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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品質驗收】  【歸檔】14年12月10日

裝修前,開發商的白水泥要不要鏟?糾結。。。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如果希望效果好一步到位的話,建議您鏟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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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兩套定額,一套是建築工程預算定額,一套是裝修定額,有著本質的區別,前邊是用在建築工程需要刮白的地方,如開發商的樓道,公共部分,後者是家居裝修部分,故此,區域的不同價格是不同的,但內地的價格大約在2.5-3.5之前。

  • 一般成品房屋已經由施工單位做了防水層,由於防水層做好後經常會在裝修衛生間或其他設備時損壞,在裝修須知中物業一般都會明確規定業主裝修破壞原防水層後,物業的保修義務也就終止,所以做好第二次防水是您將來居住安全的保證之一。另外,為了保護衛生間牆面防水層應有1.8米的高度,因此在裝修階段,應再做防水層。廁浴間的地面和牆面、廚房、陽臺的地面和牆面、一樓住宅的所有地面和牆面、地下室的地面和所有牆面都應進行防水防潮處理。

  • 你的房子沒有經過驗房就直接收房,然後開始裝修了嗎?這也太疏忽在意了吧! 混凝土裂縫與混凝土配比,材料,結構設計,施工,管理,荷載,環境等都有關,不是單一原因能造成,混凝土收縮造成開裂並漏水,你應該要求開發商維修好再收房,如果已經收房,防水質保是5年,要求他們維修好。 現在只能要求開發商找是師傅幫你維修,但要提醒你的是開發商那裡可能會一直拖,你要經常提醒他們啊。

  • 檢查開發商的“五證兩書”原件是否齊全,即《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住宅品質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並要抄下證件的號碼。房子宏觀規劃(主要是外部環境)要詳細約定。如戶型、綠化、相關配套設施、開發商對社區的承諾等,可以以“附頁”或“附條件合同”的形式簽訂。約定房子面積。建築面積、套內面積、使用面積及其測量方法要明晰,將開發商有關面積的宣傳材料擇要寫入合同。交房時間和預期交房條件要具體明確。比如交房裝飾標準、物業的服務專案、收費等,同時明確違約責任。注意開發商利用“合理順延”權利過長延遲交樓時間。明確房產證辦理的具體時間以及無房產證、遲辦房產證的違約責任。房子的保修期限和範圍。依據國家規定的品質問題判斷標準,確定是否出現品質問題,並對維修期限、條件作出約定。關於五證陷阱:有些開發商沒有五證或五證不全時,為了出售房屋可能提供虛假的五證主要是影本;或者提供社區一期或前幾期的有效五證來出售房屋。五證不全可能導致買受人不能取得房產證甚至導致購房合同無效。第二項:關於公攤面積陷阱:建設部格式合同第五條只有對建築面積出現變化的處理,這樣有的開發商會提高公攤面積減小使用面積,而總的建築面積不變。依據合同開發商並未違約,買受人也起訴無據。第三項:關於房產證陷阱:建設部格式合同第十五條並未說清條款中“規定期限”是指法定還是約定期限,所以其中房產證的辦理取得日期不明。可能導致資質較差的開發商拖延頒證或找各種理由不辦證。第四項:關於書面通知陷阱:合同中約定通知義務後(如:交房通知),開發商如期不能履行義務,延期後其可以在售樓部張貼書面公告,卻署名約定日。還將公告辯為書面通知,以推託自己的責任。第五項:關於所售房屋的坐落位置陷阱:開發商開發多個樓盤時,買受人可能買得是位置好的某號樓,可交房時該樓號又變為相同結構位置不好的樓層。第六項:關於所售房屋的抵押陷阱:有的開發商為了盤活資金往往將土地使用權抵押,進而將所建樓盤抵押。如果此類房屋出售,開發商破產時,買受人得不到房屋。因為買受人還未得到房產證,不具有物權。第七項:關於物業管理公約陷阱:《物業管理條例》明確規定買受人在購房前開發商要與前期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物業管理公約》。否則,開發商就不得出售房屋。潛在的買受人也就有可能依法得不到房產證。第八項:關於各方責任範圍陷阱:如果因開發商的各種原因(如:五證不全、一房二買、又抵又買等)情形導致買受人得不到房屋,買受人的損失範圍沒有界定。然而法律也沒明確具體範圍。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

  • 這個要封就不一定了,要看物業怎麼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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