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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房產知識】  【歸檔】17年05月28日

什麼是國有土地使用證有哪些辦理程式?誰能夠說一下?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題主好,通常在網上不可以查詢國有土地使用證。一、國有土地使用證國有土地使用證由國家土地管理局統一監製,市、縣人民政府頒發,土地管理機關填寫,發給依法使用國有土地的單位和個人,並由其保存。其主要內容包括:①土地使用者名稱、位址、圖號、地號、用途、批准使用期限、四至、填發機關簽章、年、月、日。②城鎮土地使用中用地面積,其中建築占地,共有使用權面積,其中分攤面積,土地等級;農村土地中土地總面積,其中地類面積。③備註。④變更記事。⑤附圖以及證書的編號等。二、國有土地使用證查詢方法1、到當地國土部門查詢,要關注看證書是否辦理出讓。自然人可是憑自己的身份證查詢土地宗地的登記情況。2、假如系國有土地使用證上載明的土地使用權人,本人持有效身份證件當地國土資源部門辦證中心,申請調閱國有土地使用權證上相關內容即可。期望能對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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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細木工板(又名大芯板或木工板)1.偉業牌細木工板2、兔寶寶細木工板3、莫干山細木工板4、大王椰細木工板5、千年舟細木工板6、福湘細木工板7、鵬鴻細木工板8、金魯麗細木工板9、騰飛細木工板10.黃貓細木工板

  • 首先要與賣方達成一致協定,並簽訂協定書。其次是雙方到國土管理部門提出變更(過戶)申請。三是向土地管理部門交納國有土地出讓金等相關費用。四是等待土地管理部門審查批復後辦理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

  • 出讓土地使用權是土地使用者以向國有土地所有者代表支付出讓金為代價而原始取得的有期限限制的國有土地使用權。1.出讓土地使用權的取得。①.出讓土地使用權的合法取得方式為拍賣、招標、掛牌、協議。②.土地使用者應當在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後60日內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領取土地使用權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依雙方約定採取分期付款方式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的,在未付清全部出讓金前,土地使用者領取臨時土地使用權證。2.出讓土地使用權的內容:①.出讓土地使用權人在出讓使用期限內依法對土地享有佔有權、使用權、收益權和部分處分②.分期付款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的,在領取臨時土地使用權證期間,土地使用者對土地不享有部分處分權。③.出讓土地使用權人對其使用土地上的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享有所有權3.國有土地使用的期限:①.依照國務院的現行規定,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的最高年限,按土地用途分為以下幾種情況:居住用地70年;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工業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50年;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②.開發國有荒山、荒地、荒灘從事廣義的農業生產的,使用期限最長不得超過50年。③.國有土地所有者代表與用地者可在不超過最高出讓年限的前提下,在出讓合同中約定出讓年限。4.改變出讓合同中的土地用途土地使用者需要改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土地用途的,應該取得出讓方和市、縣人民政府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的同意,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定或者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相應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5.土地使用者應該依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約定開發、使用土地,不得在法定或約定的期限內閒置土地。土地使用者轉讓土地使用權應該符合法定條件。

  • (一)辦理程式《國有土地使用證》辦理程式:受理申請材料、審核材料、校準登記、頒發證書。土地登記申請人(使用者)應持有關土地權屬來源證明相關材料,向國土資源局提出申請。1、土地登記申請(1)有關宗地來源的政府批復及批准文件,建設用地許可證。提交國有土地使用權通過招標、拍賣、協定等形式進行操作程式中有效性的相關土地權屬材料。(2)因買賣、繼承、贈與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提交買賣、繼承、贈與土地使用權轉讓協議書和公證書,原土地使用的國有土地使用證書。(3)提交土地登記申請人的身份證、戶口薄。企事業單位的土地使用者應提交土地登記法人證明書和組織機構代碼證、法人身份證。2、地籍調查對土地登記申請人的土地採取實地調查、核實、測量、繪製宗地草圖及紅線圖。查清土地的位置、權屬性質、界線、面積、用途及土地使用者的有關情況。並要求宗地四周鄰居界線清楚,無爭議,確認後簽字蓋章。3、土地權屬審核土地登記機關對土地使用者提交的土地登記申請書、權屬來源材料和地籍調查結果進行審核,決定對申請土地登記的使用者土地權屬是否准予登記的法律程式。4、頒發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二)評估收費依照行政許可收費標準收取以宗地評估報告評估基準地價的總額計算各項費用。期望能夠對您有用

  •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是建設單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徵用、劃撥土地前,經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確認建設專案位置和範圍符合城市規劃的法定憑證,是建設單位用地的法律憑證。沒有此證的用地單位屬非法用地,房地產商的售房行為也屬非法,不能領取房地產權屬證件 《國有土地使用證》是證明土地使用者(單位或個人)使用國有土地的法律憑證,受法律保護。 區別: 1.作用不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主要管項目的選址、性質、用途等;《國有土地使用證》主要管建築物、構築物所有人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合法性注明。 2.頒發的部門不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規劃部門;《國有土地使用證》——國土部門。 3.頒發的物件不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單位;《國有土地使用證》——產權單位或個人。 4.領取的時間不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徵收土地前;《國有土地使用證》——專案建成以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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