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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位置:首頁 » 裝修知識 » 購房時,開發商收取的意向金能夠直接轉為首付款?
問題 【貸款類型】  【歸檔】17年01月24日

購房時,開發商收取的意向金能夠直接轉為首付款?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您好,商品房退房先看購房者是否符合退房條件,如果條件符合,按照一般退房流程即可辦理。退房流程第一步購房者向開發商發出退房通知;第二步退房申請15天內,開發商退還房款,並且負責辦理購房者與貸款銀行解除合同的全部手續。退房程式1、先找開發商協商,協商不成再訴訟有關專家建議業主,如果滿足合同約定的退房條件,最好還是先與開發商進行協商,這樣可以省去訴訟費用。如果開發商提出的補償條件能使業主滿意,業主可根據自身情況收回退房要求,或在開發商協助下辦理退房手續。如協調未果再選擇訴訟或仲裁。業主未在合同中約定退房條款,但符合法定退房條件,法院也會支持業主的退房要求。對於未經合同約定也不在法定範疇內的退房請求,建議業主應先找開發商協調。通常在這種情況下提出訴訟,法庭鑒定過程相對較長。2、索要違約金及相關稅費如果是開發商違約導致退房,雙方也在合同裡約定了違約金,那麼開發商須按約定賠償。賠償金除了房屋全價款及相應的利息外,還包括業主前期已支出的一些費用,如印花稅、購房契稅、交易手續費、測繪費、登記費、利息損失、購房代理費及律師費等,這些都算入消費者實際損失範圍內,由開發商補償。3、首付、月供利息都可獲賠在退房款方面,採用一次性付款的購房者可直接要求開發商退還自己所付款項及相應利息。但通過按揭貸款、公積金貸款買房的情況則要相對複雜些。實踐中,都是開發商將應退購房款分成兩部分,屬於買家首付款的部分直接退還給買家,屬於買家向銀行借款的部分直接交還給銀行,並視為買家已向銀行提前還款。銀行接收還款並終止與購房人的借款合同。開發商支付購房人首付款利息,即從首付款交付日到開發商歸還日該筆首付款的利息收入。若購房人按揭貸款已進入月供階段,開發商同樣應歸還購房人月供及利息支出。若購房者要求退房時,已居住了一段時間,這期間產生的折舊費應由業主補償。在退房中,若責任方為開發商,購房者可不對房屋折舊進行補償,若是購房者的責任,開發商則可以不賠償業主裝修費。退房流程四步走第一步:購房人通過掛號信、傳真或電話向開發商發出退房通知。第二步:督促開發商在提出退房要求後15日內負責辦理購房人與貸款銀行解除或終止合同全部手續。第三步:督促開發商將全部購房款返還給購房人。第四步:辦理停止向公積金管理機構或貸款銀行還款的手續。至此,消費者與銀行解除借款合同,而在開發商退回全部房款後,購房人與開發商的買賣合同也意味著得以解除。此外,在購房者辦理按揭貸款時,銀行一般都會要求買家為其購房上保險,保險受益人為貸款銀行,所以最後一步就是解除借款合同後再辦理保險退保手續等。退房注意事項1、保險退保手續不要忘在購房者辦理按揭貸款時,銀行一般都會要求買家為其購房上保險,根據《保險法》相關規定,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險人可收取自保險責任開始之日起到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間的保險費,剩餘部分退還投保人。2、違約金就高不就低根據《合同法》相關規定,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實際損失全部的,差額部分由開發商繼續賠償。如違約金高於實際損失,開發商則直接按違約金來賠償。3、定金雙倍退還根據《合同法》第116條,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定金條款,不可同時適用。若是購房人的原因導致退房,開發商有權不退還定金;但若是開發商的責任,購房者可獲得雙倍賠償。4、辦房產證前退房更省事業主最好是在房產證辦完之前辦理退房手續,如果拿到房產證後裝修房屋時或在其他情況下發生問題需要退房,通常需要一個較長時間的鑒定過程,然後走訴訟之路,拿到勝訴證明後辦理退房手續,過程較複雜。
2017年01月24日 00:00

完全沒有問題,你初期繳納的所有金額,最終都會變成你的房款的,開發商不能收取放款意外的錢的,不管怎麽巧立名目,意向金也好,誠意金也好,入會費也好,其實最終開發商都是希望你買房子,錢也會轉入房款原來的意向金的收據也會退回,更換為房款收據。希望能夠幫到您!回答來自:百度房產交流團,敬請關注!

