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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衛生間】  【歸檔】16年10月20日

這樣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建築幕牆工程設計收費辦法?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裝修工人需要面臨的職業意外風險較大,所以裝修工人買保險應該優先購買人身意外險。針對裝修工人遭受意外風險較大的生存狀況,目前各地均制定了不同的為裝修工人買保險的優惠政策,部分地區甚至強制規定單位為裝修工人投保團體意外傷害保險,所以裝修工人投保前最好先詢問一下自己所在地有無這樣的政策以及雇主是否為自己辦理了意外險,若沒有則要求雇主為自己購買以維護好自身合法權益。另外,意外險對於職業類別要求較高,而裝修工人屬於高危職業的範疇,普通意外險一般是不予承保的,您最好建議雇主投保針對性強的高危職業意外險。
2016年10月20日 00:00

為了規範工程勘察設計收費行為,維護發包人和勘察人、設計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及《工程勘察收費標準》和《工程設計收費標準》。

2016年10月20日 00:00

建築幕牆工程設計收費辦法(試行)一、為規範建築門窗、建築幕牆、採光頂與金屬屋面設計市場,維護投資方(業主)和設計單位的雙方合法權益,推動設計單位的“設計終身負責...

2016年10月20日 00:00

依據《物業管理條例》相關規定,結合你的諮詢問題,答覆如下:一、物業服務企業無權強行收取業主裝修押金。二、物業公司以不交裝修押金,就不讓裝修,侵犯了你的合法權益。你可以向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維護你的合法權益。

2016年10月20日 00:00

業主公約,為加強本物業的管理,維護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合法權益,維護公共環境和秩序,保障物業的安全與合理使用。

 相關用戶問答
  • 現在很多樓盤都沒辦法準時交房,開發商不按時交付房屋,這是令購房者頗為頭疼的事。很多業主就是為了更快住進新房,而延期交房後不少開發商卻以各種“不可抗拒”的理由推脫責任,這讓很多購房者氣憤不已,卻又不知該如何維權,我們一起來學習一下,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第一步:購房者在實際驗收房屋時,應當關注水、電、氣是否開通,是否達到基本入住條件,規劃是否被擅自更改,同時應當要求開發商出示商品房綜合驗收備案證明並提供《商品房品質保證書》、《商品房使用說明書》等材料第二步:不可抗力非全免責。開發商原因並不等同於不可抗力。依照《合同法》的規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防止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在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只有發生不可抗力的情況,開發商才能免除延期交房的賠償責任。而要主張延期交房是不可抗力造成的,開發商應當提供相關機構的證明檔,證明該情況符合法律認可的條件。第三步、保留相關證據材料。不論在與開發商協商過程中還是在提起訴訟時,都能夠明確其違約事實,既可以按照合同條款主張約定的違約金,在實際損失超過約定的違約金的情況下,也可以要求開發商按照購房者的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從而以事實為依據充分地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第四步;關注訴訟時效。鑒於房屋延期交付的時間存在不確定性,購房者應當關注訴訟時效問題。依照法律規定,購房者應當自約定的交房之日起兩年內向開發商索賠延期交房的損失。假如在訴訟時效期限內向開發商主張上述權利,則新的訴訟時效就自主張之日起重新計算兩年。以上是開發商逾期交房該怎麼處理的4個步驟,還應該關注的是購房者在解決延期交房糾紛時,應保留向開發商提起索賠的證據,如通過書面函件以郵寄方式索賠,以防止因索賠超過訴訟時效而得不到法律的保護。期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助您,祝你生活愉快!

  • 1、雙方當事人的情況 合同中應寫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個人情況。 2、住房具體情況住房的具體位置,寫明住房的確切位置,如位於某路某號某室;住房面積;住房裝修情況,簡要說明住房的牆壁、門窗、地板、天花板、廚房和衛生間的裝修情況;配備設施和設備,簡要列舉住房內出租人為承租人準備的傢俱、家用電器、廚房設備和衛生間設備等;住房的產權及產權人,寫明這套住房為何種產權,產權人是誰,出租人與產權人的關係及是否得到產權人的委託出租住房。 3、住房用途主要說明以下兩點:住房是用於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還是允許承租人或其家庭與其他人合住;住房是僅能用於居住,還是同時可以有其他用途,如辦公等。 4、租賃期限 由於承租人不希望頻繁搬家,而出租人也不希望在短時間內又要尋找新的房客,雙方都需要有一段比較穩定的時間,所以需要在合同中約定一個期限。在這個期限內,如果沒有特殊情況,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棄這一住房而租賃別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後,承租人將住房退還給出租人。如果承租人要繼續租賃這套住房,則要提前通知出租人。經協商,出租人同意後,承租人可繼續租賃這套住房。如承租人要搬走,但是沒有找到合適的新住處, 出租人應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5、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協商確定,在租賃期限內,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租金的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如果一次付清較長期限的房租,可以和出租人討價還價,要求給予一些優惠。但從承租人的經濟承受能力角度考慮,按月或按季付款造成的經濟負擔相對較小。 6、住房修繕責任出租人是住房的產權人或產權人的委託人,所以修繕住房是出租人的責任。承租人在租賃前應對住房及其內部設施進行認真檢查,保證自己今後能夠正常使用。如果在正常使用過程中住房或設施損壞,承租人應及時通知出租人請物業管理公司予以維修。但如果是因為承租人使用不當而造成損壞的,由承租人負責維修或賠償。出租人無力對住房進行修繕的,承租人可與其共同出資維修,承租人負擔的維修費用可以抵償應交的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 7、住房狀況變更承租人應該愛護住房和各種設施,不能擅自拆、改、擴建或增加。在確實需要對住房進行變動時,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並簽訂書面協議。 8、轉租的約定有的承租人租房的目的並不是自住,而是想通過轉租取得租金收入。由於這種轉租行為影響到出租人的利益,所以雙方應該在合同中對轉租加以規定。如果允許轉租,雙方可以協商確定一個分享轉租收入的比例;如果不允許轉租,而承租人擅自轉租,出租人則有權終止租賃合同。 9、違約責任在簽訂合同時,雙方就要想到可能產生的違反合同的行為,並在合同中規定相應的懲罰辦法。例如,如果承租人不按期交納房租,出租人可以提前終止合同,讓其搬離;如果出租人未按約定配備傢俱等,承租人可以與其協商降低房租等。 10、租賃合同的變更和終止如果在租賃過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認為有必要改變合同的上述各項條款,如租賃期限、租金等,雙方可以通過協商對合同進行變更。如果承租人由於工作等的變動需要與他人互換住房,應該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換房後,原租賃合同終止,出租人和新的承租人簽訂新的租賃合同。如果合同未到期時出租人和承租人中有一方要提前解除合同,則要提前通知對方,並按照合同約定或協商給予對方一定的補償。如果合同到期,那麼該合同自然終止。

