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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交易流程】  【歸檔】16年09月25日

土地出讓金如何入帳?相關政策是怎麼樣的?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在實際工作中,土地出讓金往往不是一次性支付,土地使用權證也未必在土地出讓金支付後立即取得,這就引出了該土地出讓金如何核算的問題。一般來說,土地出讓金的核算可按以下三種情況分別做出處理:一土地出讓金未支付完畢,土地使用權證已經取得。這時,實際上土地使用年限已經確定,尚未支付的土地出讓金可以理解為欠付款,因此,可按土地使用權總價金額借記“無形資產”科目,總價與已支付的土地出讓金之間的差額部分貸記“其他應付款”科目。同時,土地成本按土地使用證上的使用期限作分期攤銷。二土地出讓金已支付完畢,土地使用權證尚未取得。因土地出讓金已全部結清,所以列入無形資產後,不會再變動(除了攤銷),但土地使用權證未取得,土地面積有時可能會與土地使用權證有出入。而資產是指由過去交易或事項形成、為企業擁有或者控制並能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資源。土地出讓金既然已列作無形資產,應當按一定的方法(一般是直線法)予以攤銷。攤銷年限可以按土地出讓合同上規定的年限確定。屆時,土地面積按照實際進行調整。三土地出讓金未支付完畢,土地使用權證尚未取得。對此,有兩種處理方式,其一,既然權證未取得,土地使用年限不能確定,款項亦未支付完畢,可作掛賬處理;其二,雖然權證未取得,但土地使用權已享用,比照在建工程已完工交付使用,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手續的會計處理,應當暫估入帳,並按暫估入帳數及暫估的使用年限開始攤銷,待權證取得後,再在土地使用權的剩餘年限內作調整。這樣處理,比較符合會計的真實性原則和穩健性原則。
2016年09月25日 00:00

補交土地出讓金=改變容積率後繳納的土地出讓金—原容積率下繳納的土地出讓金改變容積率後繳納的土地出讓金=改變容積率後土地總價×土地出讓金繳納比例原容積率下繳納的土地出讓金=原容積率土地總價×土地出讓金繳納比例

2016年09月25日 00:00

取得土地使用權有時可能不花費任何代價,如企業所擁有的並未入帳的土地使用權,這時就不能作為無形資產核算。有時企業花費了較大代價取得土地使用權,這時就應予以資本化,將取得土地使用權時所發生的一切支出,作為土地使用權的成本,計入無形資產帳戶。如企業原先通過行政劃撥方式獲得土地使用權,沒入帳核算,在將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出租、作價入股和投資時,按規定應補繳土地出讓金,此時,企業應將補繳的土地出讓金予以資本化,作為無形資產入帳核算。企業將土地使用權轉讓(含連同地面建築物一同轉讓)給第三者時,可以取得一部分土地收益。對於這部分土地淨收益(除另有規定者外),應計入“營業外收入”科目,照章徵稅。因改制土地估價如何入帳,一是要看原來國有企業土地如何入帳,第二要看改制時是否支付了土地使用權代價(費用)。如果支付了相應的費用,這部分費用就應該作為無形資產入帳。土地出讓金是否計入所建固定資產原值問題。根據現行《企業會計制度》規定,實行國有土地使用權有償使用後,企業為新建辦公樓等而獲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土地出讓金,在“無形資產”科目核算;企業為房地產開發而獲得的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土地出讓金,在“開發成本”科目核算。即記入到所建的固定資產價值之中,但不單獨作為“固定資產—土地”入帳。即記入到所建的固定資產價值之中,但不單獨作為“固定資產—土地”入帳

2016年09月25日 00:00

一是要看原來國有企業土地如何入帳,第二要看改制時是否支付了土地使用權代價(費用)。如果支付了相應的費用,這部分費用就應該作為無形資產入帳。土地出讓金是否計入所建固定資產原值問題。根據現行《企業會計制度》規定,實行國有土地使用權有償使用後,企業為新建辦公樓等而獲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土地出讓金,在“無形資產”科目核算;企業為房地產開發而獲得的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土地出讓金,在“開發成本”科目核算。即記入到所建的固定資產價值之中,但不單獨作為“固定資產—土地”入帳。即記入到所建的固定資產價值之中,但不單獨作為“固定資產—土地”入帳

