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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房產知識】  【歸檔】17年04月17日

開發商延期交房違約金怎麼算?有人知道詳細情況嗎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開發商延期交房一般分為兩種情況:一是在合同上約定的入住的時間到來的,開發商未能完工,卻通知了買房者入住;二是房屋實際並沒有完工,也沒有達到入住條件,開發商未按合同約定時間辦理入住手續,也通知買房都入住。在上行為已構成開發商延期交房,開發商交房逾期一日應按房價款的比例作為延期交房違約金,直到賣房實際交付之日;如開發商交房超過了一定的期限,買方則有權解除房屋買賣合同,開發商退還房價款外,還要雙倍返還定金,支付逾期期間的違約金,即已付房款×利率×逾期時間。
2017年04月17日 00:00

開發商延期交房一般分為兩種情況:一是在合同上約定的入住的時間到來的,開發商未能完工,卻通知了買房者入住;二是房屋實際並沒有完工,也沒有達到入住條件,開發商未按合同約定時間辦理入住手續,也通知買房都入住。在上行為已構成開發商延期交房,開發商交房逾期一日應按房價款的比例作為延期交房違約金,直到賣房實際交付之日;如開發商交房超過了一定的期限,買方則有權解除房屋買賣合同,開發商退還房價款外,還要雙倍返還定金,支付逾期期間的違約金,即已付房款×利率×逾期時間。小結:以上就是小編收集的關於開發商延期交房違約金怎麼算的全部內容,因收集的資料有限,也僅供大家作為參考。

2017年04月17日 00:00

在你的購買合同裡都有這些違約規定,開發商延期交房會有一定的違約金補償,具體演算法看你的合同

2017年04月17日 00:00

一、開發商不按時交房怎麼辦?購房者的合同解除權《合同法》第九十四條規定,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對方可以解除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解釋》對“合理期限”進行了明確,該解釋規定,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經催告後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當事人一方請求解除合同的,應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該解釋又規定,法律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經對方當事人催告後,解除權行使的合理期限為三個月。對方當事人沒有催告的,解除權應當在解除權發生之日起一年內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權消滅。以上法律規定的含義有三點:1、購房人如欲解除合同,應當先進行催告。2、經催告後過了三個月,開發商仍然沒有交房的,購房者取得合同解除權。就是說購房者解除合同的條件是第一開發商延遲交房;第二經過催告;第三催告後滿三個月仍未交房。3、購房者合同解除權的有效期是從催告日起三個月後開始,一年後結束,即解除權的有效期為一年。在此一年內都可以隨時通知開發商解除合同,超過一年期限,則永久性地喪失了解除權(當然以其它理由如嚴重品質問題而解除合同的除外)。並且,如果在購房者取得解除權後,開發商有催告購房者行使解除權的,則解除權的有效期縮短為三個月。以上規定中,兩個催告和兩個三個月的規定應當區分清楚,一為購房者催告開發商交房,一為開發商催告購房者行使解除權;一為購房者催告後經過三個月取得解除權,一為開發商催告後購房者的解除權有效期縮短為三個月。鑒於以上的規定,在開發商延遲交房時,不管購房者是不是真的準備解除合同,都應當在開發商延遲交房後立即發函催告,一是在開發商遲遲不能交付房屋時採取的一個應對舉措;二是催告後可解除合同對開發商也是一種壓力。催告最好以快遞等可保留憑證的方式進行。在沒有催告的情況下,開發商長期拖延,是否可以解除合同?依合同法和司法解釋的規定,應當是不可以的,催告是解除合同的前提條件。法律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經對方當事人催告後,解除權行使的合理期限為三個月。對方當事人沒有催告的,解除權應當在解除權發生之日起一年內行使;延期不行使的,解除權消滅。二、開發商不按時交房怎麼辦?購房者要求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按照《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出賣人延期交付房屋的,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佈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如果合同中約定的延期交房的違約金較高,發生糾紛訴諸司法後,開發商以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為由請求減少的,應當以違約金超過造成的損失30%為標準適當減少;如果合同中約定的延期交房的違約金過低,購房者可以請求增加,法院會支援以違約造成的實際損失確定違約金數額。合同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了賠償損失的,不能同時適用,可擇一較高者適用。房者選擇解除合同的,能否再要求支付違約金或要求賠償損失?可以。違約金或賠償損失基本都是對違約造成一方損失的補償,解除合同後,一方仍然會存在損失,至少會發生購房款利息的損失,該損失應當補償,因此解除合同和違約賠償可以同時主張。以上就是對“開發商延期交房怎麼辦”“開發商不按時交房怎麼辦”所作的詳細解答。總之,開發商延期交房、不按時交房的行為屬於違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但是,具體如何承擔,需要購房者向法院提供相應的證據。如果您正被開發商延期交房所困擾,不妨及時聯繫專業的房產律師,他們會給您耐心的解答和全面的指導。

