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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委託擔保】  【歸檔】16年04月10日

物業費印花稅需要繳納嗎,注意事項有哪些?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1988年8月6日國務院令第11號發佈)第二條規定:“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 1.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2.產權轉移書據; 3.營業帳簿; 4.權利、許可證照; 5.經財政部確定徵稅的其他憑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1988年9月29日財政部檔(88)財稅字第255號發佈]第十條規定:“印花稅只對稅目稅率表中列舉的憑證和經財政部確定徵稅的其他憑證徵稅。” 由於,物業費未被列入印花稅的應納稅憑證中,因此,對於合同上的物業費專案,不需要繳納印花稅。
2016年04月10日 00:00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印花稅為正列舉的稅種,暫行條例上無明確規定需徵稅的合同不需繳納印花稅。據此,物業管理合同無需繳納印花稅。 ,《印花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印花稅只對稅目稅率表中列舉的憑證和經財政部確定徵稅的其他憑證徵稅。因此印花稅的徵收範圍採用列舉的方式,沒有列舉的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不需要貼花。

2016年04月10日 00:00

1、續租合同,視同合同再次生效,按租金重新繳納印花稅2、《印花稅暫行條例》規定:對於應稅合同而言,應于“合同簽訂時”申報納稅3、一般只要是在當年內購買、貼花就可以了4、如果你公司得租賃合同中,不含有水電、物業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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