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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購房稅費】  【歸檔】16年04月11日

稅務機關應根據納稅人具體情況,企業所得稅稅負率計算公式是什麼?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企業所得稅核定徵收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2008]30)號)政策規定: 核定徵收企業所得稅方法適用於:按規定可以不設置帳簿的; 按規定應當設置但未設置賬薄的;不提供納稅資料的;雖設置帳簿,但帳目混亂或者成本資料、收入憑證、費用憑證殘缺不全,難以查帳的;發生納稅義務,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申報,逾期仍不申報的;申報的計稅依據明顯偏低,又無正當理由的。所以企業所得稅核定徵收適用於不能正確提供企業利潤所得的企業。 核定徵收企業所得稅方法分為核定其應稅所得率和核定其應納所得稅額二種: 對於⑴能正確核算(查實)收入總額,但不能正確核算(查實)成本費用總額的;⑵能正確核算(查實)成本費用總額,但不能正確核算(查實)收入總額的;⑶通過合理方法,能計算和推定納稅人收入總額或成本費用總額的企業。採用核定其應稅所得率的方法 納稅人不屬於以上情形的,採用核定其應納所得稅額。 核定徵收企業所得稅的計算方法:採用應稅所得率方式核定徵收企業所得稅的,應納所得稅額計算公式如下: 應納所得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 應納稅所得額=應稅收入額×應稅所得率 或:應納稅所得額=成本(費用)支出額/(1-應稅所得率)×應稅所得率
2016年04月11日 00:00

稅務機關應根據納稅人具體情況,對核定徵收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核定應稅所得率或者核定應納所得稅額。 採用應稅所得率方式核定徵收企業所得稅的,應納所得稅額計算公式如下: 應納所得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 應納稅所得額=應稅收入額×應稅所得率 或:應納稅所得額=成本(費用)支出額÷(1-應稅所得率)×應稅所得率 稅務機關對納稅人實施核定徵收企業所得稅,對納稅人來說就意味著按收入乘以“附征率”。假如對當地某行業的應稅所得率確定為10%,就等於“附征率”為2.5%。因此,無論是稅務機關,還是納稅人,對核定徵收企業所得稅的企業,只要將計稅收入判定正確,就不會出現問題。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核定徵收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77號)規定,“應稅收入額”等於收入總額減去不徵稅收入和免稅收入後的餘額。其中,收入總額為企業以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從各種來源取得的收入。 關於核定徵收企業所得稅的企業確定收入問題,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二條至二十五條規定得十分詳細,這裡不再贅述。但要說明的是,如權益性投資收益,雖然是收入總額組成部分,但它屬於“免稅收入”,應當減除;如果取得財政性資金,首先要按《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專項用途財政性資金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70號)檔進行判定,如果滿足該檔規定的條件,屬於“不徵稅收入”的,也要減除。如果不滿足條件,則屬於計稅收入。 現在有些核定徵收企業所得稅的企業進行“營改增”,在繳納增值稅時,對小規模納稅人按3%的稅率繳納增值稅,計算方法為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徵收率),這時,產生的增值稅稅額已經不包含在收入中,所以,在核定徵收企業所得稅計算收入中,應不包含增值稅額。 另外,對小微企業月收入不達2萬元免增值稅,《財政部關於小微企業免征增值稅和營業稅的會計處理規定》(財會〔2013〕24號)規定,小微企業在取得銷售收入時,應當按照稅法的規定計算應交增值稅,並確認為應交稅費,在達到《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暫免徵收部分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的通知》(財稅〔2013〕52號)規定的免征增值稅條件時,將有關應交增值稅轉入當期營業外收入。核定徵收企業所得稅的收入應包含這部分營業外收入中的增值稅。可判定為“補貼收入”,也可以判定為不滿足條件的“財政資金”。 核定徵收企業所得稅的企業處置固定資產時有“處置收入”,還有“淨收入”的確認計稅收入,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規定,所稱轉讓財產收入,指企業轉讓固定資產、生物資產、無形資產、股權和債權等財產取得的收入。從這個角度分析,核定徵收企業所得稅的企業如果處置固定資產,應以處置收入作為計稅收入。

2016年04月11日 00:00

就是企業所得稅是核定徵收,現在所得稅有核定徵收和查帳徵收兩種徵收方式,實行核定徵收企業所得稅納稅人計算應納所得稅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所得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 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應稅所得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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