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搜索 分類
您的位置:首頁 » 裝修知識 » 土地使用權證分割需要什麼手續?希望詳細說說。
問題 【房產知識】  【歸檔】17年06月06日

土地使用權證分割需要什麼手續?希望詳細說說。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題主好,劃撥土地補辦出讓是按土地評估價的40%收取土地出讓金的。關於“在交易時是否一定要改變土地性質”《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相關條款已有明確規定。土地登記與分割的“套數”是要對應房產證的。劃撥土地使用權管理暫行辦法(1992年3月8日國家土地管理局發佈)第五條未經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批准並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交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土地使用者,不得轉讓、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權。第六條符合下列條件的,經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批准,其土地使用權可以轉讓、出租、抵押:(一)土地使用者為公司、企業、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二)領有國有土地使用證;(三)具有合法的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產權證明;(四)依照《條例》和本辦法規定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向當地市、縣人民政府交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或者以轉讓、出租、抵押所獲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第二十六條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區別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等不同方式,按標定地價的一定比例收取,最低不得低於標定地價的40%。標定地價由所在地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依照基準地價,按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期限和地塊條件核定。第二十九條土地使用權出讓期滿後,土地使用者再轉讓、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權時,須按本辦法規定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辦理變更土地登記手續。關於認真貫徹國務院嚴格制止亂占濫用耕地和發展房地產業有關文件的通知(1992年12月25日國家土地管理局發佈)(參看全文)財政部關於國有土地使用權有償使用收入徵收管理的暫行辦法(1992年9月21日)第三條國有土地使用權有償使用收入包括:1.土地出讓金各級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將土地使用權出讓給土地使用者,按規定向受讓人收取的土地出讓的全部價款(指土地出讓的交易總額);土地使用期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續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門繳納的續期土地出讓價款;原通過行政劃撥獲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出租、抵押、作價入股和投資,按規定補交的土地出讓價款。2.土地收益金(或土地增值費)土地使用者將其所使用的土地使用權轉讓(含連同地面建築物一同轉讓)給第三者時,就其轉讓土地交易額按規定比例向財政部門繳納的價款;土地使用者將其所使用的土地使用權出租(含連同地面建築物一同出租)給其他使用者時,就其所獲得的租金收入按規定比例向財政部門繳納的價款。
 相關用戶問答
  • 使用權類型有:出讓土地使用權;劃撥土地使用權;租賃土地使用權;作價出資(入股)土地使用權。其中出讓土地使用權、劃撥土地使用權類型較多,作價出資(入股)在國有企業改制中常有,而租賃土地使用權的很少(幾乎沒有)。出讓土地使用權:指國家將國有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出讓給土地使用者,並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行為為有償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劃撥土地使用權: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後將該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將國有土地使用權無償交付給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為。其範圍主要限於機關團體、軍事用地、城市基礎設施和公益事業用地等。出讓土地使用權在法定的期限內(土地使用權年限內)其權利內容是相對完整的,是一種獨立的財產權,土地使用權人可以進行轉讓、出租、抵押等處置行為。而劃撥土地使用權未經當地政府及土地管理部門同意,不得轉讓、出租、抵押等。劃撥土地在補繳相關土地出讓金之後,可以變更為出讓土地。

  • 房屋他項權證是表示該房產已抵押給你,並在房管局備案。若是開發商不還錢,他們將無法處置以辦理他項權的房產,不過請記住,一定要將他項權證保管好,不要丟失。這樣的抵押是有法律效力的,開發商在銀行貸款也是將房產或是土地抵押給銀行的。是安全的。

  • 你好。房產稅是以房屋為徵稅對象,按房屋的計稅餘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徵收的一種財產稅。徵稅範圍: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徵收。城鎮土地使用稅是以開徵範圍的土地為徵稅物件,以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標準,按規定稅額對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徵收的一種行為稅。題主覺得我回答得好就採納吧。

  • 土地轉讓手續及土地出讓金徵收標準是什麼您知道土地出讓手續有哪些嗎?土地出讓手續的辦理包括轉讓方和受讓方提供的手續,及轉讓雙方提供的手續。漢海招融網將詳細為您介紹土地出讓的手續,及土地出讓金徵收標準是什麼,希望對您有所幫助。一、土地出讓手續有哪些用地單位審報材料齊備後,由具體承辦人報部門負責人審批後由轉讓雙方簽定轉讓合同。需報材料:(一)轉讓方提供1、原土地證或土地證明函原、影本;2、原土地出讓合同影本;3、上交稅務局土地增值稅證明影本;4、提供土地評估報告;5、規劃辦審定的航測地形圖的紅線圖原件。(二)受讓方提供1、項目批復原、影本;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及法人代表人身份證影本;3、上交財政局契稅證明影本。(三)轉讓雙方提供1、土地轉讓申請書原件;2、經公證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原件(4份)。(以上資料規格為B5紙,一式2份。)

  • 房產繼承過戶需要什麼手續,凡領取 ??《房地產權證》的房屋,當房屋的權屬人死亡後,其合法繼承人就可以申請辦理該房屋繼承登記。房產繼承過戶手續的如下: (一)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要到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註銷戶籍,辦理死亡證明; (二)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要到區或市公證處(原外銷商品房到市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房產繼承分兩種:一是遺囑繼承,二是法定繼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繼承人死亡證明; 2、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需要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 3、戶口名簿或其他可以證明被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係的證明檔; 4、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需要繼承人的身份證件; 有遺囑的繼承權公證另需提交的資料:被繼承人所立遺囑(該遺囑必須是已公證過的遺囑,其他形式的遺囑由於無法認定其真實性,因此暫不予採納)。。

地圖 隱私 臉書 聯繫
搜索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