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搜索 分類
您的位置:首頁 » 裝修知識 » 閒置土地管理辦法有哪些
問題 【房產政策】  【歸檔】14年01月09日

閒置土地管理辦法有哪些

問題描述 詳細管理辦法是怎樣的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一)延長開發建設時間,但最長不得超過1年; (二)改變土地用途,辦理有關手續後繼續開發建設; (三)安排臨時使用,待原項目開發建設條件具備後,重新批准開發,土地增值的,由政府收取增值地價; (四)政府為土地使用者置換其他等價閒置土地或者現有建設用地進行開發建設; (五)政府採取招標、拍賣等方式確定新的土地使用者,對原建設專案繼續開發建設,並對原土地使用者給予補償;
2014年04月12日 00:00

由政府安排臨時使用。待原項目具備開發建設條件,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人重新開發建設。從安排臨時使用之日起,臨時使用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兩年;調整土地用途、規劃條件。按照新用途或者新規劃條件重新辦理相關用地手續,並按照新用途或者新規劃條件核算、收繳或者退還土地價款。改變用途後的土地利用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延長動工開發期限。簽訂補充協定,重新約定動工開發、竣工期限和違約責任。從補充協議約定的動工開發日期起,延長動工開發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2014年04月01日 00:00

1 依據和目的 編輯本段 第一條 為依法處理和充分利用閒置土地,切實保護耕地,根據《*******土地管理》、《*******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 2 閒置土地的認定 編輯本段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閒置土地,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權後,未經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超過規定的期限未動工開發建設的建設用地。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認定為閒置土地: (一)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或者建設用地批准書未規定動工開發建設日期,自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合同生效或者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建設用地批准書頒發之日起滿1年未動工開發建設的; (二)已動工開發建設但開發建設的面積占應動工開發建設總面積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資額占總投資額不足25%且未經批准中止開發建設連續滿1年的;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3 處置方案 編輯本段 第三條 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對其認定的閒置土地,應當通知土地使用者,擬訂該宗閒置土地處置方案,閒置土地上依法設立抵押權的,還應通知抵押權人參與處置方案的擬訂工作。處置方案經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後,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處置方案可以選擇下列方式: (一)延長開發建設時間,但最長不得超過1年; (二)改變土地用途,辦理有關手續後繼續開發建設; (三)安排臨時使用,待原項目開發建設條件具備後,重新批准開發,土地增值的,由政府收取增值地價; (四)政府為土地使用者置換其他等價閒置土地或者現有建設用地進行開發建設; (五)政府採取招標、拍賣等方式確定新的土地使用者,對原建設專案繼續開發建設,並對原土地使用者給予補償; (六)土地使用者與政府簽訂土地使用權交還協定等文書,將土地使用權交還給政府。原土地使用者需要使用土地時,政府應當依照土地使用權交還協議等文書的約定供應與其交還土地等價的土地。 對因政府、政府有關部門行為造成的閒置土地,土地使用者支付部分土地有償使用費或者征地費的,除選擇前款規定的方式以外,可以按照實際交款額占應交款額的比例折算,確定相應土地給原土地使用者使用,其餘部分由政府收回。 4 非農業建築佔用耕地注意事項 編輯本段 第四條 已經辦理審批手續的非農業建設佔用耕地,1年內不用而又可以耕種並收穫的,應當由原耕種該幅耕地的集體或者個人恢復耕種,也可以由用地單位組織耕種;1年以上未動工建設的,應當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繳納閒置費;連續2年未使用的,經原批准機關批准,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無償收回土地使用者的土地使用權;該幅土地原為農民集體所有的,應當交由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恢復耕種。 在城市規劃區範圍內,以出讓等有償使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進行房地產開發的閒置土地,超過出讓合同約定的動工開發日期滿1年未動工開發的,可以徵收相當於土地使用權出讓金20%以下的土地閒置費;滿2年未動工開發時,可以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關部門的行為或動工開發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動工開發遲延的除外。 5 申報流程 編輯本段 第五條 依照本辦法第四條規定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的,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報經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後予以公告,下達《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決定書》,終止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或者撤銷建設用地批准書,註銷土地登記和土地證書。 第六條 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行政區域內閒置土地的狀況,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利用年度計畫及各項建設對土地的需求,優先使用閒置土地。 建設用地能使用閒置土地的,必須使用閒置土地,不得批准佔用農用地。對閒置土地利用未達到規定標準的地區,應當核減其下一年度農用地轉用計畫指標。 6 國有閒置土地處理方式 編輯本段 第七條 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對依法收回的閒置土地,應當重新明確用途、設定使用條件、確定供地方式,並向社會公告。 收回的國有閒置土地,應當採取以下方式利用: (一)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建設用地區內,應當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規劃確定的用途安排建設專案或者其他臨時用途;近期無法安排建設專案,耕種條件未被破壞的,可以組織耕種,不適宜耕種的,可採取綠地等方式作為政府土地儲備。 (二)規劃用途為農用地,耕種條件未被破壞的,應當恢復耕種;不適宜耕種的,應當改為其他農用地。 7 集體所有閒置土地處置方式 編輯本段 第八條 收回的集體所有的閒置土地,應當採取以下方式利用: (一)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村莊、集鎮建設用地區內,應當用於本集體經濟組織的其他建設專案;本集體經濟組織近期無法安排建設專案的,可以由縣級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擬訂置換方案,報上一級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後,依法安排其他建設項目,並對原集體經濟組織給予補償。 (二)規劃用途為農用地,耕種條件未被破壞的,應當恢復耕種;不適宜耕種的,應當改為其他農用地。 8 登記與監督 編輯本段 第九條 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地籍調查和土地變更登記的基礎上,查清閒置土地位置、面積等情況,建立閒置土地宗地檔案,繪製閒置土地分佈現狀圖,監督跟蹤其利用情況。 第十條 閒置土地依法處置後土地權屬和土地用途發生變化的,應當依照有關規定辦理土地變更登記,重新核發土地證書。 9 實施時間 編輯本段 第十一條 本辦法自發佈之日起施行。 發佈部門:國土資源部 發佈日期:1999年04月28日 實施日期:1999年04月28日 (中央法規) 《閒置土地處置辦法》,已經1999年4月26日國土資源部第6次部長辦公會議通過,現予發佈,自發佈之日起施行。 部長 周永康 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2014年03月08日 00:00

