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搜索 分類
您的位置:首頁 » 裝修知識 » 裝修準備 » 開發商要與業主簽定剛簽定了房屋買賣合同,但我朋友因為各種原因不想要了,合同在房產證下來前能否更改?
問題 【合同協議】  【歸檔】16年07月05日

開發商要與業主簽定剛簽定了房屋買賣合同,但我朋友因為各種原因不想要了,合同在房產證下來前能否更改?

問題描述 房子剛封頂,開發商要與業主簽定剛簽定了房屋買賣合同,但我朋友因為各種原因不想要了,我想轉過來,請問在房產證下來前能否到相關部門更改這個合同?如果能,走什麼樣的程式更改?請朋友們幫忙解答下,衷心感謝!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找一家仲介公司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甲方付售房保證金,乙方付購房定金,暫有仲介房保管,待甲方拿到房產證後再進行交易。
2016年07月05日 00:00

沒有房產證,不影響房屋買賣合同的有效性,只不過房產新規定,沒有房產證的情況下不能辦理過戶,可以等到房產證下來後過戶。 按照你的說法,當初你向對方借錢,把房子賣給對方,簽了買賣合同?(怎麼對方還答應將來把房子還給你?難道是等你還了錢就把房子還給你?)如果你們雙方有協定,不論協定的內容,只要不違法,就按照協議執行。

2016年07月05日 00:00

房屋買賣合同就是一般的買賣合同,是債權行為,根據合同法和相關的民法通則等法律調整。一般來說,房屋買賣合同的作用在於能夠證明您的房產證存在的合法性,因為物權關係的存在的基礎在很多情況下是債權關係。先有買賣合同,後有房產過戶。這是房屋買賣合同的第一個作用,就是證明產權合法性。(希望能幫到你!望採納!)

 相關用戶問答
  • 你們當時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時候,應該是約定了違約金的了。你拿出你們簽訂的合同,看看合同上是怎麼約定的,要是約定的是10%,那麼你就要承擔這10%的違約金。

  • 一房二賣是指出賣人先後或同時以兩個買賣合同,將同一特定的房屋出賣給兩個不同的買受人。又稱房屋的二重買賣。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無法取得房屋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並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一)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後,出賣人未告知買受人又將該房屋抵押給第三人;(二)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後,出賣人又將該房屋出賣給第三人。”

  • 正式房屋買賣合同是房屋買賣合同書面形式的基本類型,內容一般包括房屋買賣合同的基本條款,如房屋位置、結構、建築面積、價款及其支付期限、交房期限、品質標準、產權轉移登記等條款。儘管法律法規並未規定買賣雙方必須採用統一的房屋買賣合同文本,但在辦理產權轉移登記時,房屋產權登記機關往往要求使用建設主管部門統一制訂的規範的合同文本,否則,不予辦理備案、登記。但是,並不因為不使用統一合同文本而影響書面房屋買賣合同的成立和效力。實踐中,商品房買賣時,要求必須使用建設主管部門統一製作的格式文本。但在正式合同文本簽訂之前,多由開發商提供認購書、預訂協定等預約合同文本要求買受人簽署,其中有的預約合同已經具備本約性質,相當於房屋買賣合同。二手房買賣的合同形式未作統一要求,買賣雙方一般會根據協商一致的意見共同起草一份房屋買賣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並據此履行,在產權登記機關填寫的制式合同只作為登記檔使用。

  • 正式房屋買賣合同是房屋買賣合同書面形式的基本類型,內容一般包括房屋買賣合同的基本條款,如房屋位置、結構、建築面積、價款及其支付期限、交房期限、品質標準、產權轉移登記等條款。儘管法律法規並未規定買賣雙方必須採用統一的房屋買賣合同文本,但在辦理產權轉移登記時,房屋產權登記機關往往要求使用建設主管部門統一制訂的規範的合同文本,否則,不予辦理備案、登記。但是,並不因為不使用統一合同文本而影響書面房屋買賣合同的成立和效力。實踐中,商品房買賣時,要求必須使用建設主管部門統一製作的格式文本。但在正式合同文本簽訂之前,多由開發商提供認購書、預訂協定等預約合同文本要求買受人簽署,其中有的預約合同已經具備本約性質,相當於房屋買賣合同。二手房買賣的合同形式未作統一要求,買賣雙方一般會根據協商一致的意見共同起草一份房屋買賣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並據此履行,在產權登記機關填寫的制式合同只作為登記檔使用。

  • 您好,辦房產證需要多長時間雙方當事人可以在合同明確約定辦理房產證的期限。如果沒有約定的,那麼,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正常情況下辦理房產證需要受理日起22個工作日。房地產登記一般分為五個程式,即登記收件、勘丈繪圖、產權審查、繪製權證、收費發證。希望能夠幫到您。

地圖 隱私 臉書 聯繫
搜索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