 相關用戶問答
  • 土地出讓金收取標準是什麼?如何計算土地出讓金?在此特收集相關資料以供參考。土地出讓金不是簡單的地價。對於住宅等專案,採用招標、拍賣的方式,可通過市場定價,土地出讓金就是地價。可是對於經濟適用房、廉租房、配套房等專案,以及開發園區等工業專案,往往不是依靠完全的市場調節,土地出讓金就帶有稅費的性質,是定價。各級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將土地使用權出讓給土地使用者,按規定向受讓人收取的土地出讓的全部價款(指土地出讓的交易總額),或土地使用期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續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門繳納的續期土地出讓價款,或原通過行政劃撥獲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出租、抵押、作價入股和投資,按規定補交的土地出讓價款土地出讓金計算方法土地出讓金又可分為地面價與樓面價兩種計算方法,地面價為每平方米土地的單價,即以出讓金總額除以土地總面積;樓面價為攤到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的地價,即以出讓金總額除以規劃允許建造的總建築面積。投資者往往以樓面價來計算投資效益。因為地面價不能反映出土地成本的高低,只有把地價分攤到每平方建築面積上去核算,才有可比性,也易於估算投資成本,進行估算投資效益。一般認為建高層可攤屬地價,實際上並非如此。因為土地出讓金是按建築面積計收的。

  • 土地出讓金是國家以土地所有者身份將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讓與土地使用者時所收取的土地權益,以劃撥方式獲取的土地使用權發生轉讓、抵押等市場行為必須補辦出讓手續,交納出讓金,方可辦理土地登記,其出讓金數額計算方法如下:一、有實際成交價的,且不低於所在級別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按成交價不低於40%的標準計算出讓金,若成交價低於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則依照標準地價平均標準的40%計算。二、發生轉讓的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出讓時,按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40%計算。三、通過以上方式計算的土地出讓金數額,土地使用權受讓人有異議的,由受讓人委託有資質的土地估價機構進行評估,按評估價的40%計算土地出讓金。四、劃撥土地使用權成本價格占土地價格的最高比例不得高於60%,在以劃撥土地使用權價格計算出讓金時,必須將成本價格換算成市場土地價格,再按不低於40%的標準計算土地出讓金。可以給你一個簡單的公式但你要知道土地出讓金我們個人是很難計算準確的因為只有土地局掌握你房產地段的地價土地出讓金=建築面積除以總樓層乘以地價乘以10%

  • 一是要看原來國有企業土地如何入帳,第二要看改制時是否支付了土地使用權代價(費用)。如果支付了相應的費用,這部分費用就應該作為無形資產入帳。土地出讓金是否計入所建固定資產原值問題。根據現行《企業會計制度》規定,實行國有土地使用權有償使用後,企業為新建辦公樓等而獲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土地出讓金,在“無形資產”科目核算;企業為房地產開發而獲得的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土地出讓金,在“開發成本”科目核算。即記入到所建的固定資產價值之中,但不單獨作為“固定資產—土地”入帳。即記入到所建的固定資產價值之中,但不單獨作為“固定資產—土地”入帳

  • 基準地價土地出讓金是國家以土地所有者身份將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讓與土地使用者時所收取的土地權益,以劃撥方式獲取的土地使用權發生轉讓、抵押等市場行為必須補辦出讓手續,交納出讓金,方可辦理土地登記,其出讓金數額計算方法如下:一、有實際成交價的,且不低於所在級別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按成交價不低於40%的標準計算出讓金,若成交價低於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則依照標準地價平均標準的40%計算。二、發生轉讓的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出讓時,按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40%計算。三、通過以上方式計算的土地出讓金數額,土地使用權受讓人有異議的,由受讓人委託有資質的土地估價機構進行評估,按評估價的40%計算土地出讓金。四、劃撥土地使用權成本價格占土地價格的最高比例不得高於60%,在以劃撥土地使用權價格計算出讓金時,必須將成本價格換算成市場土地價格,再按不低於40%的標準計算土地出讓金。

  • 如果是經出讓取得的土地使用權的房產的繼承,在土地出讓年限內,是不需要交土地出讓金的。但土地出讓期滿後,還得交土地出讓金。因為土地出讓金原房屋所有人已經交付了,就不需要再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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