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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其他】  【歸檔】17年02月09日

婚前買的房子婚後辦房產證加物件名字都需要物件什麼資料?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1、“離婚,貸款買的房子怎麼辦是經濟適用房”:麻煩你先告訴我一聲:房產證上是你一人的名字、還是你們兩人的名字房產證如果是你們兩人的名字:這房是夫妻共同財產了,離婚時她有權要求分一半:即使婚後都是你掙錢還的貨款:但只要你們沒有書面約訂婚後財產歸各自所有,不管是你掙的錢還是她掙的,都是夫妻共同財產。2、如果房產證上是你一人的名字、而且房子又是在結婚前所買:(1)這房是你的婚前個人財產、離婚時她無權分房。(2)但是:你結婚後所還的貨款的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她有權要一半貨款錢。當然:如果你們書面約定了婚後財產各自所有的話:連這一半貨款的錢她也無權分了。3、如果你們離婚,房產可能的分割方式是:(1)如果是你的婚前個人房產:你給她一半婚後所還的貨款錢(當然,如果約定了婚後財產各自所有時就不用給了)。(2)如果房產證上有兩人名:房產歸一方、一方補償另一方一半房價;如果兩都不要:也可以拍賣後先還貨款後分錢。希望我的回答可幫到您。
2017年02月09日 00:00

1、首付發票上寫誰的名字都無關緊要,不會影響房產證的名字。2、至於房子的歸屬,你們是想最終歸誰呢?如果想歸你所有,那麼房產證上就應是你的名字,因為你們買的房子是婚前財產,而不是婚後的財產(若是婚後的,就無所謂了,都是夫妻共同的財產)。3、如果你現在(婚前)把她的名字也寫入了房產證,將來發生“不愉快的事”時,房子就是你們的共同財產,她有權要求分1/2的,所以,婚前寫誰的名字與婚後寫誰的名字是不一樣的。

2017年02月09日 00:00

,結婚後買房的,無論房產證上是誰的名字,誰出了首付,誰支付的更多,房子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以上的規定看似公平,但是在真正執行起來的時候,遇到了極大的麻煩,很多男人想不明白的是,自己全家供起來的房子,為什麼離婚的時候就要分給女方一半現在房子是一戶人家的主要財產,如果要一分為二,那麼唯一辦法就是把房子賣了,但是賣了房子你就永遠買不起了。正是因為類似的爭端太多,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釋對此進行了調整,下面是相關條款。1,不管婚前婚後,如果由父母出資買的房,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則認定為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2,婚前買的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屬於個人財產,離婚時不進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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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離婚,貸款買的房子怎麼辦是經濟適用房”:麻煩你先告訴我一聲:房產證上是你一人的名字、還是你們兩人的名字房產證如果是你們兩人的名字:這房是夫妻共同財產了,離婚時她有權要求分一半:即使婚後都是你掙錢還的貨款:但只要你們沒有書面約訂婚後財產歸各自所有,不管是你掙的錢還是她掙的,都是夫妻共同財產。2、如果房產證上是你一人的名字、而且房子又是在結婚前所買:(1)這房是你的婚前個人財產、離婚時她無權分房。(2)但是:你結婚後所還的貨款的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她有權要一半貨款錢。當然:如果你們書面約定了婚後財產各自所有的話:連這一半貨款的錢她也無權分了。3、如果你們離婚,房產可能的分割方式是:(1)如果是你的婚前個人房產:你給她一半婚後所還的貨款錢(當然,如果約定了婚後財產各自所有時就不用給了)。(2)如果房產證上有兩人名:房產歸一方、一方補償另一方一半房價;如果兩都不要:也可以拍賣後先還貨款後分錢。希望我的回答可幫到您。

  • 是算夫妻共同財產的。1,結婚前買房,且房款全部付清的,算個人婚前財產,離婚時不參與夫妻共同財產分割。2,結婚前付了首付,餘下辦理按揭,房產權證上為一方名字(或加上自己父母)的,則房產本身為個人婚前財產,但是領證後支付的按揭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可以要求進行分割。3,結婚後買房的,無論房產證上是誰的名字,誰出了首付,誰支付的更多,房子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 如果房產證上是你一人的名字、而且房子又是在結婚前所買:(1)這房是你的婚前個人財產、離婚時她無權分房。(2)但是:你結婚後所還的貨款的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她有權要一半貨款錢。當然:如果你們書面約定了婚後財產各自所有的話:連這一半貨款的錢她也無權分了。

  • 一、按照新婚姻法規定,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雙方婚後共同出資(包括貸款)取得的房屋產權,均為共同財產。 二、新婚姻法對於婚後房產權屬問題的其他幾種情況: 1、夫妻雙方婚後出資(包括貸款)取得房屋產權,離婚後房屋的分割 首先,明確產權,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均為共同財產。其次,明確產值,即房屋價值,按市場價計算,不按當初購房合同金額計算。再次,分清權益部分和債務部分。如果涉及貸款,先要將貸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說,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給未得房一方房屋價值的一半,得房方單獨償還剩餘的本金及利息。 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並取得了房產證,離婚時房屋的分割 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的規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並取得了房產證,那麼該房屋是婚前財產。因此,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 3、夫妻一方婚前通過按揭貸款購房,取得了房產證,婚後夫妻共同還貸的房屋,離婚後房屋的分割 雖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購得,但婚後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償還貸款的部分,除夫妻雙方另有約定外,應當視為共同財產。需要說明的是,共同還貸部分,不論是由一方用個人工資還貸,還是用雙方工資還貸,均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當然,如果一方確能證實,其還貸資金來源於個人婚前財產,那麼該部分不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

  • 一、按照新婚姻法規定,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雙方婚後共同出資(包括貸款)取得的房屋產權,均為共同財產。 二、新婚姻法對於婚後房產權屬問題的其他幾種情況: 1、夫妻雙方婚後出資(包括貸款)取得房屋產權,離婚後房屋的分割 首先,明確產權,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均為共同財產。其次,明確產值,即房屋價值,按市場價計算,不按當初購房合同金額計算。再次,分清權益部分和債務部分。如果涉及貸款,先要將貸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說,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給未得房一方房屋價值的一半,得房方單獨償還剩餘的本金及利息。 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並取得了房產證,離婚時房屋的分割 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的規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並取得了房產證,那麼該房屋是婚前財產。因此,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 3、夫妻一方婚前通過按揭貸款購房,取得了房產證,婚後夫妻共同還貸的房屋,離婚後房屋的分割 雖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購得,但婚後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償還貸款的部分,除夫妻雙方另有約定外,應當視為共同財產。需要說明的是,共同還貸部分,不論是由一方用個人工資還貸,還是用雙方工資還貸,均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當然,如果一方確能證實,其還貸資金來源於個人婚前財產,那麼該部分不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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