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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房產知識】  【歸檔】17年06月12日

房屋所有權可以收回嗎?誰清楚?

問題描述 我奶奶原來有五間房,老叔結婚給他三間。後來五間房的產權都給了老叔。現在我奶奶想要回她自己兩間房的所有權,可以嗎?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假如房屋使用權性質是居住,按照法律規定自動續期,這個就不用煩神了。假如房屋使用權性質不是居住,就要看當初土地轉讓合同是怎樣約定的,有三種可能:1.可以續期,需補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2.不可續期,土地使用權收回,對土地上建築物、構築物予以補償;3.不可續期,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房屋產權有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房屋所有權的期限為永久,而土地使用權依照有關法規為40、50年或70年不等,到期後可重新繳納土地出讓金獲得土地使用權。房子產權到期後可以1、允許延長土地使用權期限。
 相關用戶問答
  • 題主好,題主好:1、繼承在被繼承人死亡的前提下才發生,可以按照贈與進行過戶。2、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的規定,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子女的,對雙方可不徵收個人所得稅。但應按其他法律法規交納契稅和印花稅。3、你應該辦理過戶和免稅等手續。辦免稅時提交贈與雙方當事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公證機構出具的贈與人和受贈人親屬關係的公證書(原件)、贈與合同公證書、房產所有權證等。4、房屋已經過戶到你父親名下,那麼你父親將其贈與給你時應該考量到該房屋是你父親和你母親的共有財產(另有約定除外),應該考量你母親的意見。5、房屋產權人有權將房屋贈與給他人,沒有時間限制。6、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他人(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等以外的人)的,受贈人因無償受贈房屋取得的受贈所得,按照“經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徵稅的其他所得”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期望我的回答對你有用

  • 題主好,實際上土地使用權轉讓是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再轉讓的行為,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就是其中的一種。在轉讓過程中出讓方和轉讓方要關注相關事項,例如未按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規定的期限和條件投資開發、使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權就無法轉讓等。期望我的回答對你有用。

  • 過戶的話辦贈予費用約為報稅價(即你們商定的房產轉讓價)的6%(公證費3%,過戶稅費3%)。但贈予過戶後,如果你們以後要轉讓房產,單一項個人所得稅就要交報稅價的20%。所以不建議採用贈予過戶。父母的房產過戶給子女,可以辦理買賣過戶,或者贈與過戶住房。辦理贈與過戶給子女,需要父母一起持有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房產證,契稅證,土地證。

  • 1、將紗窗推到塑鋼窗框的中間,然後將紗窗窗框向上使勁抬,將紗窗底部抬離塑鋼窗窗框,就可以摘下來了。如果不好分離,可以將紗窗窗框稍微彎曲,再抬離塑鋼窗窗框。2、把紗窗推到塑鋼窗框的中心部位,接著把紗窗向上抬,因為紗窗的上卡槽空間大,下簷比較小,把紗窗底簷抬離塑鋼窗窗框,就OK了。加入還不好取的話,還可以用手把紗窗稍微彎曲,也就好了。

  • 你好,如果購房合同是一個人的名字,產證也應該登記在一人名下。正常情況下,取得房產證前,是不能加名的。即便取得了房產證,如果有銀行貸款,在貸款還清之前,也是不能加名的(除非銀行書面同意)。當然,在加名前,雙方可以通過書面的方式,約定房屋所有權的歸屬(例如:約定房屋所有權一人一半,或者房屋所有權共同所有)。該約定是有效的。待具備加名條件後,雙方共同到房產登記部門辦理加名手續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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