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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其他】  【歸檔】16年10月20日

社區物管、開發商的責任和義務;我應該怎麼做呢?

問題描述 我是一名社區的業主,由於入戶門口傾斜,上下差距有5-8釐米,從接房開始多次向物管反映,物管方面叫我找開發商。雖然物管、開發商和防盜門等相關部門也多次來看,但一直都沒有回應,現在門口依然沒有進行維修。請問我該怎麼辦?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檢查開發商的“五證兩書”原件是否齊全,即《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住宅品質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並要抄下證件的號碼。房子宏觀規劃(主要是外部環境)要詳細約定。如戶型、綠化、相關配套設施、開發商對社區的承諾等,可以以“附頁”或“附條件合同”的形式簽訂。約定房子面積。建築面積、套內面積、使用面積及其測量方法要明晰,將開發商有關面積的宣傳材料擇要寫入合同。交房時間和預期交房條件要具體明確。比如交房裝飾標準、物業的服務專案、收費等,同時明確違約責任。注意開發商利用“合理順延”權利過長延遲交樓時間。明確房產證辦理的具體時間以及無房產證、遲辦房產證的違約責任。房子的保修期限和範圍。依據國家規定的品質問題判斷標準,確定是否出現品質問題,並對維修期限、條件作出約定。關於五證陷阱:有些開發商沒有五證或五證不全時,為了出售房屋可能提供虛假的五證主要是影本;或者提供社區一期或前幾期的有效五證來出售房屋。五證不全可能導致買受人不能取得房產證甚至導致購房合同無效。第二項:關於公攤面積陷阱:建設部格式合同第五條只有對建築面積出現變化的處理,這樣有的開發商會提高公攤面積減小使用面積,而總的建築面積不變。依據合同開發商並未違約,買受人也起訴無據。第三項:關於房產證陷阱:建設部格式合同第十五條並未說清條款中“規定期限”是指法定還是約定期限,所以其中房產證的辦理取得日期不明。可能導致資質較差的開發商拖延頒證或找各種理由不辦證。第四項:關於書面通知陷阱:合同中約定通知義務後(如:交房通知),開發商如期不能履行義務,延期後其可以在售樓部張貼書面公告,卻署名約定日。還將公告辯為書面通知,以推託自己的責任。第五項:關於所售房屋的坐落位置陷阱:開發商開發多個樓盤時,買受人可能買得是位置好的某號樓,可交房時該樓號又變為相同結構位置不好的樓層。第六項:關於所售房屋的抵押陷阱:有的開發商為了盤活資金往往將土地使用權抵押,進而將所建樓盤抵押。如果此類房屋出售,開發商破產時,買受人得不到房屋。因為買受人還未得到房產證,不具有物權。第七項:關於物業管理公約陷阱:《物業管理條例》明確規定買受人在購房前開發商要與前期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物業管理公約》。否則,開發商就不得出售房屋。潛在的買受人也就有可能依法得不到房產證。第八項:關於各方責任範圍陷阱:如果因開發商的各種原因(如:五證不全、一房二買、又抵又買等)情形導致買受人得不到房屋,買受人的損失範圍沒有界定。然而法律也沒明確具體範圍。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
2016年10月20日 00:00

注意事項一:謹防面積縮水。注意事項二:謹防代繳稅費陷阱。在合同中最好約定“出賣人不得將買受人交納稅費作為交接該商品房的條件”。如果購房人選擇由開發商代繳稅費,最好約定開發商在一定期限內向購房人出具繳納稅費發票等憑證,這樣可以有效防止開發商挪用資金。注意事項三:預防經濟適用房社區內購買商品房的風險。注意事項四:不要誤將開發商資料備案義務等同為辦理房產證義務如果購房人要委託開發商辦理房產證應當在合同中另行約定。注意事項五:交房不等於交鑰匙根據建設部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示範文本第十一條,在交接商品房時,開發商應當提交第八條規定的證明文件,提供《住宅品質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簽署房屋交接單。根據該條款,開發商交鑰匙並不意味著已經履行了交房義務,如果交鑰匙後開發商仍未完整提交約定的兩書或證明文件,開發商應當承擔延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2016年10月20日 00:00

