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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房產知識】  【歸檔】17年04月16日

婚前買房,該寫誰的名字!?誰說說看?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是算夫妻共同財產的。1,結婚前買房,且房款全部付清的,算個人婚前財產,離婚時不參與夫妻共同財產分割。2,結婚前付了首付,餘下辦理按揭,房產權證上為一方名字(或加上自己父母)的,則房產本身為個人婚前財產,但是領證後支付的按揭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可以要求進行分割。3,結婚後買房的,無論房產證上是誰的名字,誰出了首付,誰支付的更多,房子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017年04月17日 00:00

共同還貸部分視為共同財產。如果已經登記結婚的話是可以寫雙方那個的名字的。可以到公證處公證,證明該房子屬於共同財產。1:婚前不論是誰的房產,只要結婚,就是夫妻共有財產,即便是之前他一個人買的,如果您的愛人一方喪失還款能力,您也是有義務還款的。夫妻各占該房屋產權一半,如果一方想出售、出租此房產,需要另外一方的“同意出售證明”,沒有同意出售證明將不能進行買賣業務。2:產權證上可以寫兩個人的名字,去當地的房管局辦理。

2017年04月17日 00:00

我個人覺得他不一定是有意不提些事,一般情況戀愛中的男女對權衡一些原則性的問題的時候都會有些大意,他可能是忙著辦結婚和別的事情而忽略了,你可以旁敲側擊的提一點兒,如果你提點完他他能主動提出,我覺得那樣最好,如果他有意不理睬,那你最好提出來,你也要堅持自己的原則,有多少人因為錢而翻臉,人畢竟自私的多.這份財產只屬於房產證上名字的人,也就是說房子是他個人財產,肯定是他的婚前財產,即便你父母給了60萬,將開分開後(沒有別的意思)他也就只會補償給你60萬或者再給一些因房產升值而帶來的利潤,就算是你們共同還貸,也是根據你還貸的金額給你補償,這並不代表房子是你們共有,不過如果你對你們的婚姻有信心則另當別論但我覺得你也不要顧慮,如果全部房款都由他出,你就給他嘛,平時還貸的時候留些票據,證明是你支付的,只要有這份保障也就夠了,婚姻是愛情的基礎而不是物質的基礎.或者你提出加你的名字,他痛快的答應了呢,你提出這點要求的時候時機一定要合適,要不然會適得其反的.如果加你的名字,是貸款的話你需要提交收入證明,再帶上你的相關證件,就沒有別的了,非常簡單,簽合同的時候加上你的名字就可以了,如果他同意了加你的名字那就是你們的共有財產,如果不加,八年內是他個人財產,八年後視有共有,你就相信你們的愛情吧!希望可以幫到你

2017年04月16日 00:00

婚前房產婚後賣,看你婚前房產證上是誰的名字。。。。。

2017年04月16日 00:00

1、這個是可以加上你的名字的。其實就算你不寫上你的名字,如果有一天他要賣掉這個房子,也是要經過你的同意的。2、因為你們是按揭買房,也就是說在結婚後的相當一段長的時間內你們夫妻雙方共同承擔還貸。(不管從誰的銀行帳號上扣,都算你們共同還貸,因為夫妻過日子。誰出什麼錢是說不清楚地。)所以屬於你們的共同財產。3、如果他是在你們結婚前一次性付清買房或者在你們結婚前付清房貸的話,那他不寫你的名字,你就是什麼也沒有。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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