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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房產政策】  【歸檔】15年10月13日

誰瞭解經濟適用房交易要交什麼稅費?

問題描述 將經濟適用房進行買賣要交什麼費用?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1、取得產權證或完稅憑證的時間不滿五年的,不得超過原購買價格轉讓。如果以買入的價格轉讓,則買方必須具備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資格。買賣雙方所需繳納的稅費如下: 【賣方交納】 (1)印花稅。按照成交價的 0.05% 繳納。 【買方交納】 (1)契稅:普通住宅按成交價的 1.5% 繳納。如果房屋的買入價為 300000 元,則契稅標準為 300000 元 X1.5% = 4500 元;非普通住宅按照成交價的 3% 繳納,按照上面的例子,契稅標準為 300000 元 X3% = 9000 元; (2)印花稅。按照成交價的 0.05% 繳納。按照上面的舉例,印花稅為 500000 元 X0.05% = 250 元; (3)核定超標部分,交納綜合地價款:超標部分 X10% 2、取得產權證或完稅憑證的時間超過五年的,可以按市場價出售。但出售的價格低於已購經濟適用再上市買賣指導價格的,按市建委公佈的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再上市最新住房指導價格,收取綜合地價款,同時新購房人要具備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資格。其成交價格高於已購經濟適用住房再上市指導價格的,按成交價格的收取綜合地價款,但對買房人沒限制,不具備經濟適用住房資格的也可以購買。 【賣方交納】 (1)綜合地價款:成交價 X10% ,如果成交價低於已購經濟適用住房再上市買賣指導價則按指導價收取。 (2)印花稅。按照成交價的 0.05% 繳納。 【買方交納】 (1)契稅:普通住宅按成交價的 1.5% 繳納。如果房屋的買入價為 300000 元,則契稅標準為 300000 元 X1.5% = 4500 元;非普通住宅按照成交價的 3% 繳納,按照上面的例子,契稅標準為 300000 元 X3% = 9000 元; (2)印花稅。按照成交價的 0.05% 繳納。按照上面的舉例,印花稅為 500000 元 X0.05% = 250 元;
2015年10月13日 00:00

買賣雙方都需要哦

2015年10月13日 00:00

當然要

 相關用戶問答
  • 你好,可以的,按照國家現行法律,經濟適用房在購買5年內不得交易。如何購買二手經濟適用房第一種情況,購買已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購買此類經濟適用房不需要符合購買經濟適用房的特殊條件。購買此類二手經濟適用房除正常繳納房屋成交價1.5%的契稅、5元印花稅外,不需要繳納土地出讓金。第二種情況,購買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可按不高於原購房價格來購買此類二手經濟適用房買賣政策,淡須滿足經濟適用房的購買條件,並辦理經濟適用住房購買資格審核手續。購買人所購置的二手經濟適用房超過核定的最高購房總價標準以外部分,需補交10%的綜合地價款,所購房屋仍按照經濟適用住房產權管理。以上價格來源於網路,僅供參考,具體價格以實際購買為准!

  • 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政策,建議去當地房管局諮詢。屆時也可以向相關工作人員問以下需要什麼手續資料等經濟適用房是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商品住宅,具有經濟性和適用性的特點。如果資金比較緊張的時候如何解決換言之,經濟適用房可以貸款嗎經濟適用房貸款方式是如何操作的呢本文將為你解答上述疑問。經濟適用房可以貸款,操作過程基本與商品房的個人購房貸款操作方式相同。一般情況經濟適用房貸款方式有四種,分別為抵押貸款、質押貸款,保證貸款和抵押質押加保證貸款。當前採用較多的是以所購的經濟適用住房房產作為抵押物的抵押貸款方式。

  • 1、經濟適用房規定未滿5年不得正式上市交易;2、政策規定滿5年後,補交土地出讓金把經適房轉為商品房後就可以合法銷售;3、目前還未滿5年情況下,簽署的買賣合同是無效的,不受法律保護。以上資訊僅供參考,希望能幫到你。

  • 經濟適用房成本監審辦法 經濟適用住房定價成本監審,是指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制定價格過程中在調查、測算、審核經濟適用住房開發企業成本基礎上核定經濟適用住房定價成本的行為。 根據《辦法》,經濟適用住房的開發成本包括征地和拆遷安置補償費、勘察設計和前期工程費、建築安裝工程費、住宅社區基礎設施建設費和非營業性公共配套設施建設費、管理費、貸款利息和其他費用。 下列費用不得計入經濟適用住房開發成本: 由政府負擔的專案外基礎設施建設費、按規定已經減免的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各種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 經濟適用住房社區內經營性設施的建設費用; 開發經營企業留用的辦公用房、經營用房的建築安裝費用及應分攤的各種費用。

  • 已有一套經濟適用房不可以再以自己的名字購買商品房,如果以自己名字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房就要收回,只要是以自己的經濟適用房戶口單位上的任意一人的名義購買商品房就要收回經濟適用房,如果自己父母戶口不在自己們的戶口本上,可以以父親名義購買商品房,不過不能過戶到自己的名下,只要過戶到自己名下,經濟適用房也要收回。總之,一旦擁有了經濟適用房就不可以有以自己名字出現的第二套房,不管這個第二套房是什麼性質的。不過可以先以父親名義把那個商品房買下來,然後等經濟適用房可以自由上市交易的時候賣掉,那個商品房就可以是自己的名字了。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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