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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購房稅費】  【歸檔】16年04月02日

網上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流程是什麼,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的程式?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一、合夥企業本身不存在所得稅,其所得由合夥人承擔所得稅納稅義務 根據《合夥企業法》第六條“合夥企業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國家有關稅收規定,由合夥人分別繳納所得稅”之規定,以及《企業所得稅法》第一條第二款“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不適用本法”之規定,合夥企業並無所得稅納稅義務,其所得由各合夥人按照相關規定申報繳納所得稅。 二、有限合夥企業的法人合夥人,應就其享有的合夥企業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合夥企業合夥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59號)規定,有限合夥企業法人合夥人,應就其享有的合夥企業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企業法人出資設立合夥企業,對於企業法人本身而言應屬於投資行為。因此,有限合夥企業中確認為企業法人享有的所得,在企業法人的所得稅納稅申報表中應反映為投資所得並繳納企業所得稅。 三、合夥企業的所得,無論是否分配,均應繳納所得稅 上述《通知》規定,合夥企業生產的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合夥企業分配給所有合夥人的所得和企業當年留存的所得(利潤)。因此,無論合夥企業的所得是否分配至各合夥人名下,均應按各合夥人所享受的權益確定繳納所得稅。 四、法人合夥人投資所得不能享受免稅優惠 《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為免稅收入。因合夥企業不屬於《企業所得稅法》中界定的“居民企業”範疇,因此,即使其對外投資獲取的權益性投資收益,法人合夥人也無法享受免稅優惠。 五、分配與虧損的限制 合夥人不能通過合夥協定約定將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夥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是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夥人在計算其繳納企業所得稅時,不得用虧損抵減其盈利。
2016年04月02日 00:00

季度預繳:對實際利潤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在填寫《企業所得稅月(季)度納稅申報表(A類)》時,第4行“利潤總額”與15%的乘積,暫填入第7行“減免所得稅額”內。 年度匯算清繳:減征所得填報在《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的附表五《稅收優惠明細表》第32行“其他”,減免稅額填報附表五《稅收優惠明細表》第34行“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同時必須填報附表五《稅收優惠明細表》第45-47行的“企業從業人數”、“資產總額”、“所屬行業”三項指標,且符合稅收規定的條件。

2016年04月02日 00:00

納稅人應當自納稅年度終了之日起5個月內,進行匯算清繳,結清應繳應退企業所得稅稅款。 納稅人12月份或者第四季度的企業所得稅預繳納稅申報,應在納稅年度終了後15日內完成,預繳申報後再進行當年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 納稅人在年度中間發生解散、破產、撤銷等終止生產經營情形,需進行企業所得稅清算的,應在清算前報告主管稅務機關,並自實際經營終止之日起60日內進行匯算清繳,結清應繳應退企業所得稅款;納稅人有其他情形依法終止納稅義務的,應當自停止生產、經營之日起60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當期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 5月31日前,納稅人如發現企業所得稅年度申報有誤的,可以進行更正申報,涉及補繳稅款的不加收滯納金。 5月31日後,納稅人如發現企業所得稅年度申報有誤的,可以進行補充申報,涉及補繳稅款的,應自6月1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相關用戶問答
  •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管理辦法》(國稅發〔2009〕79號)規定,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是指納稅人自納稅年度終了之日起5個月內或實際經營終止之日起60日內,依照稅收法律、法規、規章及其他有關企業所得稅的規定,自行計算本納稅年度應納稅所得額和應納所得稅額,根據月度或季度預繳企業所得稅的數額,確定該納稅年度應補或者應退稅額,並填寫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提供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有關資料、結清全年企業所得稅稅款的行為。 凡在納稅年度內從事生產、經營(包括試生產、試經營),或在納稅年度中間終止經營活動的納稅人,無論是否在減稅、免稅期間,也無論盈利或虧損,均應按照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和本辦法的有關規定進行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實行核定定額徵收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不進行匯算清繳。 根據上述規定,只要不是實行核定定額徵收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均應按上述要求辦理企業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而不論盈利或虧損。 由於納稅人在辦理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不僅要填報《企業所得稅年度申報表》,還要向稅務機關報送企業財務報表和需要備案的資料等,所以目前地稅機關未開通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網上申報業務。納稅人在進行年度申報時,可在六安市地方稅務局外網下載中心下載或到主管地稅機關拷取電子版《企業所得稅年度申報表》,並按要求填寫,然後攜電子版《企業所得稅年度申報表》連同企業年度財務報表等資料到主管地稅機關辦理年度申報。