各個地方管理不一,農村的閒置土地,由村裡統一管理或包給各戶承包耕種,收一定的費用

2014年02月19日 00:00

你好,你可以去網上查一下,謝謝!

2014年01月09日 00:00

第十二條 因本辦法第八條規定情形造成土地閒置的,市、縣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應當與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人協商,選擇下列方式處置: (一)延長動工開發期限。簽訂補充協定,重新約定動工開發、竣工期限和違約責任。從補充協議約定的動工開發日期起,延長動工開發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二)調整土地用途、規劃條件。按照新用途或者新規劃條件重新辦理相關用地手續,並按照新用途或者新規劃條件核算、收繳或者退還土地價款。改變用途後的土地利用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 (三)由政府安排臨時使用。待原項目具備開發建設條件,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人重新開發建設。從安排臨時使用之日起,臨時使用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兩年; (四)協議有償收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 (五)置換土地。對已繳清土地價款、落實專案資金,且因規劃依法修改造成閒置的,可以為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人置換其它價值相當、用途相同的國有建設用地進行開發建設。涉及出讓土地的,應當重新簽訂土地出讓合同,並在合同中注明為置換土地; (六)市、縣國土資源主管部門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規定其他處置方式。 除前款第四項規定外,動工開發時間按照新約定、規定的時間重新起算。 符合本辦法第二條第二款規定情形的閒置土地,依照本條規定的方式處置。 第十三條 市、縣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與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人協商一致後,應當擬訂閒置土地處置方案,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 閒置土地設有抵押權的,市、縣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在擬訂閒置土地處置方案時,應當書面通知相關抵押權人。 第十四條 除本辦法第八條規定情形外,閒置土地按照下列方式處理: (一)未動工開發滿一年的,由市、縣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報經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向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人下達《征繳土地閒置費決定書》,按照土地出讓或者劃撥價款的百分之二十征繳土地閒置費。土地閒置費不得列入生產成本; (二)未動工開發滿兩年的,由市、縣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按照《*******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條和《*******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報經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批准後,向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人下達《收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決定書》,無償收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閒置土地設有抵押權的,同時抄送相關土地抵押權人。 第十五條 市、縣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在依照本辦法第十四條規定作出征繳土地閒置費、收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決定前,應當書面告知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人有申請聽證的權利。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人要求舉行聽證的,市、縣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應當依照《國土資源聽證規定》依法組織聽證。 第十六條 《征繳土地閒置費決定書》和《收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決定書》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地址; (二)違反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事實和證據; (三)決定的種類和依據; (四)決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五)申請行政覆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六)作出決定的行政機關名稱和作出決定的日期; (七)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第十七條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人應當自《征繳土地閒置費決定書》送達之日起三十日內,按照規定繳納土地閒置費;自《收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決定書》送達之日起三十日內,到市、縣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辦理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註銷登記,交回土地權利證書。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人對《征繳土地閒置費決定書》和《收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決定書》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覆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第十八條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人逾期不申請行政覆議、不提起行政訴訟,也不履行相關義務的,市、縣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可以採取下列措施: (一)逾期不辦理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註銷登記,不交回土地權利證書的,直接公告註銷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登記和土地權利證書; (二)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十九條 對依法收回的閒置土地,市、縣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可以採取下列方式利用: (一)依據國家土地供應政策,確定新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人開發利用; (二)納入政府土地儲備; (三)對耕作條件未被破壞且近期無法安排建設專案的,由市、縣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委託有關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單位或者個人組織恢復耕種。 第二十條 閒置土地依法處置後土地權屬和土地用途發生變化的,應當依據實地現狀在當年土地變更調查中進行變更,並依照有關規定辦理土地變更登記。

