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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產權產證】  【歸檔】16年03月12日

請問商品房產權40年是什麼意思?還有50年,70年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日常我們所說的40年產權是什麼意思呢?回答這個問題需要區分兩個概念,一個是房屋所有權,一個是土地使用權。我們一般所說的40年產權其實是指建築的土地使用年限是40年。這裡所說的40年是指開發商拿地之後開始計算的40年,那麼四十年產權的房子能買嗎? 房屋所有權,又叫房屋產權,是房屋所有人獨佔性地支配其所有的房屋的權利。房屋所有人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可以排除他人的干涉,對其所有的房屋進行佔有、使用、收益、處分。房屋所有權是沒有產權年限限制的。 土地使用權,是指單位或者個人依法或依約定,對國有土地或集體土地所享有的佔有、使用、收益和有限處分的權利。取得的土地使用權是有期限的。 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使用權的期限以出讓年限為限。出讓年限由出讓合同約定,但不得超過法律限定的最高年限。 40年產權是什麼意思 依據《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居住用地七十年;工業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從開發商拿地到開工建設,再到房屋建成業主入住,這之間的時間不等,至少需要兩三年時間。也有一些特殊情況,土地被開發商拍下之後,由於種種原因遲遲未開工,甚至被多次倒手,十幾年過去之後才開始開發。所以購房者購買開發商40年產權後並不能真正擁有房屋40年,房屋產權年限到期後需要續期。 四十年產權的房子能買嗎? 40年產權的房子並不是小產權房也不是違章建築,是可以正常購買的。這裡所說的產權是指土地使用年限,即土地使用證上載明的40年。一般情況下40年產權為商業、旅遊、娛樂用地,這類房屋住戶的水電費將按照商業的標準,比普通居民用電用水價格要高。 購房者在購買商品房一定要對房屋年限有所瞭解,不能買一套40年產權的房子只能用20年,這是得不償失的。另外,開發商在銷售房屋時也應對客戶說明商品房使用年限具體有多久的問題。
2016年03月12日 00:00

你好,商業房:40年產權商住兩用:50年產權商品房:70年產權

2016年03月12日 00:00

50年產權指的是土地使用權時間。房產產權是你的,可以終身擁有。但是地權的所有權是國家的。到達使用權年限後需要再購買土地的使用權,但具體價格及方式現在國家還沒有出臺。50年產權,從嚴格意義上來說,屬於房地產開發過程中出現的土地規劃用途與開發用途並不完全一致的情況,用40或者50年產權的公建用途土地開發住宅物業只是其中的一種,在房地產市場上,還存在著其他的類似情況,例如工業用途土地開發辦公物業,70年居住用途土地開發辦公物業等等。看你自己想法了,你首先要搞清楚50年產權是什麼意思。50年產權的房子是商業立項的,不是普通的商品房,也就是說你買的房子可以用來註冊公司,這是優點,但是缺點是,產權短,而且用的水電是工業水工業電,也就是分峰谷平的,肯定比民用的價格要高。

 相關用戶問答
  • 鎮上房子沒有房產證解決方法:1、首先要確定你買的是什麼房,如果是小產權,那就辦不了證。你也不用找了,住著沒有問題。2、如果是五證齊全的商品房,肯定可以辦下房產證。3、你可以找開發商或者物業問清楚辦理房產證的情況。開發商應該負責辦證,查清什麼原因。4、你也可以直接找到房產部門反映,投訴開發商。5、如果你的辦證費用都已經交清,而房產證幾年沒有辦下來,你可以聯合其他業主一同將開發商告上法庭,要求儘快辦理並賠償損失。

  • 商業商品房是40年,商用住是50年,普通住宅是70年

  • 房屋七十年產權:土地所有權始終歸國家所有,個人只獲得土地使用權。到期後土地使用權的處理有以下幾種方式: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門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應當予以批准。獲得批准續期的,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這樣,你的房產所有權便得以延續。當然,變成危房強制拆除的除外。2、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的,土地使用權和地上房產由國家無償收回。房屋所有權也就自然消失。3、土地使用者提出續期申請,根據法律規定沒有批准續期的(即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權國家無償收回,但對於地上房產,根據收回時的殘餘價值給予相應補償。此外,土地使用權未到期國家也可徵用,但應就剩餘使用年限的土地使用權及房產進行補償

  • 這是有限期的使用權,就是你可以在這段時間使用,過後就到期沒用了,一個是房屋所有權,一個是土地使用權。我們一般所說的40年產權其實是指建築的土地使用年限是40年。這裡所說的40年是指開發商拿地之後開始計算的40年,那麼四十年產權的房子能買嗎?房屋所有權,又叫房屋產權,是房屋所有人獨佔性地支配其所有的房屋的權利。房屋所有人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可以排除他人的干涉,對其所有的房屋進行佔有、使用、收益、處分。房屋所有權是沒有產權年限限制的。土地使用權,是指單位或者個人依法或依約定,對國有土地或集體土地所享有的佔有、使用、收益和有限處分的權利。取得的土地使用權是有期限的。 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使用權的期限以出讓年限為限。出讓年限由出讓合同約定,但不得超過法律限定的最高年限。40年產權的房子並不是小產權房也不是違章建築,是可以正常購買的。這裡所說的產權是指土地使用年限,即土地使用證上載明的40年。一般情況下40年產權為商業、旅遊、娛樂用地,這類房屋住戶的水電費將按照商業的標準,比普通居民用電用水價格要高。購房者在購買商品房一定要對房屋年限有所瞭解,不能買一套40年產權的房子只能用20年,這是得不償失的。另外,開發商在銷售房屋時也應對客戶說明商品房使用年限具體有多久的問題。

  • 商品房買賣合同能在網上查詢核實,查詢方法如下:1、可以持個人身份證明到房管局進行現場查詢,在房管局交易辦事視窗提供合同及身份證即可查詢合同資訊是否有效以及是否已經備案;2、還可以登陸房管局網站進行遠端查詢,具體如下:登陸房屋所在地“房地產管理局政務資訊網”,直接在首頁點擊“網上簽約查詢”;點擊後進入查詢頁面,輸入《商品房買賣合同》封面左上角合同編碼,再輸入約時所確定的密碼即可進行合同相關資訊的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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