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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交易流程】  【歸檔】16年08月24日

網友幫忙解答土地證過戶如何辦理?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如果當地已經開辦房產證,要先憑土地證到房管局辦理房產證,然後拿房產證辦理產權過戶。如果當地還沒有辦理房產證,就直接拿土地證到國土局辦理土地證過戶手續。
2016年08月24日 00:00

先辦理房產過戶,然後再去辦土地證。先後順序不能顛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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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集體土地證過戶流程:集體土地可以過戶,但前提是,買方應該是本村村民,否則不予變更。集體土地假如土地證不辦理變更,房產部門是不會給你變更房產證的。(國有土地變更:先更房產證,後土地證。集體土地:先土地證,後房產證)。期望對你有用。

  • 在實際工作中,土地出讓金往往不是一次性支付,土地使用權證也未必在土地出讓金支付後立即取得,這就引出了該土地出讓金如何核算的問題。一般來說,土地出讓金的核算可按以下三種情況分別做出處理: 一土地出讓金未支付完畢,土地使用權證已經取得。這時,實際上土地使用年限已經確定,尚未支付的土地出讓金可以理解為欠付款,因此,可按土地使用權總價金額借記“無形資產”科目,總價與已支付的土地出讓金之間的差額部分貸記“其他應付款”科目。同時,土地成本按土地使用證上的使用期限作分期攤銷。 二土地出讓金已支付完畢,土地使用權證尚未取得。因土地出讓金已全部結清,所以列入無形資產後,不會再變動(除了攤銷),但土地使用權證未取得,土地面積有時可能會與土地使用權證有出入。而資產是指由過去交易或事項形成、為企業擁有或者控制並能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資源。土地出讓金既然已列作無形資產,應當按一定的方法(一般是直線法)予以攤銷。攤銷年限可以按土地出讓合同上規定的年限確定。屆時,土地面積按照實際進行調整。 三土地出讓金未支付完畢,土地使用權證尚未取得。對此,有兩種處理方式,其一,既然權證未取得,土地使用年限不能確定,款項亦未支付完畢,可作掛賬處理;其二,雖然權證未取得,但土地使用權已享用,比照在建工程已完工交付使用,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手續的會計處理,應當暫估入帳,並按暫估入帳數及暫估的使用年限開始攤銷,待權證取得後,再在土地使用權的剩餘年限內作調整。這樣處理,比較符合會計的真實性原則和穩健性原則。

  • 房產證丟失補辦價格:補房屋土地證費用70元/證,含土地證書工本費20元/本,證後附圖成圖資料費50元/張。補辦流程:如個人已購住房的《國有土地使用證》遺失,則由土地地方用權人向原土地到達登記發證機關申請《國有土地使用證》報失,價格參考於網路

  • 商品房交房標準是什麼? 國家商品房交房標準: (1)完成工程設計和合同中規定的各項工作內容,達到國家規定的竣工條件; (2)工程品質符合國家安全規定的標準,如符合房屋土建工程驗收標準、安裝工程驗收標準等; (3)符合工程建築設計和工程建設合同約定的內容;有完整的並經有關部門審核的工程建設技術資料及檔案圖紙材料; (4)有建築材料、設備、購配件的品質合格證件資料和試驗檢驗報告; (5)有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分別簽署的品質合格或優良等; (6)有工程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品質保修書; (7)已辦理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的有關手續。

  • 如果是經出讓取得的土地使用權的房產的繼承,在土地出讓年限內,是不需要交土地出讓金的。但土地出讓期滿後,還得交土地出讓金。因為土地出讓金原房屋所有人已經交付了,就不需要再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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