具備該13項內容的可能性很少,買受人依據該條規定維護自身權益的機會並不多見。其次,認定合同性質的依據為合同內容,而非合同名稱。預約合同如果具備了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理應認定為商品房買賣合同,不再具有預約性質。第三,“出賣人已經按照約定收受購房款”,表明買賣合同已經實際履行。即使預約合同未完全具備《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只要標的物明確、價款確定,完全可以依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認定雙方房屋買賣合同成立。如果機械適用該條司法解釋的規定,就會導致依據合同法應當認定房屋買賣合同成立,而依據該條司法解釋則不能認定合同成立。 (三)房屋買賣合同的其他書面形式。 《合同法》第11條規定:“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和資料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資料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根據《電子簽名法》第3條第3款的規定,“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動產權益轉讓的”的文書,不適用“電子簽名、資料電文”。無疑排除了以“資料電文”為表現形式的房屋買賣合同。記載雙方房屋買賣意思表示的、以有形方式表現的信函等雙方往來資料,應當認定為其他書面形式的房屋買賣合同。有些情況下,沒有書面合同,也無法認定口頭合同存在,買受人以其持有的購房款收據或發票主張房屋買賣合同成立。此時,買受人持有的購房款收據或發票,既是書面合同形式,也是合同實際履行證據,如果收據或發票載明的房屋位置具體、房屋價款明確,應當認定雙方之間的房屋買賣合同成立。筆者認為,認定其他書面形式的房屋買賣合同成立,已有書面證據必須能夠證明三項事實:房屋買賣的意思表示、房屋具體位置和價款。

  • 準備裝修前要將整個佈局、設計、工期等考慮進去。1,寫字樓裝修前考慮好消防工程。寫字樓裝修時需要做些改動,或者隔斷,如果這些工作交給業主或者裝修公司,需要一定的時間審批。2.寫字樓裝修前中央空調的安裝。寫字樓裝修中需要隔斷來劃分空間,那麼就要考慮到每個空間都要保留一定數量的中央空調出風口與回風口,需要找專業的空調安裝公司,裝修前要將空調改造平面圖交給物業公司審核,完工後還要提供竣工圖。3.寫字樓裝修前考慮的強弱電系統工程。這是最主要的一點,關係公司今後的正常工作。佈線、實際測量、預留開關、插座、線路走向詳細的規劃到圖紙,嚴格按照審核後的標準施工。4.裝修前應該考慮到辦公傢俱的選用。辦公傢俱在辦公室裝飾前要先找好傢俱公司,因為大多數辦公室都需要辦公高隔斷,很多線路,插座都要與隔斷相連接的,所以傢俱公司一定要與電器工程師有個緊密的銜接,圖紙最好要先由這兩方共同確定完後,拿到物業公司審核,他們的審核通過後就可以放心的開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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