 相關用戶問答
  • 西充廉租房的申請條件;《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七條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當符合以下條件:(一)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準;(二)收入、財產低於規定標準;(三)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實際條件由直轄市和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依照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並向社會公佈。

  • 依據國土資源部《閒置土地處置辦法》(國土資源部令第5號)規定,該宗地不屬於閒置土地,不能按閒置土地進行處置。2、如土地使用者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和條件開發利用土地,可依據《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55號)第17條規定,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予以糾正,並根據情節可以給予警告、罰款直至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的處罰。

  • 閒置土地處置程式 一、立案。程式與國土資源違法案件查處相同。 二、調查取證。承辦人應與土地使用者取得聯繫,瞭解土地開發情況及閒置原因,隨同土地使用者進行現場勘察,製作《現場勘測筆錄》和詢問筆錄,無法聯繫土地使用者的、經請示局領導同意後,登報告知。 三、認定性質。由承辦人對調查情況進行初步認定,寫出書面調查報告,提出閒置土地處置意見上報。 四、確定方案。由清閒領導小組對調查報告及處置意見在閒置土地例會上研究,根據不同情況最終確定土地處置方案。符合閒置土地確定條件的,發出《閒置土地確認通知書》,責令土地使用者提交有關資料登記核實。 五、依法報批。按照例會確定的處置方案,承辦人填寫《收回土地使用權呈報單》或者《土地閒置費徵收呈報單》,上報市政府批准。 六、送達。承辦人將《收回土地使用權決定書》或者《土地閒置費徵收通知書》,送達當事人簽收,如果無法與當事人聯繫,報經局領導批准後登報送達。程式與土地違法案件查處相同。 七、下達處罰決定書。程式與土地違法案查處相同。辦結土地閒置處理手續後,發出《延長土地建設期限的批復》,批准土地使用者延長土地建設期限。 八、註銷土地使用證。待訴訟期滿後,執法隊將案卷移交地籍部門辦理土地使用證註銷手續。 九、土地入庫。地籍科辦完註銷手續後,入土地儲備庫,並由土地儲備中心辦理入庫手續。

  • 今年的天氣是經常下雨的天氣,所以空氣是非常潮濕的,所以一樓櫃子發黴也再正常不過了。處理的方法如下:首先保持廚房乾燥(良好的通風),老是將廚房門關上,那麼廚房中就不可能有良好的通風效果,而且廚房中本來濕氣就重,這些條件加在一起,那麼自然就會使櫃子受潮,真是是發黴。 其次,要使用一些小物品,將乾燥劑裝起來放在櫃子裡,當乾燥劑吸收了一定的水分以後,就拿出來烘乾,如此反復,知道櫃子裡乾燥了為止;再次,在櫃子裡貼上防潮材料。若是上述辦法還不能解決櫥櫃發黴的狀況,那就說明濕氣太重,可以考慮購買一些清漆,塗刷在櫥櫃內部,這樣效果會好很多。

  • 牆面漏水是件讓人很頭疼的事情,如果不及時處理的話,可能會要把牆面塗料瓷磚等敲掉重新粉刷的。牆面漏水要怎麼處理呢,是有一處理步驟的。 1、查找牆面現有滲水點和外牆裂縫,順裂峰整條鑿除砌體與結構梁介面處外牆抹灰層、牆開裂抹灰層及外牆大面積開裂裂縫,在鑿除前應用手持切割機將抹灰層切割開,防止鑿除抹灰層時因震動產生新的空鼓。 2、鑿除抹灰層後,清理乾淨基層,然後在砌體與結構梁之間,張鋪一層鋼絲網,防止抹灰層再次開裂。 3、修補抹灰層,抹灰層分兩到三次修補完,並在修補砂漿中摻入一定計量的微膨脹劑,減少新舊抹灰層的介面裂縫。 4、待找抹灰層乾燥後再做外牆面漆,最後待牆面漆乾燥後,塗刷一到二層防水塗膜。補充資料: 牆面滲水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種: 1、砌體的砌築砂漿沒有飽滿、灰縫空縫,出現毛細通道形成虹吸作用; 2、室內裝飾面的材質質地鬆散,容易將毛細孔中的水分散發; 3、外牆飾面抹灰厚度不均勻,導致收水快慢水均,抹灰易發生襲縫和脫殼,分格條底灰不密實有砂眼,造成牆身滲水。

地圖 隱私 臉書 聯繫
搜索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