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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合同協議】  【歸檔】16年11月05日

拆遷安置房二次交易委託買賣公證買房人有何風險?知道的來說說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這個在我們這裡公證處是不會受理的,和政策有衝突,公證就違規了!你的交易不合法,在過戶之前法院都有權查封的,如果查封你的處境將很不好,你只能主張賣方賠償你!但是賣方的經濟實力很值得擔憂!所以還是三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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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證的拆遷安置房可以買賣,交易也與普通房屋沒有差別;對於無證的拆遷安置房,要分清情況。由於是拆遷戶安置房是政府補貼給當事人的,所以必需是當事人才能辦到房產證;一般都比較長時間才能辦下來。拆遷戶安置房要5年才能上市交易的,故要5年之後才能過戶而且要補完國有地稅。

  • 可以的,住廉租房和享受拆遷安置補償並不矛盾。

  • 拆遷安置房其實是可以買賣的,當然比商品房的風險來得大。 拆遷安置房的買賣風險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由於安置房沒有房產證,無法過戶,造成買方付了房款,但卻無法取得房屋的產權,買方的權益處於一種不確定的狀態。 2、因為沒有房產證,造成買方無法確認賣方究竟是不是擬賣房屋的產權人。賣方出示的安置補償協定和房屋之間難以建立關聯。 3、賣方將房屋賣一個買家之後,有可能會再賣給其它人,這樣買方就會無端轉入與第三人的官司之中。 4、房屋如果升值較多,賣方可能會反悔,買賣合同有被法院判定無效的風險。在此種情況下,其實買方並非處於無保護狀態。

  • 可以,貸款是銀行發行的,安置房是**或企業進行城市道路建設和其他公共設施建設專案時,對被拆遷住戶進行安置所建的房屋,是不相干的!

  • 一、安置房有哪幾類 所謂拆遷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規劃、土地開發等原因進行拆遷,而安置給被拆遷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為其安置物件是特定的動遷安置戶,該類房屋的買賣除受法律、法規的規範之外,還受到當地政府相關的地方政策的約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 根據相關法規及政策的規定拆遷安置房屋一般分為兩大類: 一類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動遷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購的中低價商品房。如黃埔江兩岸進行的世博動拆遷。按照有關方面的規定,被安置人獲得這種配套商品房的,房屋產權屬於個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權的5年之內不能上市交易。 另一類是因房產開發等因素而動拆遷,動拆遷公司通過其他途徑安置或代為安置人購買的中低價位商品房(與市場價比較而言)。該類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沒有什麼區別,屬於被安置人的私有財產,沒有轉讓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二、什麼人可以獲得安置房 安置房是給特定人群的。以下兩種人可以獲得安置房: 1、農民。由於開發專案而被拆遷或征地的農民,可以根據拆遷或征地單位與村集體、當地政府一起制定的政策來購買安置房; 2、舊城改造。以前的老城區、老住宅區,由於專案開發被拆遷的,那些居民可以獲得安置房。 除此之外,正常來說,一般的人,特別是城市居民,很難購買安置房。 至於政策和條件,那要看建設安置房的單位和當地政府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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