這個情況是要看什麼情況,如果是你們住戶的原因導致漏水的,責任在住戶,雖然可以讓物管修理,責任不在物管。如果是因為設計的問題,或者是品質的問題,那麼久請找物管和開發商

2016年10月20日 00:00

注意事項一:謹防面積縮水。注意事項二:謹防代繳稅費陷阱。在合同中最好約定“出賣人不得將買受人交納稅費作為交接該商品房的條件”。如果購房人選擇由開發商代繳稅費,最好約定開發商在一定期限內向購房人出具繳納稅費發票等憑證,這樣可以有效防止開發商挪用資金。注意事項三:預防經濟適用房社區內購買商品房的風險。注意事項四:不要誤將開發商資料備案義務等同為辦理房產證義務如果購房人要委託開發商辦理房產證應當在合同中另行約定。注意事項五:交房不等於交鑰匙根據建設部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示範文本第十一條,在交接商品房時,開發商應當提交第八條規定的證明文件,提供《住宅品質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簽署房屋交接單。根據該條款,開發商交鑰匙並不意味著已經履行了交房義務,如果交鑰匙後開發商仍未完整提交約定的兩書或證明文件,開發商應當承擔延期交房的違約責任。注意事項六:明確會所、車庫、雜物間等附屬物的歸屬。為了避免此類糾紛的發生,建議購房人最好在合同中明確約定該商品房附屬的車庫、雜物間等是否隨同該商品房一併轉讓,是否可以辦理相關權屬證書。注意事項七:注意商品房的交付條件。購房人簽訂合同時一般選擇“商品房經驗收合格”作為房屋交付條件。驗收合格是指商品房經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聯合驗收合格。驗收合格不等同於竣工驗收備案,竣工驗收備案要求更為嚴格,五家單位聯合驗收合格僅是申請竣工驗收備案的條件之一,此外,開發商還需要取得消防、環保、規劃等部門的許可檔以及其他資料。律師提醒購房人最好在合同中約定取得商品房竣工驗收備案表作為商品房的交付條件之一。注意事項八:明確公共設施、基礎設施達到使用條件的日期,並規定違約責任。

 相關用戶問答
  • 如果您所購買的房子開發商五證一書齊全的話是可以辦房產證的,已抵押的房子辦證後不會自動登出,需要先辦理撤押登出後方可交易。

  • 現在開發商逾期交房的事件不少,我們在遇到開發商逾期交房的情況時,首先要看看自己與開發商簽訂的合同約定,有沒有關於違約金賠付這一條款;其次還要看開發商為什麼不能按期交付房子,那什麼又是逾期交房呢?遇上這個情況怎麼辦?我們來找找答案。有相關法律規定,如果開發商延期交房,購房者想解除購房合同前必須先催告,在催告過後接下來3個月,開發商仍然不交房的,購房者可以退房。所以說,一旦遇到延遲交房的情況時,購房者應當及時書面催告開發商交付房子。如果開發商在收到催告交房通知函後3個月仍然不能按時交房的,購房者可以要求退房,並可要求退還購房款,同時追究開發商的違約責任。有些開發商會在辦理交房手續的過程中,要求購房者簽署一份房屋交接單。購房者需要注意的是,在簽署這類檔時,務必看清楚房屋交接單上的各項內容。如果購房者只是為了拿到鑰匙進行入室驗房,這就並不代表自己接受房屋,同意交房。而這些需要在房屋交接單上標注清楚,以免不必要的麻煩。還有一種情況就是購房者認為房子尚且不夠交房標準而拒絕收房,開發商卻認為這是因為業主自身原因導致無法按時交房,並可能會要求購房者承擔因此而造成的各種損失。在這種情況下,一般來說,購房者們最好堅持廣大業主一起收房,並且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和合同約束中的交房標準來執行。無論如何,購房者一定要學會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關於交房逾期的做法就講到這裡了,再次提醒,在沒有驗收房屋之前,不能簽署《住宅鑰匙收到書》,領取住宅鑰匙,辦理入住手續。只要“交鑰匙”就算房屋交付使用。因此領取住宅鑰匙以後驗房發現問題,開發商只承擔房屋品質包修責任,而沒有逾期交房的壓力。我們在交房的過程中一定要特別注意。

