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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房產知識】  【歸檔】17年04月17日

離婚後一方如果購房,是否算首套房?誰清楚?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只要在民政部門辦理離婚手續,領取了離婚證,或者在法院起訴得到法院判決離婚的法院判決書,就是真離婚,不是假離婚。辦理離婚手續後,一方名下如果沒有住房備案在房管部門,也沒有貸款買房沒有還清,這位就屬於無房無貸之人。可以憑本人身份證,戶口本,離婚證,戶籍所在地區住房情況證明,到售樓處簽署購房合同購買住房,這種情況下屬于首套房買入,可以享有契稅減半政策,辦理貸款商貸最低首付30%,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是20%。購房完畢,後續風險是離婚後的配偶不和這一方重婚。
2017年04月17日 00:00

如果是在《新婚姻法》頒佈後結的婚,那麼你前夫的房子依然算他個人的,你無房,離婚後你買房可以算首套。離婚後名下沒有房產是算首套房的,首付30%就可以了,可以用公積金貸款,看你公積金的錢能貸款多少這個需要查詢.

2017年04月17日 00:00

你名下有房,再買房算二套,你一套房是貸款買的,二套房還要貸款,執行二套貸款政策,首付不低於60-70%,利率上浮1.1倍。你賣掉再買,還是貸款買的話,一樣執行二套貸款政策,央行是有你的貸款記錄的。離婚是個普遍採用的辦法,離婚後,以名下無房的一方申請貸款買房,買房,貸款都算首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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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前買的房首付由誰出,就是誰的婚前財產。婚前由男方出的首付,房子歸男方的婚前個人財產。說句不好聽的,假如你們因感情不和,離婚了,房子屬於男方。房款一直有你父母出錢,女方得不到。謝謝望採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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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如果你在本市購房,而另一方是在本市外的實地農民分房,不受影響。 二,如果以家庭為單位,雙方均是本市戶口,也根據實際情況以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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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揭貸款保證金是銀行貸款保證金中的重要種類,是銀行在按揭貸款過程中按照貸款總額的一定比例向開發商收取的錢,此保證金要承擔按揭貸款的連帶按揭貸款保證金比例是銀行在按揭貸款過程中按照貸款總額的一定比例向開發商收取的錢,並承擔按揭貸款的連帶保證責任,直至房產證辦理出來並完成抵押登記後,銀行才將按揭貸款保證金退回開發商。銀行按揭貸款保證金擔保在銀行界普遍存在。通常的做法是銀行與房地產開發企業(以下簡稱開發商)簽訂《個人購房貸款項目合作協定》以及《個人購房擔保借款合同》,並在合同上約定,銀行為開發商開發樓盤的購房人發放住房按揭貸款,而開發商在銀行開立保證金專戶,並按著發放貸款餘額的一定比例存入保證金,為銀行的按揭貸款提供擔保。當購房借款人取得房地產證,並辦妥以銀行為抵押權人的抵押登記手續後,銀行將保證金帳戶中的對應保證金退還給開發商。在此期間內,若購房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按期還本付息的,由開發商代為償還,銀行有權直接從保證金帳戶中扣劃相關款項。保證金帳戶中的資金被法院凍結、扣劃的情形時有發生,原因在於法院有時認為該保證金擔保不屬於動產質押,不能具有對抗第三人的效力,亦即銀行並無優先受償權。銀行的法律風險首先來源於合同約定方面合作協定對保證金帳戶中資金的性質約定不夠明確,未明確將其表述為動產質押;而且根據現行法律規定,動產質押不應約定擔保期間,該合同關於擔保期間的約定與動產質押的實質存在衝突;此外,合同約定在擔保期間內,若按揭購房人未按期還款時,銀行可以直接扣劃保按揭貸款保證金證金歸還購房人的按揭貸款,此約定屬於擔保中的流質條款,不應產生法律效力。其次是在保證金特定化方面在此應注意的是,《人民幣銀行結算帳戶管理辦法》中未專門列明保證金帳戶的種類,人民銀行的帳戶查詢系統將保證金帳戶列為臨時帳戶,未顯示保證金的字樣,不利於質押權人主張權利。而且,在辦理住房按揭貸款業務中,保證金帳戶中的資金是不斷變化的。隨著按揭貸款的發放,保證金帳戶中的資金可能不斷增多;同樣,隨著房產證的辦妥並移交質權人,帳戶中的資金也在不斷返還出質人,也就是說保證金隨時都在進進出出,未能達到將金錢貨幣特定化的要求。這幾方面的風險都將影響銀行保證金帳戶質押擔保的有效性,司法實踐中法院往往據此認定銀行保證金不具有質押效力,不能對抗第三人,不具有優先受償權,最終導致銀行債權保證金得不到司法認可,被執行扣劃,銀行擔保債權懸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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