  • 納稅人應當自納稅年度終了之日起5個月內,進行匯算清繳,結清應繳應退企業所得稅稅款。 納稅人12月份或者第四季度的企業所得稅預繳納稅申報,應在納稅年度終了後15日內完成,預繳申報後再進行當年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 納稅人在年度中間發生解散、破產、撤銷等終止生產經營情形,需進行企業所得稅清算的,應在清算前報告主管稅務機關,並自實際經營終止之日起60日內進行匯算清繳,結清應繳應退企業所得稅款;納稅人有其他情形依法終止納稅義務的,應當自停止生產、經營之日起60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當期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 5月31日前,納稅人如發現企業所得稅年度申報有誤的,可以進行更正申報,涉及補繳稅款的不加收滯納金。 5月31日後,納稅人如發現企業所得稅年度申報有誤的,可以進行補充申報,涉及補繳稅款的,應自6月1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企業所得稅核定徵收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2008]30)號)政策規定: 核定徵收企業所得稅方法適用於:按規定可以不設置帳簿的; 按規定應當設置但未設置賬薄的;不提供納稅資料的;雖設置帳簿,但帳目混亂或者成本資料、收入憑證、費用憑證殘缺不全,難以查帳的;發生納稅義務,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申報,逾期仍不申報的;申報的計稅依據明顯偏低,又無正當理由的。所以企業所得稅核定徵收適用於不能正確提供企業利潤所得的企業。 核定徵收企業所得稅方法分為核定其應稅所得率和核定其應納所得稅額二種: 對於⑴能正確核算(查實)收入總額,但不能正確核算(查實)成本費用總額的;⑵能正確核算(查實)成本費用總額,但不能正確核算(查實)收入總額的;⑶通過合理方法,能計算和推定納稅人收入總額或成本費用總額的企業。採用核定其應稅所得率的方法 納稅人不屬於以上情形的,採用核定其應納所得稅額。 核定徵收企業所得稅的計算方法:採用應稅所得率方式核定徵收企業所得稅的,應納所得稅額計算公式如下: 應納所得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 應納稅所得額=應稅收入額×應稅所得率 或:應納稅所得額=成本(費用)支出額/(1-應稅所得率)×應稅所得率

  • 所得稅清算報表比較難填寫,需要你對整個公司的現有狀況比較瞭解,有幾個重點,就是看有沒有處理固定資產、存貨、等等,該交稅的就申報交稅。如果沒有資產的處置,也沒有利潤分配,在網上下載一個填表說明根據填表說明進行填寫就行了。如果你企業規模較大,最好請稅務師事務所進行清算,清算結束後會把這個表填寫齊全。清算申報表的期間一般為你申報註銷之日起到表填寫完畢。

  • 1、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0〕084號)第二條規定:“准予扣除專案是納稅人每一納稅年度發生的與取得應納稅收入有關的所有必要和正常的成本,費用,稅金和損失。”如果您企業發生的裝修費用是與取得應納稅收入有關的支出可以在所得稅前扣除,否則不允許在所得稅前扣除。扣除期限在租賃期與可使用期兩者孰短來選擇。2、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0〕084號)第四條第二款規定:除稅收法規另有規定者外,稅前扣除的確認一般應遵循以下原則:配比原則。即納稅人發生的費用應在費用應配比或應分配的當期申報扣除.納稅人某一納稅年度應申報的可扣除費用不得提前或滯後申報扣除。所以,根據上述檔規定,企業補提的以前年度的費用不得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3、根據租賃合同約定期限攤銷。裝修費應按房屋租賃合同或使用年限攤銷。如果裝修後可用5年,就分60個月攤銷。如果過幾個月才拿到發票,就按剩餘時間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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