 相關用戶問答
  • 答:買賣合同中明確寫明實際交房時間,若開發商延期交房,開發商應該支付延期交房違約金,實際如何計算在房屋買賣合同中會有寫明的,你可以看看合同的這項內容。至於這個違約費用,你可以要求開發商在你你交付尾款時一併扣除

  • 開發商延期交房,業主要麼要求退房要麼要求賠償違約金,《合同法》規定出賣人延期交付房屋的,應該支付違約金和賠償損失,在購房合同中假如規定了相應的違約責任和違約金,開發商應該按照合同約定賠償延期交房的損失,支付合同中規定的違約金,通常是購房款的萬分之一。以及一種就是在購房合同中沒有明確違約金的,一旦開發商延期交房,也就是開發商沒有按照合同的約定時間交房,業主有權要求開發商進行賠償,實際的違約金由於沒有在合同中約定,違約金需要按照有關國家部門公佈的資料,或者是房地產評估機構的評估,通常是同地段同類房屋的租金來進行賠償。

  • 開發商延期交房一般分為兩種情況:一是在合同上約定的入住的時間到來的,開發商未能完工,卻通知了買房者入住;二是房屋實際並沒有完工,也沒有達到入住條件,開發商未按合同約定時間辦理入住手續,也通知買房都入住。在上行為已構成開發商延期交房,開發商交房逾期一日應按房價款的比例作為延期交房違約金,直到賣房實際交付之日;如開發商交房超過了一定的期限,買方則有權解除房屋買賣合同,開發商退還房價款外,還要雙倍返還定金,支付逾期期間的違約金,即已付房款×利率×逾期時間。小結:以上就是小編收集的關於開發商延期交房違約金怎麼算的全部內容,因收集的資料有限,也僅供大家作為參考。

  • 延期交房,不管是一次性付清還是分期付款,都是按總房款價計算,如果逾期交房時間少於半年,按當期利率的2倍支付違約金;如果逾期交房時間大於半年,超出半年的時間(即105天減除半年時間)按銀行當期利率的4倍支付開發商延期交房違約金。

  • 逾期交房違約金一般是按日計算的,開發商每逾期一日並產生一日的違約金,違約越久,違約金總數會越多。在訴訟時,開發商會援引《民法通則》、《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相關規定,以違約金過高為由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適當減少違約金數額。 按照《合同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解釋》的有關規定,出賣人延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商品房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佈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 二、開發商延期交房要分情況處理 (一)正常延期交付的處理:正常延期交付主要指由於施工遲延、相關政府手續辦理遲延、市政配套遲延等導致的房屋交付逾期。這種情況下,業主完全可以選擇等待,並要求開發商按合同承擔延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這裡提醒業主,如合同約定的違約金不能彌補你的經濟損失(以房屋的正常市場租金作為參照),你可以要求開發商賠償你的經濟損失。 (二)非正常延期交付的處理:非正常延期交付主要指由於開發商經濟實力、相關政府手續違法且無法辦理等,如不幸發生上述情況,建議業主立即退房,如開發商負債已經超過其資產,業主還可以向法院申請開發商破產,以最大限度的保護業主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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