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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產權產證】  【歸檔】16年09月24日

問一問70產權到期怎麼辦呢?大產權的產權期限是幾年的?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不是永久的,到期後怎麼辦還不大清楚
2016年09月24日 00:00

大產權70年,是指這塊房子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70年之後國家不可能無償收回土地的,這個問題根本就不用擔心使用年限滿了之後怎麼辦!

2016年09月24日 00:00

房屋產權年限70年到期後怎麼辦?房屋產權有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房屋所有權的期限為永久,而土地使用權根據有關法規為40、50年或70年不等,到期後可重新繳納土地出讓金獲得土地使用權。

 相關用戶問答
  • 門面房產權是純商鋪的土地使用權期限是40年,商住綜合的是50年。實際情況要看開發商取得的證件上對你樓下商鋪的用途性質是怎麼定義的,假如是純商鋪就是40年,綜合用地是50年,假如也是規劃為住宅那就是70年,不過其性質就不是商鋪了。對於開發商所說的商鋪年限有70年的說法購房者不可輕信,一定要查看他的土地使用權證件。

  • 個人住宅房產稅,又稱房屋稅,是國家以房產作為課稅對象向產權所有人徵收的一種財產稅。對房產徵稅的目的是運用稅收杠杆,加強對房產的管理,提高房產使用效率,控制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配合國家房產政策的調整,合理調節房產所有人和經營人的收入。

  • 商品房70年產權,到底是什麼意思?一、這裡先搞清二個概念,即“土地使用權”與“房屋產權”。70年產權,實際上是指土地使用權;而地上的房屋所有權是永久的,只要房子不倒塌,永遠是房主的。不存在70年的問題。二、房屋70年產權到期後,怎麼辦?土地使用權是有期限的,比較常見的是40年、50年和70年。房子的所有權卻是永久的,只要房子不塌(設計壽命一般為50年),這房子就一直是產權人的,但土地是國家的。1、按法理,如果到期未申請續期的,土地使用權和地上房產由國家無償收回。房屋所有權也就自然消失。2、如果提出續期申請,根據法律規定沒有批准續期的(即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權國家無償收回,但對於地上房產,根據收回時的殘餘價值給予相應補償。現在,國家規定,住宅產權期滿後可自動續期。但再次申請土地使用需要補繳多少土地出讓金,應該以什麼樣的標準補繳,擁有房屋產權的業主是否願意繳,能否繳得起,一旦有房屋業主不願意繳納,土地上的房屋該怎麼處理?這一系列的問題暫時還沒有明確的政策能夠回答。

  • 不管是40年產權還是70年產權都是永久產權但是到期要續費土地是國家的房子是你的到期不續費國家就會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築物,對業主進行補償

  • 你好。現在買房都說住宅有70年限,那過了70年就不歸本人所有了嗎?70年到了之後怎麼辦?只是在辦一次房產證還是從買一次呢?難道自己還了一輩子貸款的房子就沒了?就算死了也得給繼承人吧!真不明白這是啥意思,誰懂給細說說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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