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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商品房】  【歸檔】16年07月13日

請問商品房頂層與其他層的區別?價格差別多少?謝謝

問題描述 您好,請問商品房頂層與其他層的區別?價格差別多少?謝謝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一類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動遷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購的中低價商品房。按照有關方面的規定,被安置人獲得這種配套商品房的,房屋產權屬於個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權的5年之內不能上市交易。 另一類是因房產開發等因素而動拆遷,動拆遷公司通過其他途徑安置或代為安置人購買的中低價位商品房(與市場價比較而言)。該類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沒有什麼區別,屬於被安置人的私有財產,沒有轉讓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2016年07月13日 00:00

依照相關法律規定,動拆遷安排房屋分為兩種,一種因重大市政工程動遷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購的中低價商品房。另一種是因房產開發等因素而動拆遷,通過其他途徑安排購買的中低價位商品房(與市場價比較而言)。 第一種拆遷所得物業,有交易時間和其他一些交易限制;第二種動拆遷所得房屋與一般商品房無任何區別,我們所要討論的是第一種拆遷所得物業的買賣問題,換言之,本文所稱“動遷安置房/拆遷安置房/配套商品房”僅指第一種拆遷所得物業。

2016年07月13日 00:00

商品房只是特指經**有關部門批准,由房地產開發經營公司開發的,建成後用於市場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業用房以及其他建築物,而自建、參建、委託建造,又是自用的住宅或其他建築物不屬於商品房範圍。它是開發商開發建設的供銷售的房屋,能辦產權證和國土證,可以自定價格出售的產權房。一般把開發商取得的房屋所有權稱為“大產權”。房屋產權即房屋所有權,是指對房屋的行使佔有、使用、處分、收益的權利,從概念上講是沒有大小之分的。所謂的“大產權”和“小產權”只是一種較為通俗的說法。一般把開發商取得的房屋所有權稱為“大產權”,把買房人取得的房屋所有權稱之為“小產權”,這種分法主要是從數量上來界定的,在實際的權利行使上,兩者沒有質的區別。 房屋屬於不動產,與其他商品的買賣不同,國家對此有明確的規定。購房者買了房子後能否順利取得合法的房屋所有權證,關鍵在於開發商能否首先取得房屋所有權證。

 相關用戶問答
  • 經濟適用房和回遷房是兩個概念。經濟適用房是國家投資建設的,經濟適用房是需要申請才可以購買的,在價格方面會比市面上的房子價格要低很多。經濟適用房5年之內是不許上市出售的,產權方面好像還和商品房有區別,不過不太清楚。回遷房就不一樣了,回遷房是動遷的開發商或者當地政府補償給你的,跟正常商品房是一樣的。

  • 那個經濟適用房和商品房的重要區別在什麼地方呢,另外經濟適用房和商品房的價位大概能差多少。需要注意幾點事項呢?經濟適用住房是指已經列入國家計畫,由城市政府組織房地產開發企業或者集資建房單位建造,以微利價向城鎮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 它是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商品住宅。具有經濟性和適用性的特點。經濟性是指住宅價格相對於市場價格而言,是適中的、能夠適應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適用性是指在住房設計、單套面積設定及其建築標準上強調住房的 實用效果。 經濟適用住房的價格按建設成本確定。建設成本包括征地折讓費、 勘察設計及前期工程費、建安費‘社區內基礎設施配套建設費、貸款利息、稅金、1%一3%的管理費。經濟適用房以微利價出售。只售不租。其 成本價由 7項因素(征地折遷費‘勘察設計費、配套費、建安費、管理費。 貸款利息、5%以內的利潤)構成。出售經濟適用房實行政府指導價其售 價由市、縣人民政府根據以上幾項因素綜合確定。並定期公佈不得擅自提價銷售。 經濟適用房和普通商品房最大的區別有: 1、土地是劃撥而非轉讓,所以經濟適用房買到的時候沒有土地使用權; 2、經濟適用房的面積套型都有國家嚴格的規定; 3、經濟適用房的購買必須滿足國家相應的規定,也就是人均居住面積和家庭人均收入必須達到當地的相應標準; 4、經濟適用房的價格執行政府指導價,開發商不能隨意定價、調價; 5、經濟適用房在不同地區在轉讓中有不同規定,一般都是在一定年限中不允許轉讓; 6、經濟適用房在轉讓中需向國家補繳土地出讓金。個人認為經濟適用房的價格 會比 商品房的價格會比較便宜,但是商品房的品質會比經濟適用房的好,看你自己怎麼選擇了。如果資金 夠的話 可以選擇商品房優惠會 比較多。

  • 經濟適用住房是指已經列入國家計畫,由城市政府組織房地產開發企業或者集資建房單位建造,以微利價向城鎮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商品房是指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具有經營資格的房地產開發公司(包括外商投資企業)通過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後經營的住宅,均按市場價出售。