2017年01月24日 00:00

零首付房貸其實就是開發商為了吸引人們購房來推出的一種促銷活動。零首付房貸並不是真的零首付款,只是說開發商是為購房者墊付一部分的首付款,購房者再在一定的期限內付清首付款。所以零首付房貸並不是真的零首付。而且這種零首付房貸,開發商還會收取一定的手續費,大多數的零首付款房貸,開發商會要求購房者在一年內付清房屋按揭貸款的所有首付。

2017年01月24日 00:00

購買低首付房源需要注意以下幾點:1.首先,需要向開發商確認,付清首款後能否立即簽訂購房合同。如果能立即簽購房合同,對那些暫時資金周轉不過來的購房者,確實能減輕一定負擔。但如果不能簽購房合同,開發商只是為購房者預留房源,一旦開發商日後抵押房產又不能還清其欠銀行的貸款,那麼房產很可能被銀行收回。這種情況下,購房者的利益很難得到保障。2.其次,有的低首付樓盤存在開發商更改售賣價格的情況,即做高合同售價套取更多貸款來減輕購房者首付壓力,這種情況會增加購房者還貸壓力及契稅等費用,且是違規行為,購房者需謹慎對待。3.再有,可能存在開發商資金鏈斷裂風險,如果付清首付款前能夠簽訂購房合同,開發商墊付首付款的行為實際加大了其本身資金的壓力,這非常考驗開發商的現金流,要防範開發商資金鏈斷裂風險,選擇有實力的開發商。4.還有,對於購房者來說,此種付款方式,同時負擔著雙重的貸款壓力,購房者自己的資金一旦出現困難,到時候違約,存在雙重風險:如果不能及時還清首付款,開發商有可能會採取違約懲罰機制,而倘若不按時繳納月供的話,個人信用資質和日後貸款也會受到影響。5.最後,一般這樣的分期首付行為,購房者還會與開發商另行簽訂協定。購房者要仔細查看、分析與開發商簽訂的合同內容,一定要充分瞭解墊資協定或借款協定中的權利義務、墊資的期限、墊資有無利息、違約責任的設定等內容。同時要注意“首付分期”交款的性質是房款,而不是定金、意向金或誠意金之類的,簽訂的合同、交款的收據要保存好。希望可以幫助到你。

2017年01月24日 00:00

“首付一成”,“零首付買房”……對於不少剛需購房者而言,看到這樣的宣傳字眼,自然非常心動。現在很多開發商為了吸引購房者,紛紛以“買房首付分期”為噱頭博眼球。那麼,買房首付分期是什麼意思買房首付分期有風險嗎“買房首付分期”並非降價,更不是減免首付款,其本質是在開發商墊付之後再分期還給開發商。正常情況下,按揭首套房的購房者需要在簽訂購房協議書後一個星期內交清首付款,而在“買房首付分期”活動下,購房者繳清首付的時間可以寬限至6個月、12個月,有的開發商甚至放寬到3年,且為免息延期。因此需要購房者認真推敲合同內容,同時還得根據自身資金情況,判斷是否滿足開發商提出的要求。而如果自身資金實力有限,則應該放棄置業計畫,以免無法在規定時間內支付剩餘的首付款而違約。開發企業以分期首付促銷商品房的行為變相降低了房貸准入標準,但存在借貸安全隱患,請購房人慎重選擇以分期首付的方式購房,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而對於開發商而言,在墊首付這一時間段內,對開發商資金鏈的要求更為嚴苛。小編提醒廣大購房者,很多開發商推行“首付分期”方案,要求置業者與開發商簽訂一份墊資協定,作為置業者,一定要充分瞭解墊資協議中的權利義務、墊資的期限、墊資有無利息、違約責任的設定等內容。購房者要多多注意下面幾點,首先,如果一個開發商推出“首付分期”的方案,一般情況下,墊資是沒有利息的,如果宣稱“首付分期”後又約定了墊資的利息,那麼這家開發商則涉嫌虛假宣傳;其次,“首付分期”交款的性質是房款,而不是定金、意向金或誠意金之類的,簽訂的合同、交款的收據一定要保存好以備產生糾紛時保留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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