  • 一棟房子的話就不只你一個人,你可以約別人家的一起到街道辦找一下,

  • 當開發商通知我們驗房時,大部分人心情肯定很激動,期待的房子終於就要到手了,可以準備裝修新房了,你想自己驗房,不想請專業的驗房師驗房是嗎?這樣也是可以的,但你必須提前學習一些關於驗房的知識。由於新房子空關時間較長,在門窗軌道裡會有一些灰塵和建築垃圾,所以切不可很衝動,用蠻力推拉門窗,一感覺有阻塞感的時候,仔細查看一下,用掃帚清楚後就可以看了。特別是查看一些牆體是否有水跡,特別是一些山牆、廚房衛生頂面、外牆等地方,如有的話,務必儘快查明原因。如有空鼓,一定要責成陪同物業人員儘快修復,否則在裝修中會很容易打穿樓板,妨礙鄰里關係。以上2-3項可用工具小榔頭和塞尺。水電煤暢通情況和能否正常使用。關閉分閘,檢查各個分閘是否完全控制各分支線路。驗收下水情況,先用面盆盛水,再向各個下水處灌水,分別是台盆下水、浴缸下水、馬桶下水、廚房和衛生及陽臺地漏等,基本是每個下水口應灌入兩盆水左右,應聽到咕嚕嚕的聲音和表面無積水。驗收地面下水情況。在廁衛放水,淺淺就行了(約高2cm)。然後約好樓下的業主在24小時後查看其家廁衛的天花。核對買賣合同上注明的設施核對買賣合同上注明的設施、設備等是否有遺漏、品牌、數量是否相符。測量一下樓宇的層高,用5米卷尺即可,採樣資料來源地點與具體資料,最好把水錶、電錶數位、樓高、馬桶坑距、浴缸長度和寬度、沖淋房尺寸、吊頂高度都記在一個自己的小本子上,同時把一些驗收房子的資料和問題寫在物業公司提供的紙張上。如果檢查完這些工作,都沒有問題的話就交錢去吧;若有問題,需要同物業人員確定解決方案和解決日期,看解決結果是否影響收房,若影響,需要進行交涉了。我建議你還是請專業的驗房師去驗比較好。

  • 現在很多買的都是商品房,都是交完首付款後,等個幾年才能交房的。近幾年,時有發生開發商逾期交房的事情是越來越多,要不就是收房時房子是有問題的,這那麼做為業主是可以提起索賠的。那一旦發現開發商逾期交房的時候我們應該怎麼辦呢,業主們應該如何用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呢?下面我們一起來看看。1、購房者需要保留的證據材料購房者應從購房伊始就要收集和保留購房過程中形成和出現的認購書、購房合同、開發商書面通知、短資訊、報紙公告、銷售廣告、照片、錄影、政府相關部門證明等證據材料,以備在維權需要時所用。2、提起訴訟應應該注意這幾點第一,在思想上應客觀理性。第二,應全面分析開發商違約的情形及其影響,確定責任是否明確。第三,應全面審查評估證明開發商違約和應承擔責任及應賠償損失的證據材料,評價其客觀性、關聯性、合法性,評估證據材料是否確實充分,同時確定訴訟請求。第四,合理確定訴訟策略並充分假定開發商可能採取的應對策略和措施,做好應對準備。第五,對訴訟可能產生的花費及耗費的時間和可能發生的敗訴後果進行物質和心理上的準備。第六,選擇恰當的訴訟時機。第七,審時度勢,把握時機,以和解或判決方式終結訴訟。第八,購房者在遭遇延期交房的情況時,除了保留向開發商提起索賠的證據,包括購房合同、認購書、開發商書面通知、相關部門證明材料等,還要注意不要超過提起訴訟的時效。關於開發商逾期交房的處理方法就和您分享到這裡,提醒購房人在收房時能夠集體收樓,可能的情況下可以聘請律師指導協助,這不但可以彌補單一主體知識的限制,更好、更有效地維權,還可引起開發商的重視,促使開發商就收房過程中的問題做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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