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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房產知識】  【歸檔】17年02月19日

什麼是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共同買房時有哪些注意事項?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1、如果房子是夫妻共同財產,那麼,房屋拆遷補償款也是夫妻共同財產;2、共同財產平均分配;3、你先提出離婚不影響你分配共同財產的權利,不會因此而少分共同財產;4、房產證上只有對方的名字,只要房子是在婚後購買的,就是共同財產,只有對方名字不影響你分配共同財產;
2017年02月19日 00:00

你好,婚後一方買房是屬於共同財產的,《婚姻法》明確指出:婚後雙方的各自所得都是夫妻共同財產,就是說:無論是哪一個“單獨”的收入都是夫妻共同財產,用夫妻共同財產購買房屋,當然仍然是夫妻共同財產。只有其中一方父母出資購買的房屋,並且指定僅僅屬於自己子女所有時,才屬於個人財產。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助到你。

2017年02月19日 00:00

現在夫妻雙方共同購房的現象比較普遍,這種房屬於夫妻雙方共同所有,那麼在辦理登記的時候就應該雙方同時到場、共同申請登記。要特別注意幾個方面,諸如簽約、房貸申請以及交易過戶等環節,都需要夫妻雙方到場。 第一, 夫妻雙方必須共同到場。 如果要辦這種夫妻共同共有的,必須兩個人都來,這是第一點要注意的。根據物權法規定,夫妻共同購置的房產,到底是共同共有,還是按份共有,需要在買賣合同中體現出來,進而在房產證上載明,因此需要雙方到場簽字確認。但如果無法到場,也必須辦理公證收取委託手續,並將相關事宜交代清楚。 第二,要帶齊證件,夫妻雙方一定要把結婚證、戶口本都帶上,這樣才能完成登記。 除了在辦理產權證的過程中需要夫妻共同到場之外,在共同申請房貸時,則需要提供夫妻雙方的收入證明。當然,在辦理按揭貸款時,如果其中一人收入較高,通過資質審批不成問題,另外一方的收入證明則無需提供。 第三, 提前約定好份額,對於這種夫妻共同購買的房子,一般是規定夫妻雙方共同共有,就是夫妻雙方享有平等的所有權。 如果說是准夫妻,還沒有領結婚證,是由雙方共同出資購買,是不能辦理共同共有的,因為還沒有領結婚證。那麼,建議雙方按出資額,辦理這種按份共有,就是在辦理手續之前提前約定好份額。 目前有少數的新潮夫妻,財產實行AA 制,而在共同買房時,依然需要考慮財產份額問題。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所有者可以選擇共有形式,如果是選擇共同共有,則雙方享有的權益相同;如果按份共有,則需要提前分割,並在房產證上載明。另外還有一些比較特殊的情況也是要注意一下的。 如果是由於之前不瞭解政策,將共有的房子登記在一方名下,這也是可以增加共有人的。增加共有人也是需要夫妻雙方先到公證處辦理一個贈予公證,由單獨擁有的一方贈出一部分的份額來,然後辦理手續就可以了。 在此需要特別提醒的是,目前有不少准夫妻共同買房。這裡所說的准夫妻,是指即將結婚、但是尚未領取結婚證的那部分人。夫妻婚姻存續期間,是從領取結婚證之日起算,因此在未領取結婚證的前提下共同買房,並不能當作是共同財產。在這種情況下共同買房,如果是雙方共同出資,比例各半,則需在房產證上同時登記上兩人的姓名。如果雙方出資比例不等,雖在房產證上也會登記兩人姓名,但必須說明各自所占比例的大小。

2017年02月19日 00:00

婚後男方單獨買房屬於共同財產,協議除外。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所謂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是指夫妻結婚後到一方死亡或者離婚之前這段時間,這期間夫妻所得的財產,除約定的外,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夫妻一方對夫妻存續期間的財產的處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2017年02月19日 00:00

對於房屋所有權的歸屬,以房產證登記為准,夫妻之間房產的規定如下:A、婚前買房:1、房產證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視為夫妻共同財產;2、只登記在一方名下:a、又未約定(婚前協議等,下同)為夫妻共同財產的,視為個人財產。b、有約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的,視為夫妻共同財產。B、婚後買房:1、通常為夫妻共同財產。2、父母出資購買:a、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的,是對夫妻雙方的贈予行為,視為夫妻共同財產。b、登記在一方名下,是對一方的贈與行為,視為個人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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