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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房產知識】  【歸檔】17年03月06日

拆遷前期房屋轉賣可以辦理過戶嗎?哪位清楚?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應該是不能退。如果政府征地,那麼就可以補回拆遷補償費。另外轉讓房屋給別人,在轉賣中賺回來。
2017年03月06日 00:00

如果當初賣主有土地證,可以憑土地證辦理過戶手續。如果沒有土地證,現在也不能補辦了。房產證是房屋產權的法定憑證。只要有房產證,房屋拆遷或土地徵用的補償都不會有問題。

2017年03月06日 00:00

首先看拆遷安置房的性質是什麼,一般應該屬於經濟適用房或保障性住房的範疇,如果是該類房屋國家規定在5年後才允許上市交易並且必須補足出讓金等相關費用後才允許過戶(費用不低),當然你可以私下買賣到時在辦理過戶手續,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到你。

2017年03月06日 00:00

.如果有房產證和集體土地證,則必須是同村的居民才可以買賣。3.安置房買賣辦理過程如下:攜帶拆遷協議、房屋平面圖、拆遷許可證、拆遷單位委託書、拆遷單位大產權證、拆遷房屋初始登記單,本人身份證、蓋有拆遷單位公章的拆遷單位房屋登記申請表到房產政務中心辦理即可

 相關用戶問答
  • 應該是不能退。假如政府征地,那麼就可以補回拆遷補償費。另外轉讓房屋給別人,在轉賣中賺回來。

  • 準備好自己的身份證,戶口名簿,居住房證件,租賃就是合同件,到居委會辦理登記一下,交納房屋出租稅,然後到當地街道綜合辦事處進行辦理就可以了哦。期望可以對你有用哦。

  • 婚前一方的個人財產,在婚後因政府的拆遷政策被拆遷,以產權調換方式取得拆遷安置房,且沒有繳納被拆遷房和安置房差價的情形。筆者認為,此情況下獲得的拆遷安置房仍屬於一方的個人財產,它只是婚前個人財產形式的一種轉化,其價值取得於婚前。假如被拆遷房和安置房之間存在差價,且以夫妻共同財產出資結清的,此拆遷安置房屬個人財產還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筆者認為,拆遷安置房是以產權調換方式取得的,是對一方個人財產的轉換,不能改變拆遷安置房為婚前一方個人財產的性質。離婚時,房屋所有權人應當給予另一方就以夫妻共同財產出資結清的差價部分給予補償。

  • 證的拆遷安置房當然可以買賣,交易也與普通房屋沒有差別;對於無證的拆遷安置房,要分清情況,主要注意這幾個問題:(1)調查清楚拆遷前的產權性質,如果拆遷前具備,只是拆遷後開發商沒有及時辦理,如果有拆遷協議書,雖然麻煩,但日後還是可以辦理產權證的;(2)一定要辦理公證手續,以免日收出現糾紛。

  • 拆遷安置房可以貸款,但一般不需要貸款,因拆遷補償款肯定高於購房費用的。 對於拆遷安置房貸款的辦理條件,不同的地區,其規定可能有所不同。如果貸款物件是已按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在職職工,可以參考以下辦理條件: 1、具有本市區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在申請貸款時,正常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年(含)以上,新開戶職工正常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六個月(含)以上; 3、實際發生拆遷安置房的行為; 4、同意以貸款所購買安置房的房產價值全額作為抵押; 5、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且個人信用良好,具有足夠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6、借款人夫妻雙方沒有未結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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