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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房產知識】  【歸檔】17年06月05日

離婚房產分割殃及父母?有哪位知道?

問題描述 房子是婚前父母所買,婚後有立分單,房子有我們的居住權,沒有所有權,有父母養老房,但在父母百年後房產歸我們,現在離婚房子歸誰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離婚房屋使用權能否分割需要分情況而定。對於婚前由夫或妻一方父母承租,婚後又以共同財產購買為產權的公房,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應予平均分割,不過考量到此種情況的特殊性,即房子原是一方父母的承租公房,父母擁有使用權,這一使用權也具有相應的交換價值。因此在分割房產時,對該交換價值也應予以考量。不過,假如小夫妻買房時,一方父母沒有主張使用權的交換價值,法律上就可以認定為父母將該交換價值贈與小夫妻兩人,除非有證據證明,一方父母當初明確指明只將使用權的交換價值贈與自己的子女一方,那樣的話,另一方在離婚時假如去的房子的所有權,還應支付對方支付該部分房屋使用權交換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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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地產分銷合作協定甲方(開發商):xx有限公司乙方(仲介機構):xx有限公司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推介甲方開發地產專案xx專案相關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第一條合作方式1、甲方因銷售xx專案的需要,委託乙方使用自身門店及其他銷售管道展示、推廣專案,以協助甲方專案的儘快銷售。2、乙方向來其自身門店及其他銷售管道的客戶宣傳並推薦專案,將有意向購買專案的客戶引薦給甲方,由甲方銷售人員實際負責接洽商談,引薦的客戶成功簽約後甲方按本協議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傭金。3、乙方向甲方引薦的客戶應該是從未到過甲方專案現場的新客戶,由甲方指定人員對客戶身份進行甄別確認並開具確認單後,視為乙方的有效引薦客戶。第二條合作期限1、合作期限暫定為十二個月,自201年月日至201年月日。本合同到期後,甲、乙雙方視合作及市場情況決定是否續約,若不作續約則按本合同終止條款執行。2、在合作期限內,乙方連續個月無有效引薦客戶成功簽約的,甲方可單方面終止本合同,按本合同終止條款執行。第三條相關費用1、乙方有權免費使用甲方現有的專案宣傳資料(印製宣傳材料、售樓書、展板等),資料實際數量由雙方依照乙方採用的宣傳方式協商確定。乙方為促成有效引薦客戶而自行組織的宣傳推廣活動,產生的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2、如乙方為專案配置專門的業務人員,其人員的一切開支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 由於離婚的法定方式有兩種,協定離婚(去民政局辦理)和訴訟離婚(去法院辦理),離婚房產過戶根據離婚方式的不同,準備的材料也有區別。協定離婚房產過戶怎麼辦,需要準備以下資料:協議離婚是指夫妻雙方對離婚、財產分割,子女撫養達成協議,通過民政部門辦理離婚手續,結束婚姻狀態的一種離婚方式。如果您是協定離婚的,離婚房產過戶需要的手續必須有:(1)、關於房產分割的離婚協議書;(2)、離婚證及影本;(3)、離婚財產歸屬協議,權利人一方申請登記的,需要提交經公證的離婚財產歸屬協議;(4)、房產證;(5)、身份證明及影本。訴訟離婚是指夫妻雙方對離婚、財產分割或子女撫養未達成協議,起訴到法院請求法院判決離婚的離婚方式。訴訟離婚的沒有離婚證,因此,訴訟離婚房產如何過戶,需要的材料有:(1)、生效的法院判決書及影本;(2)、判決書中明確房產歸屬的可由權利人一方申請登記房產證;(3)、身份證明及影本;(4)、房產證。離婚房產過戶首先需要辦理離婚房產析產,離婚房產析產是離婚房產過戶免征契稅的證明。如果不是因為離婚分得的房產,在房產過戶時就需要繳納契稅。辦理完離婚房產析產手續後,就可以到房產管理部門辦理離婚房產過戶手續,具體的過戶流程有:(1)、協議離婚,簽訂離婚協議書的到公證處辦理析產公證,如有離婚判決書的話無需辦理公證;(2)、到交易中心辦理轉繪;(3)、到房管局辦理免征契稅申請;(4)、辦理析產登記手續並繳交50元登記費;(5)、取證。

  • 你好,兩種方式供你選擇:一、若是以後不賣的話,建議走分家析產的程式,寫一份分家協議書(或到房管部門要一份),讓所有家人簽字同意析產到你名下,只需交納手續費,但以後出售時需要交納20%所得稅~二、若是以後賣的話,建議現在走買賣過戶程式。

  • 不可以的,是誰貸款就房產證寫誰名字,但是父親可以做擔保人

  • 房產證什麼時候辦理最好呢住進了房子不一定就是屬於房子的主人,只有拿到了房產證才算是房子的主人,產證其實是購買房產行為有效、合法的證明,是構成完整房產交易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房產在解決分家析產、權屬糾紛等問題時的有效證明文件,是住房制度改革、舊城改造、房屋拆遷時的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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