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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房產知識】  【歸檔】17年02月27日

請問房產證沒過戶是不是有問題?有什麼相關的規定呢?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買房沒有房產證看情況:1、首先要確定你買的是什麼房,如果是小產權,那就辦不了證。你也不用找了,住著沒有問題。2、如果是五證齊全的商品房,肯定可以辦下房產證。3、你可以找開發商或者物業問清楚辦理房產證的情況。
2017年02月27日 00:00

第一:物業地址是不是和房產證上面的一樣。第二:房產證上面的名字是不是和賣房子的人身份證一樣。第三:這個房子有沒有共有人,也就是看看房子上面是幾個人的名字,是不是他老婆的。買了這個房子會不會有產權糾紛簽合同要注意的幾點第一:房屋總價,大小寫都要看清楚第二:付款方式,是全款,還是按揭,因為要分幾次付清,所有要算一下幾次加起來是不是房屋總價第三:合同上面填寫的姓名,身份證號碼,以及產權共有人都必須填好,並按上手印第四:付款時間以及過戶時間一定要定死,超過了就是違約。第五:違約責任,國家規定最多只能是房屋總價或者定金的10%、最好是5%,雙方的違約責任都要填好第六:填寫合同時寫錯的地方一定要按上手印。誰寫的誰按第七:給錢一定要對方給你出具按了手印的收條。一定要收好。如果你要貸款的話,最好是找到仲介,如果你不貸款的話,那麼就沒有什麼其他要特別要注意的了。小提示:過戶的時候可以到房交所找人過,一般裡面都有那種專門過戶的人,大概也就100-200的樣子就搞定了。

2017年02月27日 00:00

這個你最好到當地房管局問一下,因為地區不同房產證的情況也不一樣。一般情況下,有房產證即可進行房產過戶交易,小產權房是沒有房產證的,很多地方房產證與土地使用證分開辦理,也就是說很多商品房沒辦土地使用證並不影響房屋產權過戶。

 相關用戶問答
  • 首先糾正一下你的錯誤概念,回遷房也有房產證.這與法律意識無關,也不是他們辦不辦的問題.而是所有的房子都有房產證.入住協議只是在房產證沒有下來時,可以入住的一個許可證.看來你父母沒有經過細緻的調查. 房產證一般是在入住半年以後,才會發下來。你可以讓你的父母去物業問一下. 另外就是你們買房時如果原房主沒有辦理入住手續,可以通過改底單的方法修改房主姓名,以後房產證下來時直接就在你們名下了。 如果房主已經辦理入住手續,將來房產證下來時在辦理過戶手續。

  • 1)第一個問題,這種情況,不是只能寫他一個人名字,購房的話,兩個沒有任何關係的人是可以同時上產證的,但是要做公證的。但公積金貸款只能一個人貸,用一個人的公積金還款。 2)房產證上的名字是基於房地產買賣合同的名字做出來的,與貸款合同不同。 3)兩個人都是上產證,你只要提供身份證、結婚證、戶口名簿。原則上是寫兩個人的名字好,一,他不能單獨處置房產;二,如遇特殊情況,可視為婚前共同出資購房.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

  • 你好,物權法第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如果房屋沒有進行產權登記,就受不到法律保護,在房屋徵收、拆遷時可能被認定為違章建築,從而經濟上蒙受損失。一 總是在知道裡邊看到,某某人再哪哪買了塊地。我就納了悶了,土地都是國家的,個人說買就能買?你們到底是從哪買的?在土地局,房管局有登記備案嗎?誰同意賣的?錢給誰了?買地給你們什麼手續了?到底是買的還是租的?(我認為十有八九是租的使用權)二 這是小產權房,其實可能連小產權都算不上,這房子什麼什麼都沒有,交易及房屋都不受法律保護,沒人會給你補償的。假如租賃年限到期了,地主收回這塊地,那麼地上的建築物就由地主決定了,如果給拆了,你說有沒有隱患?

  • 如果房產證上有夫妻雙方的名字那就無效需要雙方認可,如果是單方名字那就可以。

  • (一)出售未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房屋買賣合同的效力問題 (1)2008年4月11日之前簽訂的經濟適用房買賣合同,當事人在經濟適用房買賣合同中約定在限制交易期屆滿後再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手續的,在法院審理中一般認定房屋買賣合同有效。 (2)2008年4月11日之前簽訂的經濟適用房買賣合同,當事人在經濟適用房買賣合同中在法院審理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該房屋已具備上市交易條件的(已經滿五年期的),在法院審理中一般認定房屋買賣合同有效。 (3)2008年4月11日之後簽訂的經濟適用房房屋買賣合同,只要涉案經濟適用房在限制交易期內出售的,房屋買賣合同一律認定無效。 二、出售已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房屋買賣合同一般認定有效。 三、出售按照經濟適用房管理房屋,房屋買賣合同的效力不受5年期限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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