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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房產知識】  【歸檔】17年03月26日

房產公證書的有效期可以任意定嗎?誰說一下?

問題描述 購買人家私宅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答:買賣合同可以公證,公證的合同是有效的合同。但公證後,只能證明買賣合同有效,僅此而已。所以,不能依據公證書確認房屋產權。取得房屋產權,必須辦理房產登記,登記後才能取得房屋所有權。
2017年03月26日 00:00

在二手房買賣和抵押貸款中最關鍵的環節就是房屋價格的評估,可以說,房產評估在二手房交易過程中起到承前啟後的功效。找當地的評估公司.房產仲介一般收評估費是千分之五.1.帶好房產證,有公證書帶好公證書。2.到當地的房地產評估機構申請評估。3.看完房後,等電話拿評估報告

2017年03月26日 00:00

婚前聯名買房誰是主貸人對房產比例沒有影響。購房前,會要求購房雙方簽署購房合同,沒有結婚證的雙方,需要辦理住房協定份額公證,在公證書寫明各自所占權益份額為多少。憑公證書,才可以簽署你倆名義購房合同。這樣以後的房產證也是你倆名字,房產份額按照購房前公證書標注份額來定。希望可以幫到您。謝謝

2017年03月26日 00:00

房產過戶可以委託辦理,方法如下:一、房產過戶一定要公證嗎辦理房產過戶公證不是所有房產過戶必經程式,但是有些房屋過戶必須辦理公證手續。目前需要辦理公證的共有四類房產。第一類是個人繼承房產,應當到公證部門辦理《繼承權公證書》。繼承人在辦理房產過戶時,除了提供相應的材料外,繼承權公證書不能缺少。第二類是作為遺產分割的房產。首先遺囑要經過公證,並且在遺囑生效後,其法定繼承人或遺囑受益人,在根據遺囑內容分割遺產時,對於協商簽訂遺產分割協定也需要經過公證,然後才能辦理遺產過戶手續。第三類是贈與的房產。贈與人要辦理《贈與公證書》,而受贈人也要辦理《接受贈與公證書》或者是雙方共同辦理《贈與合同公證書》,如此才能辦理過戶。另外,最後一類是涉外和港澳臺的過戶房產,該房產買賣協定也必須經公證部門公證後,才能到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過戶手續。二、如何辦理房產過戶委託書手續需要提供房產證影本(如該房產有土地證的也需影本)、房產所有人的身份證原件(如是夫妻雙方共有房產的,還需夫妻雙方的身份證和結婚證原件),以及受託人的身份證影本,簽好協議書即可,工作人員提醒有時間的話最好還是自己去。

 相關用戶問答
  • 1、辦理繼承權公證,憑公證書到房產局辦理房產的過戶手續。2、首先要看有無遺囑將房屋由你繼承。如有,需帶上遺囑、死亡證明、戶口名簿和本人的身份證到房產局直接辦理過戶手續;如沒有遺囑,則需有其他人放棄對該房屋繼承權的公證書和其他相關手續到房產局辦理。3、《司法部、建設部關於房產登記管理中加強公證的聯合通知》第二條規定,遺囑人為處分房產而設立的遺囑,應當辦理公證。遺囑人死亡後,遺囑受益人須持公證機關出具的“遺囑公證書”和“遺囑繼承權公證書”或“接受遺贈公證書”,以及房產所有權證、契證到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房產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根據上述規定,只有公證遺囑,房地產管理部門才給辦理遺產過戶手續。4、另外,該條款還規定,處分房產的遺囑未經公證,在遺囑生效後其法定繼承人或遺囑受益人可根據遺囑內容協商簽定遺產分割協定,經公證證明後到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房產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到您

  • 房產公證後再做公證是有效的。公證書中被證明的法律行為或文書也沒有規定,但是該法律行為或文書存在不確定狀態的,公證書的有效視具體情況而定;如經公證的合同,合同雙方後來協定解除了合同,那麼該合同的公證書就歸於無效了;又如經公證的房產贈與合同,因為贈與雙方沒有及時辦理過戶登記手續,後來贈與人死亡,無法過戶,贈與合同落空,贈與公證書也無法使用。房產繼承公證辦理後沒有期限限制,一直有效。房產贈與公證辦理後應在2個月內去房產部門過戶。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助到您。

  • 集資房轉轉讓協議屬於房屋買賣合同的一種,因此集資房轉讓協議的寫法基本上與其他二手房買賣協議是一樣的。集資房轉讓協定的主要內容有:1、當事人的相關資訊(姓名、工作單位、住址、身份證號等);2、集資房的具體資訊(樓層、房號、具體位置等)3、集資房轉讓的價格以及支付方式;4、雙方的違約責任。

  • 只要是符合法規就可以的!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請集體土地上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三)宅基地使用權證明或者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 (四)申請登記房屋符合城鄉規劃的證明; (五)房屋測繪報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圖;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請村民住房所有權初始登記的,還應當提交申請人屬於房屋所在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證明。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申請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的,還應當提交經村民會議同意或者由村民會議授權經村民代表會議同意的證明材料。

  • 公證書的有效期限一般對當事人來講沒有多大的實際意義。在房屋買賣合同的成立與履行中作一個公證書,是為了加強房屋買賣合同的證明力,法院更容易採取公證機關的公證書作為定案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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