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搜索 分類
您的位置:首頁 » 裝修知識 » 如何確認公房居住權?
問題 【裝修流程】  【歸檔】13年11月13日

如何確認公房居住權?

問題描述 如何確認公房居住權?瞭解下,謝謝啦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現實生活中,在原承租人死亡後,通常由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員繼續居住公房,並承擔房租及其他由承租人承擔的義務,扮演實際承租人的角色。請求確認事實上的公房租賃關係或實際承租人地位的訴訟主張在目前是得不到法院支持的。 那麼在原承租人已經死亡,又沒有簽訂新的公房租賃合同確定新的承租人的情形下,是不是就不存在對承租人進行補償的問題了呢?因為不存在承租人啊。如果這個論斷正確的話,直接將與原承租人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員趕出公房就是了,甚至還可以向他們主張不當得利。很顯然,這種思路貫徹下去肯定是有問題的。也就是說,雖然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員沒有成為承租人,不能享有承租人的權利,但是他(她)對於所居住的公房應當是有一種權利的。 既然是一種居住權,居住利益,那麼已有其他房屋居住的家庭成員就不應當享有這種居住利益了。所以,在原公房承租人死亡後,變更承租人之前發生拆遷的,與原承租人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員應當得到基於居住權的補償。
2013年10月11日 00:00

只有當事人才能查看!

 相關用戶問答
  • 公產是廣義是指公有房產包括國家直管公房(房管局的公房)和單位自管房;狹義就是指國家直管公房。一個是使用權的一個是個人所有權的。就是一個是國家給職工的使用房產,享有居住權,沒有權利出售。另一個是自己的私有財產,可以自行出售出租的。企業產就是企業所有的房產,是單位自管房的一種。使用權就是居住人沒有使用權,也就是沒有《房屋所有權證》,只有《住房證》的房子。最具有代表性的就是居住在直管公房的居民都是只有使用權。公產和企業產都可以有房產證。不過居住在直管公房的居民沒有房產證,只有《住房證》。房產證和產權證都是《房屋所有權證》的簡稱。期望我的回答對你有用!

  • 《土地管理法》對於土地使用權的確權是如何規定的,第十一條,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縣級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證書,確認所有權。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用於非農業建設的,由縣級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證書,確認建設用地使用權。單位和個人依法使用的國有土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證書,確認使用權;其中,中央國家機關使用的國有土地的具體登記發證機關,由國務院確定。確認林地、草原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確認水面、灘塗的養殖使用權,分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 房地產資質是由當地的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暫定級、四級、三級等。當然還有二級和一級,是由省或中央主管部門頒發。你可以看該公司的企業資質等級證

  • 水準的嗎?一般情況下,回填土上30cm,別設置在回填土下,到時候漏水了就都不知道咋修。個人建議

  • 宅基地房子沒有限制,只要房子沒有報廢,就可以繼續居住下去。 拆遷的話,土地補償歸村集體所有,房屋補償歸原村民業主所有,你沒有補償。 買了房子不能落戶村子,也不能買賣。

地圖 隱私 臉書 聯繫
搜索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