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搜索 分類
您的位置:首頁 » 裝修知識 » 再婚房產繼承怎麼做?這方面有什麼相關的法律呢?
問題 【交易流程】  【歸檔】16年04月19日

再婚房產繼承怎麼做?這方面有什麼相關的法律呢?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沒有房產證,想在拆遷獲補償是很不可能的,你可以先到社區的物處問一下其他業主有沒有房產證,如果有那你可以找當時的賣方諮詢。如果都沒有你就不用擔心了,別人怎麼做你就怎麼做呵呵!
2016年04月19日 00:00

可按交易處理,雙方都放心,且風險小;也可按贈與處理,省費用,但有風險,且有規避法律,減少費用之嫌;不管怎麼做,記住,房產證要過戶。

2016年04月19日 00:00

有點衝突的,你母親的另一半房產你可以繼承,你父親的一半房產你和他的再婚對象都有繼承的權利,除非對方放棄繼承。

 相關用戶問答
  • 假如房產是在結婚前由丈夫買的話,在沒有相關協定的情況下,妻子只取得與其他繼承人平等的繼承權,而不是得到房產的一半後對剩下的一半有繼承權。這與是否再婚一點關係也沒有。

  • 再婚前的房產屬於丈夫的個人財產,如丈夫日後死亡,則該房產作為遺產,後妻享有繼承權,除非丈夫生前另有遺囑或者遺贈。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再婚前的房產屬於丈夫的個人財產,如丈夫日後死亡,則該房產作為遺產,後妻享有繼承權,除非丈夫生前另有遺囑或者遺贈。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這個問題很複雜,不能一概而論。父親再婚,其名下財產再不做婚前財產公證的前提下,將被視為婚後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各占50%,如果父親先于妻子死亡,其子女只能與再婚妻子、死者父母和再婚妻子子女共同分割父親所擁有的50%財產。為了避免此類事件發生,為了孩子,建議父親在婚前做婚前財產公證,如此才能保證孩子的全部遺產繼承權。

  • 遺囑的以遺囑為准; 沒有遺囑的,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地圖 隱私 臉書 聯繫
搜索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