  • 首先我個人覺得吧,不能光靠自己驗房和收房,這樣是不行的。所以我們必須去找一家比較專業的驗房公司哦!~這樣出的驗房報告才會有效呢!我們來看下商品房交房注意事項都有哪些吧!1、按照開發商通知的時間辦理商品房交接手續 若商品房已經符合合同約定的交付條件,開發商應當在合同確定交付房屋的日期前書面通知買房人辦理交接手續。若開發商的通知書中已經明確了辦理交接手續的時間、地點以及應當攜帶的證件,買房人應當按時辦理交接手續。2、辦理交接時應當要求開發商出示相關的證明檔 商品房交付時通常要符合下列條件:已取得建設工程規劃驗收合格證和房屋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證明材料;已取得用於房屋權屬登記的房屋測繪成果;商品房上存在的權利瑕疵已消滅;商品房為住宅的,開發商還應當提供住宅品質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兩書”)。3、不要輕易接受房屋 有些買房人在辦理交接時,明知開發商沒有相應的證明檔,因為急於裝修入住,仍然接受房屋,此種行為在法律上被視為交付。此後,若買房人再以開發商長時間沒有出示相應證明檔要求解除合同,法院將不接受。4、及時書面催告開發商交付房屋 法律規定,如果開發商遲延交房,買房人主張解除購房合同必須先催告,催告後經過3個月開發商仍然不交房的,方可以退房。所以在辦理交接時,一旦開發商拒不出示相應的證明文件,買房人應當及時書面催告開發商交付房屋。新房驗收不是小事情呢,其他還有很多地方需要注意的,我這裡暫時能想到的就是這麼多了。你家裡是不是準備找專業的驗房師進行驗房呢?有專業的驗房師在的話你可以少操很多心的。

  • 你好,你買的商品不好是嗎,首先你退房,你要整理出原因來,要不到時就不好說的,大家都知道買一套房子不容易,沒有原因怕到時開發商不退給你,你住了又不開心,你說這樣不是很難受的,那麼要商品房要如何退房,我這邊整理了一些資料發出來給你看看。一、商品房可以退房的八種情形 (一)實測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誤差絕對值超過3%; (二)開發商逾期交房構成根本違約,即逾期交房達到合同約定的退房日期; (三)開發商變更規劃、設計影響房屋結構形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的; (四)開發商預售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房屋(故意隱瞞未取得預售許可證的除外); (五)開發商交付的房屋主體結構品質不合格或房屋品質嚴重影響房屋正常使用的; (六)不能或不能按期辦理產權過戶的; (七)購房者貸款申請未批准,合同雙方對付款方式不能協商一致的; (八)合同中約定的其他退房條件出現時。二、商品房退房的具體程式 如果購房者想要退房,買賣雙方通過協定、判決或者仲裁解除合同、撤銷合同或者宣佈合同無效並退房的,並按照以下程式進行: (一)購房者發出退房通知。購房者提出退房要求的,可以通過掛號信、傳真或者電話的形式向開發商提出; (二)辦好各種手續。開發商應當退還購房者已經支付的全部房款,並且負責辦理購房者與貸款銀行解除或者終止合同的全部手續; (三)開發商退還房款。開發商應當在購房者發出退房通知後將全部購房款返還給購房者,並且辦理完畢向公積金管理機構或者貸款銀行的還款手續。相關知識延伸閱讀:第一步,買房人發出退房通知 買房人可通過掛號信、傳真或者電話的形式向開發商提出。因開發商責任導致退房,應由開發商承擔退房造成的損失,包括貸款利息、首付款的存款利息、購房的稅費等;如購房合同中約定了退房的賠償標準,按合同約定處理,合同約定的賠償標準不足彌補損失的,可另行要求賠償;因購房者貸款申請未批准,合同雙方對付款方式不能協商一致等原因導致退房的,開發商無需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步,15天內辦好各種手續 買房人提出退房要求後15日內,開發商應當退還買房人已經支付的全部房款,並且負責辦理買房人與貸款銀行解除或者終止合同的全部手續,在所述手續或者檔尚未簽訂前,開發商應當代替買房人向貸款銀行支付每月支付的本金與利息。第三步,開發商退還房款 開發商應當在買房人發出退房通知後,將全部購房款返還給買房人,並且辦理完畢公積金管理機構或者貸款銀行的還款手續。如果無法辦理完成前述內容,自買房人發出退房通知後第16日至買房人取得全部房款之日,開發商應當每天向買房人支付相應的違約金。以上關於商品房如何退房相關知識就介紹到這,你可以參考以上這些,你看看你家現在是屬於哪種原因,然後按這些步驟去做就可以的,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啊,如果覺得給力的話豎個大拇指唄,以後我會更用心作答的喲,祝你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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