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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經適保障房】  【歸檔】16年11月12日

定向安置房買賣的政策哪位瞭解?有什麼值得注意的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安置房是政府進行城市道路建設和其他公共設施建設項目時,對被拆遷住戶進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兩者有本質上的區別,性質就不一樣,保障性住房只要交納一定的土地出讓金之後就可以上市買賣的,但是安置房的就不可以,安置房一般性都是集體土地,就是你沒有這房子的處置權。
2016年11月12日 00:00

一、拆遷安置房與小產權房的概念拆遷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規劃、土地開發等原因進行拆遷,而安置給被拆遷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通常是在人民政府實施土地儲備地塊、非經營性公益性項目建設、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軍事設施建設等行政劃撥用地的拆遷過程中,以確定的價格、套型面積向具有本市市區戶口(含農業職業)的被拆遷人定向銷售的住宅房屋。實踐中,開發商為了實現盈利目的,在安置土地上建造的房屋往往會超過安置所需房屋數量,並在交納土地出讓金的情況下將剩餘房屋對外出售,則該部分房屋嚴格來講,已不再屬於拆遷安置房的範疇之內,而是與普通商品房一樣可以直接對外出售,上市進行交易因拆遷安置房是根據國家政策規定,對被拆遷戶進行的安置補償,故凡是通過正規拆遷程式,由取得拆遷許可證的開發商開發建造的安置房屋,被安置人將來都能取得房屋的產權證,只是相對要經過更長的時間才能取得房產證購買風險拆遷安置房:對於購買拆遷安置房的法律風險,則主要分以下兩種情形來看:1、出賣人未取得安置房的產權證的。購買出賣人未取得產權證的安置房具有較大法律風險。第一:出賣人是否有權出賣該套房屋難以確定,在缺乏房產證這一最直觀的權屬證書的情況下,買受人很難判斷出賣人是否是該套房屋的所有人,如果出賣人無權處分該套房屋,則雙方之間的買賣協議也可能因此導致無效;第二:變數較大,在簽訂買賣合同到取得房產證這一期間內,出賣人可能會因多種因素而選擇解約,買受人亦無法依據雙方間的買賣協議而強制要求出賣人履行過戶手續,往往最終僅能依據合同追回已付購房款項和違約金;第三:無法明確房屋土地性質,如為劃撥用地,則辦理過戶登記手續時買受人還需在符合當地拆遷安置房相關規定的前提下交納土地出讓金,增加購房風險2出賣人已取得安置房產權證的在該種情形下,購買安置房的風險相對較小,但買受人仍應對售房者是否擁有完全產權,房屋土地性質以及當地政府是否對於拆遷安置房上市交易的限制規定進行審查瞭解,並在購房合同中對於交房時間、辦證時間、土地出讓金以及稅費的承擔等關鍵環節進行明確約定,從而將購買拆遷安置房的風險控制在最低限度

2016年11月12日 00:00

定向安置房就是根據拆遷等原因到指定居民區安置的房屋。 定向拆遷安置房享受土地劃撥、規費減免等相關政策,具有社會保障性質。安置的對象是城市居民被拆遷戶,也包括征拆遷房屋的農戶。 因為其安置物件是特定的動遷安置戶,該類房屋的買賣除受法律、法規的規範之外,還受到當地政府相關的地方政策的約束。根據相關法規及政策的規定拆遷安置房屋一般分為兩大類: 1、因重大市政工程動遷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購的中低價商品房。按照有關方面的規定,被安置人獲得這種配套商品房的,房屋產權屬於個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權的5年之內不能上市交易。 2、因房產開發等因素而動拆遷,動拆遷公司通過其他途徑安置或代為安置人購買的中低價位商品房(與市場價比較而言)。該類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沒有什麼區別,屬於被安置人的私有財產,沒有轉讓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2016年11月12日 00:00

比如甲村的房子拆遷了,專門建了一棟樓來安置甲村的村民,這就是定向安置房。 如果這個安置房是商品房,有房產證,那就可以隨時交易,你當然可以放心購買。所以你得知道這個安置房的產權性質才行。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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