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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房產知識】  【歸檔】17年05月28日

老房子,沒有土地證,也沒有房產證?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問題描述 我買了一套老房子,沒有土地證,也沒有房產證,拆遷的時候我能得到全額賠償麼?如果不能,我該怎麼維權呢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土地證應該要有,其實房產證有沒有倒無所謂.您現在已經有房產證,就說明土地證在物管那裡.辦理流程--房屋測量--土地局辦理土地證--持土地證辦理房產證你可以找物業要回屬於自己的土地證,假如他們不給,可以通過法律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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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前單位上的房子現在統稱房改房房改房現在還有些是集體土地證,就是說整棟房子或整個社區是一個大證.沒有分割到每家每戶.現行歸定,房改房在兩證不齊全的情況下,只能上市交易一次,也就是你從別人手裡買過來而且已經過戶了,那麼在土地證沒有分割成小證的情況下,你是不能再次在房管局過戶.

  • 一、老房子裝修關注事項之隱蔽工程隱蔽工程檢測是老房子裝修關注事項最開始的部分,對吊頂內的供水、空調、通風等各種設施的管道、線路、設備是否已做密閉試驗及電器絕緣、電阻測試,連接是否牢固,做法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已做好防火處理,這些都是隱蔽工程的範圍。而且不把這些以往遺留下的“隱蔽工程”除掉的話,在第一次安裝之後就無法再進行檢查了,後果將會很嚴重。二、老房子裝修關注事項之拆除工程假如牆體在結構上真的十分不合人意,需要拆掉一些牆將空間重新整合,不過在結構改造工程中一定要關注,嚴禁拆除承重牆及配重牆。應該在安全的前提下,改變不合理的地方,拆除一些隔斷,化零為整,原有的小門廳與廚房打通,形成廚房一體的一個空間。拆除含地面地磚,廚衛的牆磚,等牆面抹灰後重新做防水,同時須做24小時閉水試驗。三、老房子裝修關注事項之對牆面改造老房子怎麼裝修牆面是一個比較重視的問題,由於牆面是包括整個房子的空間,面積非常大,影響也比較大。對舊房地面、牆、頂面的改造重點可放在裝飾材料上,同時請專業人員對房屋進行勘察,假如有明顯裂紋、不平整、脫落、起砂等情況,那就要進行修補處理了。剷除牆面油污、牆漆等。這樣的修補過後還得刷一道底漆予以覆蓋,這樣主要是牢固基底和防止基底泛鹼性和受潮出現變化。最後是按比例稀釋的乳膠漆進行飾面。在施工中應關注現場空氣的潔淨,做好防塵保護,工具上要保證沒有雜物。四、老房子裝修關注事項之門窗改造門窗的老化是老房子裝修中最容易出現的問題,門窗的老化程度分為幾種情況:一是鋼制門窗表面漆膜脫落、主體銹蝕或開裂,為了不影響使用效果,最好拆掉重做。二是木門窗假如起皮、變形,說明木材本身特性發生變化,但假如材質緊湊,表面漆膜完好,可以在二次施工時貼上裝飾面板,加以使用。

  • 可以過戶,房產證拿到手的前提是開發商的五證全部都已經齊全了,土地證證明的是你對這塊土地的使用權沒有所有權,房產證意味著你買的是這套房子,對房子已經有了處置權,可以進行交易。土地證等買房買到房子之後就可以拿著買房子時候的契稅票去辦理《土地使用證》

  • 主要有:出讓、劃撥、轉讓。一、以出讓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1、內涵:土地使用權出讓,是指國家將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出讓給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行為。2、出讓方式:招標、拍賣、掛牌、協議。3、年限: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居住用地七十年,工業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一)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出讓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土地使用權範圍:(1)供應商業、旅遊、娛樂、工業用地和商品住宅等各類經營性用地以及有競爭要求的工業用地;(2)其他土地供地計畫公佈後一宗地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意向用地者的;(3)劃撥土地使用權改變用用途,《國有土地劃撥決定書》或法律、法規、行政規定等明確應當收回土地使用權,實行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的;(4)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國有土地劃撥決定書》或法律、法規、行政規定等明確應當收回土地使用權,實行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的;(5)出讓土地使用權改變用途,《國有土地劃撥決定書》或法律、法規、行政規定等明確應當收回土地使用權,實行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的;(6)法律、法規、行政規定明確應當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的其他情形。(二)以協定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1)協議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範圍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除依照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應當採用招標、拍賣或者掛牌方式出讓,方可採取協定方式,主要包括以下情況:A、供應商業、旅遊、娛樂和商品住宅、工業用地等各類經營性用地以外用途的土地,其供地計畫公佈後同一宗地只有一個意向用地者的;B、原劃撥、承租土地使用權申請辦理協議出讓,經依法批准,可以採取協定方式,但《國有土地計畫決定書》、《國有土地租賃合同》、法律、法規、行政規定等明確應當收回土地使用權重新公開出讓的除外;C、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申請辦理協議出讓,經依法批准,可以採取協定方式,但《國有土地劃撥決定書》、法律、法規、行政規定等明確應當收回土地使用權重新公開出讓的除外;D、出讓土地使用權人申請續期,經審查准予續期的,可以採用協定方式。(2)禁止性規定A、以協定方式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出讓金不得低於按國家規定所確定的最低價。 B、協議出讓最低價不得低於新增建設用地的土地有償使用費、征地(拆遷)補償費用以及按照國家規定應當繳納的有關稅費之和,有基準地價的地區,協定出讓最低價不得低於出讓地塊所在級別基準地價的70%。低於最低價時國有土地使用權不得出讓。二、以劃撥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1、內涵:土地使用權劃撥,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後將該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將土地使用權無償交付給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為。即劃撥土地使用權不需要使用者出錢購買土地使用權,而是經國家批准其無償的、無年限限制的使用國有土地。但取得劃撥土地使用權的使用者依法應當繳納土地使用稅。2、年限: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沒有使用期限的限制。雖然 無償取得劃撥土地使用權沒有年限限制,但因土地使用者遷移、解散、撤銷、破產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國家應當無償收回劃撥土地使用權,並可依法出讓。因城市建設發展需要和城市規劃的要求,也可以對劃撥土地使用權無償收回,並可依法出讓。無償收回劃撥土地使用權的,其地上建築物和其他附著物歸國家所有,但應根據實際情況給予適當補償。3、以劃撥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情形: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下列建設用地的土地使用權,確屬必需的,可以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劃撥:(1)國家機關用地和軍事用地;(2)城市基礎設施用地和公益事業用地;(3)國家重點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專案用地;(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用地。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經主管部門登記、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頒發土地使用權證。4、轉讓、出租、抵押的限制性規定:劃撥土地使用權一般不得轉讓、出租、抵押,但符合法定條件的也可以轉讓、出租、抵押:即土地使用者為公司、企業、其他組織和個人,領有土地使用權證,地上建築物有合法產權證明,經當地政府批准其出讓並補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或者以轉讓、出租、抵押所獲收益抵交出讓金。未經批准擅自轉讓、出租、抵押劃撥土地使用權的,沒收其非法收入,並根據其情節處以相應罰款。

  • 工好的話三四千,就看有沒有人認買了~跟雕刻師名氣也有關係。全新的橄欖核十八羅漢手串,價值主要就是看雕工的好壞,雕工沒有什麼講究,走量的。價格來源網路,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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