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搜索 分類
您的位置:首頁 » 裝修知識 » 裝修準備 » 求問這樣的情況能不能要求補償損失?
問題 【合同協議】  【歸檔】16年07月07日

求問這樣的情況能不能要求補償損失?

問題描述 商業房(店鋪)是從二房東簽下,合同期到明年8年份,但二房東說與房主租賃合同期是到下個月,所以不跟們履行以後合同,求解:二房東是不是存在欺騙行為,是不是能要求二房東補償損失呢?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看大房東同不同意二房東將房子轉租給你,如果不同意那他什麼時候知道的房子被二房東轉租給你的事,有沒有就此事提出過異議。如果大房東確實不同意,也不知道房子轉租給你了,或者知道後曾經向二房東提出過異議,那麼大房東隨時可以讓你走。你被攆走了,多交的租金可以找二房東要回來,但是其它的損失就不好要了,因為你是明知二房東不是房主這件事情的。
2016年07月07日 00:00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人時,轉租期限超過承租人剩餘租賃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超過部分的約定無效。但出租人與承租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相關用戶問答
  • 現在二手房交易期限是2年之內就可以節省一部分稅費,5.5%的營業稅。 ?? 個人所得稅是夫妻雙方名下只有一套住房而且滿5年才能免除個稅。 ?? ?? ?? ?? ??房子更名的問題你需要去開發商瞭解看看能不能更,如果可以更名的話對你來說是基本沒什麼風險,因為簽訂合同之後客戶把差價給你,然後去和開發商簽訂正式合同,你再把房款拿出來。至於簽訂的合同就不會是一個正式的購房合同,雙方或者三方約束的一個條款就可以,規定具體的價格和付錢金額以及日期。 ?? ?? ?? ?? ??後面你說的給開發商8000就可以給你更名,應該是裡面的售樓員這樣去操作。風險有點太大,如果出現問題就很難解決。如果要避免當然是客戶把錢給你最保險,然後你們一起去辦理更名手續。但是這樣的話,對客戶來說風險就大了。沒有什麼兩全其美的辦法,建議這個方法最好不要用,產證辦理給對方之後你能拿到錢才是最實際的。

  • 樓梯踏步最適宜的尺寸是深度30公分,高度15公分。無論是普通樓梯還是旋轉樓梯,踏步尺寸都是這個最合適。當然旋轉樓梯的情況,會略有變化。 國家標準:公共樓梯的踏步的高度為:160-170mm,常見的家中的水泥基座樓梯就是按這樣的標準,較舒適的高度為160mm左右。 按目前的市場出售的家庭用的成品樓梯的情況來看,高度一般在170-210MM,180MM左右是最經濟適用的選擇。 望採納

  • 陽臺沒有地漏,那有其它的排水管不?有排水管都可以,只是麻煩點。如果走排水管的話,你的陽臺地面就會抬高了。最好還是裝地漏,穿牆鑿壁都可以

  • 應該問題不大現在的電工都是穿管的,找個電工試下他們就知道哪裡出問題了 最好能找到這戶幹活的工人……

  • 這種事情經常都會碰到哦,有些社區的物業服務態度實在差,遇到這樣的情況我們業主能怎麼辦呢?如果房子是處於保修期內的話,由開發商負責維修。保修期通常規定的是房屋建成後2年,如果超過保修期的話,歸物業公司負責。如果相關單位不承擔責任的話,你有權利以違約的名義起訴他們。一般來講,家中發現漏水會先找物業,物業應該出面找樓上業主溝通,三方一起在樓下查看漏水點(廚房和衛生間漏水的多一些)。確認後,會請樓上業主整改。如果樓上業主不整改,那物業會和他溝通。按照道理來講,漏水都是防水問題,唯一的解決辦法就是重做防水。如果樓上不整改,只能再溝通。如果確實惡劣,那只能請樓下業主用正當途徑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物業只能在中間起協調作用。物業畢竟不是執法部門,事情的主體還是雙方業主。其實物業說維護公共部份也是沒錯的。不過 可能在這個事情中物業的協調義和作用似乎不大。 以上內容僅供參考哦,很高興為你解答,希望對你有幫助。祝你生活愉快。

地圖 隱私 臉書 聯繫
搜索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