  •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出租方:地址為:號房屋出租給承租方,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2、租賃期限:3個月,自年月日至年月號止。房屋租金額為元,傢俱水費、電費、煤氣租賃期滿按數位,收費標準多退少補。3、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備、設備情況詳見協定清單作為出租方按照本協議書約定交付承租方使用和承租方在本協定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4、承租方應按時交納租房期間的水費、電費、煤氣費。如因不及時交費出現滯納金由承租方承擔。5、未經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未經承租方同意,出租方不得提前收回房屋或轉租他人。6、租賃期滿協議自然終止,房屋到期後承租方準時交回房屋。7、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租方:承租方: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 現在很多樓盤都沒辦法準時交房,開發商不按時交付房屋,這是令購房者頗為頭疼的事。很多業主就是為了更快住進新房,而延期交房後不少開發商卻以各種“不可抗拒”的理由推脫責任,這讓很多購房者氣憤不已,卻又不知該如何維權,我們一起來學習一下,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 第一步:購房者在實際驗收房屋時,應當注意水、電、氣是否開通,是否達到基本入住條件,規劃是否被擅自更改,同時應當要求開發商出示商品房綜合驗收備案證明並提供《商品房品質保證書》、《商品房使用說明書》等材料 第二步: 不可抗力非全免責。開發商原因並不等同於不可抗力。根據《合同法》的規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在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只有發生不可抗力的情況,開發商才能免除延期交房的賠償責任。而要主張延期交房是不可抗力造成的,開發商應當提供相關機構的證明檔,證明該情況符合法律認可的條件。 第三步、保留相關證據材料。不論在與開發商協商過程中還是在提起訴訟時,都能夠明確其違約事實,既可以按照合同條款主張約定的違約金,在實際損失超過約定的違約金的情況下,也可以要求開發商按照購房者的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從而以事實為依據充分地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第四步; 注意訴訟時效。鑒於房屋延期交付的時間存在不確定性,購房者應當注意訴訟時效問題。根據法律規定,購房者應當自約定的交房之日起兩年內向開發商索賠延期交房的損失。如果在訴訟時效期限內向開發商主張上述權利,則新的訴訟時效就自主張之日起重新計算兩年。 以上是開發商逾期交房該怎麼處理的4個步驟,還應該注意的是購房者在解決延期交房糾紛時,應保留向開發商提起索賠的證據,如通過書面函件以郵寄方式索賠,以避免因索賠超過訴訟時效而得不到法律的保護。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助您,祝你生活愉快!

  • 開發商不能交付房屋的原因往往很複雜,,導致業主手足無措,不知道該怎麼做,如發生該情形建議業主一定要想辦法搞清楚開發商不能交付房屋的真正原因,不能聽開發商或者售樓人員的一面之詞,針對真實性的原因採取一些相關的應對措施。(一)正常延期交付的處理:正常延期交付主要指由於施工遲延、相關政府手續辦理遲延、市政配套遲延等導致的房屋交付逾期。這種情況下,業主完全可以選擇等待,並要求開發商按合同承擔延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這裡提醒業主,如合同約定的違約金不能彌補你的經濟損失(以房屋的正常市場租金作為參照),你可以要求開發商賠償你的經濟損失。(二)非正常延期交付的處理:非正常延期交付主要指由於開發商經濟實力、相關政府手續違法且無法辦理等,如不幸發生上述情況,建議業主立即退房,如開發商負債已經超過其資產,業主還可以向法院申請開發商破產,以最大限度的保護業主的利益!可見延期交房除了合同中有特別約定的,購房者可以追究開發商的違約責任。目前,開發商在交房時,一般都要求業主先辦理手續,繳納相關費用之後,才允許業主驗房。對於這一不合理的程式,業主應堅持先驗房,後辦理手續,並應將驗房時發現的相關問題書面呈遞給開發商並讓其簽收,以避免以後的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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